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損害賠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附民字,114年度,1068號
CHDM,114,附民,1068,20251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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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4年度附民字第1068號
原 告 簡浚祐

被 告 DIDIN TIO MARYONO(中文名:阿丁 印尼國籍人士)




上列被告因洗錢防制等案件(114年度金訴字第544號),經原告提
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
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將本件附帶民事
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13 日
刑事第六庭 審判長 王義閔
法 官 巫美蕙
法 官 鮑慧忠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13 日
書記官 方維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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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