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遺產分割登記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基簡字,114年度,169號
KLDV,114,基簡,169,20251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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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基簡字第169號
原 告 良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今井貴志
訴訟代理人 林家宇


被 告 林振雄
蔡素

林俊傑
林美真
上 一 人
訴訟代理人 王可文律師
吳健瑋律師
陳曾揚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撤銷遺產分割登記事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有應
行調查之處(按:原告於言詞辯論終結後宣判前,具狀撤回訴訟
,宜再開已閉之言詞辯論,俟被告之異議期滿而確認撤回是否生
效,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民國66年度法律座談會民事類第34
號研討結果參照),爰依法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14 日
基隆簡易庭法 官 曹庭毓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14 日
書記官 羅惠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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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良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京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