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
地方行政訴訟庭第一庭
113年度交字第709號
原 告 方敦煌
陳惠珍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李慧千律師
被 告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代 表 人 王銘德
訴訟代理人 周易律師
府交通局交通事件裁決中心)
上列當事人間交通裁決事件,原告不服被告民國113年5月15日南
市交裁字第78-SYAH00764、78-SYAH00765號裁決書,提起行政訴
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民國113年5月15日南市交裁字第78-SYAH00765號裁決書撤銷
。
原告方敦煌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新臺幣300元,由原告方敦煌負擔2分之1,餘由被告負
擔。被告應給付原告陳惠珍新臺幣150元。
事實及理由
一、程序事項:按行政訴訟法第237條之7規定,交通裁決事件之
裁判,得不經言詞辯論為之。本件屬交通裁決事件,依兩造
所述各節及卷內資料其事證已臻明確,本院認無經言詞辯論
之必要,爰不經言詞辯論而為判決。
二、事實概要:原告方敦煌於民國111年9月16日23時32分許,騎
乘原告陳惠珍所有之車牌號碼000-0000號普通重型機車(下
稱系爭機車),行經臺南市東區怡東路與怡東路86巷口處(
下稱系爭路口)時,因於東興路與怡東路58巷口前有逆向行
駛橫越車道且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之違規,為巡邏員警目擊
並驅車上前於系爭路口攔停原告方敦煌,在盤查過程中發現
原告方敦煌身上明顯有酒味,乃以酒精檢知器檢測結果確實
有飲酒駕車之情事,欲對之實施酒精檢測,為原告方敦煌拒
絕,故認有「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之違規,經警
當場舉發並移送被告處理。嗣被告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下稱道交條例)第35條第4項第2款、第24條第1項、第67
條第2項前段(漏未記載)、第35條第9項等規定,於113年5
月15日開立南市交裁字第78-SYAH00764、78-SYAH00765號裁
決書(下合稱原處分一、原處分二),依序分別裁處原告方
敦煌「罰鍰新臺幣(下同)18萬元,吊銷機車駕駛執照3年
,3年內不得重新考領駕駛執照。並應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
習。」、原告陳惠珍「吊扣汽車牌照24個月(裁決書處罰主
文欄第二項經被告職權撤銷,依行政訴訟法第237之4條第3
項規定,此部分依法視為撤回起訴,不在本院審理範圍)。
」。原告2人不服,遂提起行政訴訟。
三、原告主張:原告方敦煌為耳鼻喉科診所醫師,因當時還處於
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每日看診結束後,會以酒精對診所內部
進行全面性消毒,當日騎乘系爭機車於統一超商內繳納電話
費,僅因原告在超商對面多看員警兩眼,便遭員警駕駛警車
尾隨原告伺機盤查,當時已近深夜,幾乎已無人車在路上行
駛,原告亦無任何讓員警有合理懷疑之危險駕駛行為,原告
認為員警已違反憲法保障人民之自由權利,故拒絕酒測。又
員警在原告拒絕酒測後,並未完整告知酒駕拒測之相關權益
,即掣單舉發,屬於程序重大瑕疵等語。原告陳惠珍部分,
因原告方敦煌拒絕接受酒測,乃係出於其個人意志所為,難
認原告陳惠珍有何對汽車駕駛人督促、約束其接受酒測之可
行作為,亦難認原告有何監督、管理汽車駕駛人接受酒測之
可能,不得純以汽車駕駛人有拒絕接受酒測之違規事實即反
面推論汽車所有人未盡注意義務,本件在事實上或法律上無
法期待原告陳惠珍盡其監督注意之責,欠缺期待可能性而有
阻卻違法事由等語,並均聲明:原處分一、二撤銷。
四、被告則以:
㈠本案係舉發員警於111年9月16日23時23分許,駕駛警車巡經
