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沒收(智慧財產案件)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單聲沒字,114年度,100號
SLDM,114,單聲沒,100,2025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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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4年度單聲沒字第100號
聲 請 人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廖柏翔


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商標法案件(113年度偵字第25733號),
聲請單獨宣告沒收(114年度聲沒字第251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扣案仿冒「ASILI」商標圖樣之維生素營養粉拾玖罐、膳食補充
品貳拾肆罐均沒收。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被告廖柏翔因違反商標法案件,業經臺灣士
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以113年度偵字第25733號為不起訴處分
,該案所查扣仿冒「ASILI」商標圖樣之維生素營養粉19罐
、膳食補充品24罐,均屬絕對義務沒收之物,爰依刑法第40
條第2項、商標法第98條等規定聲請宣告沒收等語。
二、按違禁物或專科沒收之物得單獨宣告沒收,刑法第40條第2
項定有明文;次按侵害商標權、證明標章權或團體商標權之
物品或文書,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商標法第
98條亦有明定。則侵害商標權之物品,既為絕對義務沒收之
物,要屬刑法第40條第2項所稱之專科沒收之物,檢察官自
得依法聲請單獨宣告沒收。
三、經查,被告因違反商標法案件,經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
官於民國114年4月7日以113年度偵字第25733號為不起訴處
分確定等情,有上開不起訴處分書及法院前案紀錄表在卷可
稽,而扣案具有「ASILI」商標圖樣之維生素營養粉19罐、
膳食補充品24罐,經鑑定後認分別屬於商標權人「美商愛希
麗股份有限公司」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註冊登記商標之
物品,此有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扣押貨物收據及搜索筆錄、
美商愛希麗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建業法律事務所出具之鑑定報
告書、商標權註冊證、扣押物品相片(偵卷第25-53、123頁
)在卷可稽,足認上開扣案物品係屬仿冒並侵害「ASILI」
商標權之物品,揆諸前揭規定,應依商標法第98條規定宣告
沒收,並得依刑法第40條第2項規定單獨宣告。聲請意旨就
此聲請單獨宣告沒收,核無不合,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36第2項,商標法第98條,
刑法第40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20  日         刑事第八庭法 官 張毓軒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黃佩儀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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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美商愛希麗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