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司促字第8115號債 權 人 裕邦信用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載霆 代 理 人 郭書妤 債 務 人 賴姿妤 賴法營 上列聲請人與__間請求發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__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一、__。二、__。三、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如債權人聲請狀所載。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3 日 司法事務官 吳欣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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