系爭路口時,發現原告騎乘系爭機車行經系爭路口前之東興
路與怡東路58巷口前有逆向行駛橫越車道,且未依規定使用
方向燈,遂駕車上前將原告攔停予以盤查。盤查過程中發現
原告身上散發濃厚酒味,且以酒精檢知器檢測原告亦有酒精
反應,經員警告知原告須配合進行酒測,及拒絕酒測之法律
效果,然原告仍拒測,員警乃依法掣單舉發。攔查過程:原
告自路邊起駛,可聽聞影片中員警說:「哦,沒打方向燈」
,員警遂迴轉追向原告、於系爭路口見原告右轉未依規定使
用方向燈、盤查後聞到濃厚酒味,酒精檢知器亦呈現酒精反
應、影像時間23:20:37員警詢問原告有無喝酒,原告回答
「或許有,但因診所消毒有可能有酒精反應」等語、影像時
間23:21:13員警詢問原告喝什麼酒,原告回答喝啤酒、影
像時間23:24:40至23:26:40,員警告知原告接受酒測及
拒絕接受酒測之法律效果、影像時間23:31:34至23:31:
37,原告表明要拒絕接受酒測,上開資料有錄影採證光碟1
片、吐氣酒精濃度檢測程序暨拒測法律效果確認單、違規行
駛路線圖、採證照片、職務報告等可稽。本案員警已經明確
知會原告拒測之法律效果,原告也於拒測法律效果確認單上
表示其想接受平衡測試等意見,原告也堅定的表示理解法律
效果並拒絕酒測,可見員警已盡最大義務提醒原告拒絕酒測
之各項法律效果,員警遂依此掣單舉發並無違誤。
㈡道交條例第35條第9項規定,並未就汽機車所有人與駕駛人為
同一人,始有適用。且道交條例第85條第3項規定,依本條
例規定逕行舉發或同時併處罰其他人之案件,推定受逕行舉
發人或該其他人有過失。又本案原告陳惠珍雖非駕駛人,而
係系爭機車之所有人,惟其對於所有車輛之使用管理、用途
、供何人使用等,均可事先加以預測或控制,又原告方敦煌
與原告陳惠珍屬配偶關係,且家人間互相使用系爭機車亦合
乎一般人之經驗法則,是以自不得認定駕駛人即原告方敦煌
使用該系爭機車已超出其可預視範圍,而認其毫無過失或故
意而言。再者,該法所明訂之吊扣牌照處分係為督促車輛所
有人善盡保管之責,並限制該車輛之使用,以遏止交通違規
發生。是以,道交條例第35條第9項規定「吊扣汽車牌照」
之處分,應係針對汽車所有人所設之特別規定,自不得僅以
原告陳惠珍(即所有人)不知駕駛人原告方敦煌會出門飲酒
等情事,即認無道交條例第35條第9項規定之適用,是原告
所訴,並無理由,核不足採,並聲明:原告之訴駁回。
五、本院之判斷:
㈠應適用之法令
⒈道交條例
⑴第24條第1項:汽車駕駛人或汽車所有人違反本條例規定者
,除依規定處罰外,並得令其或其他相關之人接受道路交
通安全講習。
⑵第35條第4項第2款:汽機車駕駛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
,處18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吊銷其駕駛
執照;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
得再考領:二、拒絕接受第1項測試之檢定。
⑶第35條第9項前段:汽機車駕駛人有第1項、第3項至第4項
之情形之一,吊扣該汽機車牌照2年,並於移置保管該汽
機車時,扣繳其牌照;…。
⑷第67條第2項前段:汽車駕駛人曾依…、第35條第3項前段
、第4項前段、…規定吊銷駕駛執照者,3年內不得考領駕
駛執照;…。
⑸第85條第3項:依本條例規定逕行舉發或同時併處罰其他人
之案件,推定受逕行舉發人或該其他人有過失。
⒉道交條例第92條第4項授權訂定之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
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下稱道交處理細則)
⑴第2條第2項:前項統一裁罰基準,如附件違反道路交通管
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以下簡稱基準表)。關於汽機車
駕駛人違反第35條第4項規定,裁罰罰鍰18萬元,吊銷駕
駛執照,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⑵第19條之2第5項:車輛駕駛人拒絕配合實施本條例第35條
