竊盜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簡字,114年度,3124號
PCDM,114,簡,3124,20251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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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14年度簡字第3124號
聲 請 人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林介安


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14年度
偵字第40048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林介安犯竊盜罪,處罰金新臺幣參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
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威士忌壹瓶沒收,於全部或
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又犯竊盜罪,處
罰金新臺幣參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
扣案之犯罪所得威士忌壹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
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又犯竊盜罪,處罰金新臺幣貳仟元,
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罰金新臺幣陸仟
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證據及應適用法條,均引用如附件檢察官聲
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
二、爰審酌被告不思依循正軌賺取財物,反以竊盜方式,破壞社
會治安,兼衡其素行、智識程度、家庭經濟狀況、犯罪之動
機、目的、手段,所竊取財物之價值,以及犯後坦承犯行之
態度等一切情狀,各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定其應執行之刑 ,及均諭知易服勞役之折算標準,以資懲儆。本件被告就附 件附表編號1、2所竊得之威士忌各1瓶,均為其犯罪所得之 物,雖未扣案,仍應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第3項規定宣 告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 價額。至就附件附表編號3所竊得之威士忌1瓶,業已返還被 害人,有調查筆錄(見偵查卷第7頁反面)可據,依刑法第3 8條之1 第5 項之規定,自不予宣告沒收或追徵。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2項、 第450 條第1 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四、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 狀,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須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13  日         刑事第二十八庭 法 官 徐子涵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 陳玟蒨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14  日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中華民國刑法第320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50 萬元以下罰金。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件: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14年度偵字第40048號  被   告 林介安 男 49歲(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住○○市○○區○○路0段000號8樓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宜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林介安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竊盜之犯意,前往新北 市○○區○○路0段00號之1「統一超商土城門市」,於附表所示 之時間,徒手竊取由該店店長曾雅琳所管領如附表所示之商 品(總價值為新臺幣565元),方式為將商品放入長褲口袋內 未經結帳即離開現場。嗣於民國114年7月10日10時31分許, 經曾雅琳發現林介安威士忌1瓶放入長褲口袋內未經結帳 即走出店外,上前阻攔並報警處理,林介安遂返回店內將該 瓶威士忌放回貨架上,始悉上情。
二、案經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土城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上開犯罪事實,業據被告林介安於警詢及偵查中均坦承不諱 ,核與證人即被害人曾雅琳於警詢時證述之情節相符,並有 3次犯行之現場監視錄影畫面擷圖照片暨商品照片共22張等 在卷可憑,足認被告自白與事實相符,其犯嫌應堪認定。二、核被告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嫌。被告所 犯3次竊盜犯行,犯罪各別,應予分論併罰。另如附表編號1 、2所示之被告犯罪所得尚未合法發還被害人,請依刑法第3 8條之1第1項、第3項之規定宣告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 收時,追徵其價額。末被告竊得如附表編號3之物品,業已 歸還被害人,依刑法第38條之1第5項之規定,爰不另聲請沒 收或追徵其犯罪所得,附此敘明。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此 致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8   月  15  日             檢 察 官 黃孟珊附表
編號 竊取時間 品項 數量 金額(新臺幣) 1 114年7月6日15時49分 威士忌 1瓶 150元 2 114年7月9日13時14分 威士忌 1瓶 150元 3 114年7月10日10時31分 威士忌 1瓶 2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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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