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危險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刑事),交簡字,114年度,447號
ILDM,114,交簡,447,2025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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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14年度交簡字第447號
聲 請 人 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吳明昇


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14
年度偵字第8536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吳明昇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
毫克以上,處有期徒刑5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
日。
  事實及理由
一、本案犯罪事實、證據,除犯罪事實欄一第10-11行原「經回
溯其駕車上路時之酒測值約為0.38mg/L(計算式:0.22+0.0
628×2.58 =0.382,四捨五入)」之記載,應更正為「經回
溯其駕車上路時之酒測值約為0.377mg/L(計算式:0.22+0.
0628×2.5=0.377)」,餘均引用如附件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
處刑書所載。
二、核被告吳明昇所為,係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之駕駛
動力交通工具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罪。
三、爰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審酌本案與刑法第57條各款相關
之事實、於服用酒類後其呼氣酒精濃度至少已達每公升約為
0.37毫克以上(於檢測時已代謝為0.22毫克)、駕駛之車種
為自小客車、行駛之路段、時間較長、本件因而肇事致人受
傷,並考量被告前有2次酒醉駕車之素行等一切情狀,量處
如主文所示之刑,並按被告資力,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2項, 逕以簡易判決處如主文所示之刑。
五、如不服本判決,得自送達之日起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須附繕本)。  
本件經檢察官林禹宏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30  日         刑事第二庭 法 官 蕭淳元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 林芯卉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30  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中華民國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 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 能安全駕駛。
三、尿液或血液所含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或其代謝物 達行政院公告之品項及濃度值以上。
四、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施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 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附件:
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14年度偵字第8536號  被   告 吳明昇


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犯罪事實
一、吳明昇於民國114年10月14日8時許,在新北市淡水區工作宿 舍內飲用米酒2至3杯,於同日9時許飲畢,於同日12時許, 竟基於服用酒類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之犯意,駕駛車牌號碼 000-0000號自用小客車於道路上,於同日14時16分許,行經 宜蘭縣三星上將路3段與尚健五路2段,因酒精影響其操控 力而不慎與何翎妤騎乘之車牌號碼000-0000號普通重型機車 發生擦撞(何翎妤受有傷害,過失傷害部分,未據告訴), 經警據報到場處理,並於同日14時35分許,當場對吳明昇施 以酒精濃度測試,測得其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2毫克( mg/L),經回溯其駕車上路時之酒測值約為0.38mg/L(計算 式:0.22+0.0628×2.58 =0.382,四捨五入),而查知上情 。
二、案經宜蘭縣政府警察局三星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上揭犯罪事實,業據被告吳明昇於警詢及偵查中坦承不諱, 核與證人何翎妤於警詢之陳述相符,並有羅東博愛醫院診斷 證明書影本、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道路交通事故調查表㈠㈡ 、當事人酒精測定紀錄表、車籍及駕籍資料查詢結果、宜蘭 縣政府警察局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影本(共2 紙)及事故現場照片19張、行車紀錄器影像截圖照片4張在 卷可稽,足證被告之自白屬實,其犯嫌堪以認定。



二、核被告吳明昇所為,係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之不能 安全駕駛致交通危險罪嫌。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此 致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17  日               檢 察 官 林禹宏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22  日               書 記 官 周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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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