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遺產分割協議及塗銷分割繼承登記
潮州簡易庭(民事),潮補字,114年度,1232號
CCEV,114,潮補,1232,202510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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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潮補字第1232號
原 告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鴻聯
訴訟代理人 陳麗智
一、上列原告與被告湯德和、湯美雪間請求撤銷遺產分割協議及
塗銷分割繼承登記事件,茲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 日內
到院閱卷並陳報下列事項,如逾期未補正,即駁回原告之訴

㈠、本件欲撤銷分割之遺產清冊、繼承系統表、應繼比例,並按
應受送達之他造人數,提出繕本或影本。
㈡、以書狀陳明本件被告姓名、出生年月日、職業、國民身分證
號碼、營利事業統一編號、電話號碼及其他足資辨別之特徵
,並按應受送達之他造人數,提出繕本或影本。如被告為無
行為能力人,請併陳報其法定代理人。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29 日
潮州簡易庭 法 官 麥元馨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29 日
書記官 林語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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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