第1項第1款或第73條第2項檢測者,應依下列規定處理:
一、告知拒絕檢測之法律效果:(一)汽車駕駛人拒絕接
受酒精濃度測試檢定者,處18萬元罰鍰,吊銷駕駛執照及
吊扣該車輛牌照2年;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並得沒入
車輛。(二)汽車駕駛人於10年內第2次違反本條例第35
條第4項規定者,處36萬元罰鍰,第3次以上者按前次違反
本項所處罰鍰金額加罰18萬元,吊銷駕駛執照,公路主管
機關得公布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並吊扣該車輛牌照2
年;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並得沒入車輛。(三)租賃
車業者已盡告知本條例第35條處罰規定之義務,汽機車駕
駛人仍有前二目情形者,依所處罰鍰加罰二分之一。(四
)慢車駕駛人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檢定者,處4,800元
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駕駛微型電動二輪車者,並當
場移置保管該微型電動二輪車。二、依本條例第35條第4
項、第5項或第73條第3項製單舉發。
⒊道交條例第92條第1項授權訂定之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下稱道
安規則)
⑴第109條第2項第2款:汽車駕駛人,應依下列規定使用方向
燈:二、左(右)轉彎時,應先顯示車輛前後之左(右
)邊方向燈光;…。
⑵第114條第2款: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駕車
:二、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
公升0.1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0.03以上。
⒋道交條例第92條第3項授權訂定之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第4
條第1項第8款: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依本條例
處罰外,並應施以講習:八、違反本條例第35條第1項至第5
項規定。
㈡本件經本院於調查程序當庭勘驗採證光碟,勘驗內容如下:
一、檔案名稱:0000000廖晏霆林昱帆攔查怡東路未打方向
燈(影片全長:3分鐘)
時間:2022/09/16 23:22:07 — 23:25:07
行車紀錄器畫面可見員警駕駛巡邏車執行巡邏勤務,於
23:22:50可見前方路口處有輛機車(下稱系爭機車)
左轉,於23:22:55員警:沒有... ?(聽不清楚),
另一名員警:沒有...兒?(聽不清楚),可聽見員警
間有對話,警方於閃光路口處等待系爭機車(騎士身穿
短袖白色上衣、深色短褲)通過隨即迴轉。
員警:我想要攔前面那個阿伯。
另一名員警:有啊,我有看到,左轉臨停。
於23:23:45警車停在系爭機車旁。
員警:大哥,旁邊停一下好嗎?於23:24:02警車靠邊
停,員警下車。
員警:你剛剛這樣子過來,沒有打方向燈。
騎士:(聽不清楚),可是我從7-11出來有打。
員警:都要都要(警車內有音樂,無法聽清楚雙方交談
內容)。
二、檔案名稱:2022_0916_231952_044(影片全長:3分鐘
)
時間:2022/09/16 23:19:52 — 23:22:52
密錄器畫面可見另一名員警與騎士(身穿白色短袖上衣
)交談,以下譯文(以國語方式呈現,非逐字稿)
騎士:可是我從7-11出來有打。
配戴密錄器員警:這個也要、都要啦。
騎士:對對對對。
配戴密錄器員警:沒有注意到沒關係。
騎士:但是我有看沒車。
配戴密錄器員警:證件有帶嗎?
騎士:有。
配戴密錄器員警:我看一下。
騎士:我想我那邊有打,這邊出來也沒車,也沒有紅綠
燈,我就沒有打。
配戴密錄器員警:嗯嗯沒關係。
另一名員警:有沒有喝酒。
騎士:我剛才…之前啦,6點6點有吃東西啦。
配戴密錄器員警:吃什麼?
