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電信費
潮州簡易庭(民事),潮小字,114年度,276號
CCEV,114,潮小,276,20251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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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潮小字第276號
原 告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個人家庭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胡學海


訴訟代理人 林岳廷
被 告 涂光平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電信費事件,本院於民國114年9月8日言
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原告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原告主張:被告於民國113年4月15日,於原告網路門市申請
行動電話門號0000000000,並於同年月21日於官網emome換
選號為0000000000(以稱系爭門號),詎被告自申裝後均未
繳納如附表所示電信費用合計新臺幣(下同)19,485元(下
稱系爭電信費),因被告未依約繳納系爭電信費,原告已拆
機銷號,終止租用系爭門號。綜上,原告爰依據系爭門號之
電信使用契約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積欠之系爭電信費
等語,並聲明:被告應給付原告19,485元,及自支付命令送
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
二、被告之答辯:伊是被冒名申辦系爭門號,系爭門號申請書上
之簽名並非伊所親簽,有可能第三人拿伊的身分證和健保卡
的影本拿去申辦的,伊的健保卡上面有貼打過COVID-19疫苗
的貼紙,但原告提出申請時所附健保卡影本上面並沒有COVI
D-19疫苗貼紙。伊否認有申辦系爭門號,則原告依據電信使
用契約請求伊給付積欠之系爭電信費,並無理由等語。
三、本院之判斷:
 ㈠按當事人主張有利於己之事實者,就其事實有舉證之責任。
私文書應由舉證人證其真正。文書之真偽,得依核對筆跡或
印跡證之。核對筆跡或印跡,適用關於勘驗之規定。無適當
之筆跡可供核對者,法院得指定文字,命該文書之作成名義
人書寫,以供核對,民事訴訟法第277條前段、第357條、第
359條第1、3項、第360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
 ㈡本件原告主張被告有於上揭時間,於網路門市申辦及換選系
爭門號,嗣未依約繳納系爭電信費等語,並提出行動寬頻(
租用/異動)申請書、行動寬頻服務契約(以下合稱系爭申
請書)、繳費通知、欠費設備清單、催繳函文及被告之身分
證影本、健保卡影本等資料為證,惟被告否認有申辦系爭門
號並以前詞為辯,則參諸上揭法條規定,原告自應就系爭門
號係被告本人申辦即系爭申請書上之簽名係被告親簽之對己
有利之事實,負舉證之責。經查,經本院命被告當庭書寫其
姓名10次,而本院就被告當庭親自書寫之姓名及系爭申請書
上被告之簽名,互相核對之結果,其中「涂」、「光」2字
之筆劃走勢、整體形狀、樣式並不相符。其次,依原告提出
申辦時所附被告健保卡影本,其上並無COVID-19疫苗貼紙,
然被告當庭提出之健保卡影本,其上確實有COVID-19疫苗
紙3張,是本件如係被告所親自申辦,為何該人提出之健保
卡影本,其上並無貼有COVID-19疫苗貼紙之情形與被告所提
出之健保卡實際情形不符?另參以系爭申請書上記載帳寄地
址為台北市○○區○○路000巷00號5樓,然被告陳稱其戶籍地為
屏東縣○○鄉○○路000號,該地址伊不清楚,也沒有住過等語
。再者,系爭門號積欠之113年6月份費用,其中3,425元、6
88元,分別係4G國際漫遊語音通話費、4G國際數據漫遊包裝
傳輸費,然依卷附被告之入出境資料所載,被告於87年1月1
6日入境後,即無出境資料,是上揭113年6月份國際漫遊之
相關通信傳輸等費用,客觀上應與被告個人無關。此外,原
告並未提出其他事證足以證明系爭門號申請書上之簽名為被
告所親簽,則本院綜合參酌上揭事證,認為被告辯稱系爭門
號並非伊所申辦,申請書上之簽名並非伊所親簽等語,尚非
無據。 
四、綜上所述,原告無法證明系爭門號申請書上之簽名為被告所
親簽,自難認兩造間就系爭門號有成立電信使用契約,從而
,原告依據系爭門號電信使用契約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
付積欠之系爭電信費,而為上揭訴之聲明,為無理由,應予
駁回。
五、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8條。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9  日
         潮州簡易庭 法 官 呂憲雄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其未
表明上訴理由者,應於提出上訴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狀(
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
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13  日
               書記官 魏慧夷
附表:
編號 帳單年月 費用(新臺幣) 1 113年5月 10,439元(含電信費439元及代收Google Play交易費10,000元) 2 113年6月 4,612元 3 113年7月 535元 4 113年8月 598元 5 113年9月 3,301元 合計19,4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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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