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撤銷緩刑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撤緩字,114年度,363號
PCDM,114,撤緩,363,20251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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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4年度撤緩字第363號
聲 請 人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張晉嘉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犯詐欺案件,聲請撤銷緩刑之宣告(114年
度執聲字第2418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張晉嘉之緩刑宣告撤銷。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張晉嘉因詐欺案件,經本院以112年
度易字第503號刑事判決判處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並應
於檢察官指定之期限內向國庫支付新臺幣(下同)2萬元,
於民國112年11月7日確定在案。嗣經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
下稱新北檢)以112年度執緩字第1243號案件,函請受刑人
依判決履行支付國庫2萬元之條件,傳喚3次均遭受刑人置之
不理,復經電話聯繫,亦無人接聽,核其行為違反刑法第74
條第2項第4款之規定,情節重大,足認原宣告之緩刑難收其
預期效果,而有執行刑罰之必要,已合於刑法第75條之1第1
項第4款(檢察官撤銷緩刑聲請書誤載為保安處分執行法第7
4之2第2款,應予更正)所定得撤銷緩刑宣告之原因,爰依
刑事訴訟法第476條規定聲請撤銷緩刑等語。
二、按緩刑宣告,得斟酌情形,命犯罪行為人向公庫支付一定之
金額;又受緩刑之宣告而違反第74條第2項第1款至第8款所
定負擔情節重大者,足認原宣告之緩刑難收其預期效果,而
有執行刑罰之必要者,得撤銷其宣告,刑法第74條第2項第4
款、第75條之1第1項第4款分別定有明文。所謂「情節重大
」,參照刑法第75條之1第1項第4款立法理由,係指受判決
人顯有履行負擔之可能,而隱匿或處分其財產,故意不履行
、無正當事由拒絕履行或顯有逃匿之虞等情事而言。再緩刑
之宣告應撤銷者,由受刑人所在地或其最後住所地之地方法
院檢察官聲請該法院裁定之,刑事訴訟法第476條亦有明文

三、經查:
㈠、受刑人前因詐欺案件,經本院以112年度易字第503號刑事判
決判處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並應於檢察官指定之期限內
向國庫支付2萬元,於民國112年11月7日確定在案,緩刑期
間自112年11月7日起至114年11月6日止等情,有該判決及法
院前案紀錄表在卷可查。
㈡、上開判決確定後,新北檢檢察官以112年度執緩字第1243號執
行,先後三次寄發執行傳票通知受刑人應於113年1月11日上
午10時、113年3月19日上午10時、114年7月29日上午10時至
該署辦理繳納應支付國庫款項事宜,前二次均由受刑人本人
收受,第三次則因未獲會晤受刑人本人,亦無受領文書之同
居人或受僱人,而將執行傳票寄存於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板橋
分局信義派出所,而生合法送達之效力,然受刑人均未遵期
到案,且經檢察官囑託書記官電話聯繫受刑人,電話亦無人
接聽,而受刑人亦無在監、在押之情形等節,有新北檢送達
證書、公務電話紀錄單、法院前案紀錄表等在卷可考。嗣經
本院傳喚受刑人到庭陳述意見,惟受刑人經合法通知無正當
理由未到庭,亦未以書狀或其他方式為任何聲明或主張,有
本院送達證書在卷為憑,足見受刑人確有違反刑法第74條第
2項第4款所定負擔之情形甚明。
㈢、本院審酌受刑人既未就上開判決提起上訴,該案因而確定,
可徵受刑人已折服前揭判決,並認同該判決所定之緩刑負擔
;又受刑人於該判決緩刑宣告確定後,對於檢察官傳喚其到
案向國庫支付法院判決緩刑時所定金額2萬元,竟置之不理
,亦未曾以任何方式向檢察官陳明有何不能履行緩刑所附條
件之原因,且經本院傳喚其到庭說明,亦未到庭或以書面陳
報迄今仍未履行之正當事由,實難認受刑人有履行上開判決
於緩刑宣告時所定負擔之意願,佐以受刑人亦無因另案在監
、在押等無法履行負擔之正當事由,可徵受刑人確有無故不
履行上開判決依刑法第74條第2項第4款所定負擔之情,此亦
使原判決考量為使受刑人能深切反省,具備正確法治觀念,
確實明瞭其行為所造成之危害,並預防再犯等節後,諭知附
條件之緩刑宣告以啟自新之宗旨難以達成,足認受刑人違反
上開判決所定負擔,已達情節重大之程度,且亦無從預期受
刑人猶能恪遵相關法令規定,則其既未能珍惜自新機會,漠
視原判決之效力,顯見原宣告之緩刑難收其預期效果,而有
執行刑罰之必要,核與刑法第75條之1第1項第4款之規定相
符。從而,檢察官聲請撤銷受刑人上開緩刑之宣告,於法有
據,應予准許。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76條、刑法第75條之1第1項第4
款,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14  日         刑事第二庭 法 官 張景翔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十日內敘明抗告理由,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羅盈晟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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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