騎士:就是吃一些食物啊這樣子。
配戴密錄器員警:那你裡面有喝酒嗎?
騎士:或許有啦,但是…
配戴密錄器員警:我們簡單測一下。
騎士:可是我覺得這個會不準,因為我開診所,我們每
天都有噴酒精。
配戴密錄器員警:那我們就直接酒測啦。
騎士:不是,因為我有開診所啊,我們每天都要噴很多
酒精啊。
配戴密錄器員警:沒有跟那個。
另一名員警:噴得很快就揮發掉了。
騎士:我們下班要。
配戴密錄器員警:我們是口腔裡面、身體裡面,對,你
先對那個孔吹氣,不用碰到,遠遠的吹就好。
另一名員警:看有沒有就好(23:21:07騎士脫下口罩
)。
配戴密錄器員警:吹氣,像吹蠟燭一樣(23:21:09騎
士對著酒精感知器吹氣,出現閃光反應),有啊,你有
喝酒,你喝什麼酒?
騎士:可能就是啤酒這樣子而已啦。
配戴密錄器員警:我們還是要做酒測。
另一名員警:因為有酒氣,我們還是要做正式的。
配戴密錄器員警:這個是初步,有跟沒有,實際上要以
數值出來為準,好不好,來,稍等一下(走向警車後座
拿取酒測器)。
另一名員警:6點多吃完的是不是?
騎士:對啊,我剛剛診所剛下班。
另一名員警:吃什麼東西?
騎士:可能就是什麼那個三杯雞一些有的沒有的。
配戴密錄器員警:有喝啤酒啦吼,你說6點大概幾分喝
完,是6點半還是6點?
騎士:我們大概是7點吃完,然後我下班。
配戴密錄器員警:沒有,我是指喝完酒的時間,大概就
好,7點還是6點?
騎士:7點吧。
配戴密錄器員警:7點好。
騎士:我們不是喝酒,是吃飯。
配戴密錄器員警:你剛剛不是說你有喝啤酒嗎?
騎士:我下班可能那個噴酒精下班那些,我覺得應該是
沒什麼問題。
另一名員警:酒精噴的應該是不會有什麼問題,但是剛
剛那個是你身體的酒氣…
配戴密錄器員警:所以你有沒有喝啤酒?
騎士:好啦我拒絕,我說沒有,我說我沒有。
配戴密錄器員警:那我們就要直接測。
三、檔案名稱:2022_0916_232253_045(影片全長:3分鐘
)
時間:2022/09/16 23:22:52 — 23:25:52以下為
譯文(非逐字稿):
騎士:我拒測嘛。
配戴密錄器員警:你要拒測嗎?
騎士:直接幫我拒測好了。
配戴密錄器員警:你確定吼?
騎士:拒測我拒測。
配戴密錄器員警:沒關係,我權利還是要告知你。
騎士:對對對對,但是你們跟我關係很好,你不要這樣
,我真的沒辦法啦,我在東寧路開方耳鼻喉科,你要這
樣子,我也沒有辦法。
配戴密錄器員警:來,你剛剛是說,我們攔查你的時候
,你7點的時候有喝完啤酒。
騎士:那我剛剛有違反什麼交通規則?
配戴密錄器員警:沒有打方向燈。
騎士:我從巷子出來沒有沒有。
配戴密錄器員警:對,那個路口。
騎士:沒有紅綠燈。
另一名員警:轉彎、變換車道,都還是要打。
配戴密錄器員警:不管有沒有紅綠燈,都要打方向燈另
一名員警:不管有沒有紅綠燈還是有沒有車,都還是要
打。
配戴密錄器員警:對。
騎士:沒有紅綠燈。
配戴密錄器員警:還是要打,跟紅綠燈沒有關係,都還
是要打方向燈。
騎士:那你可以罰我。
配戴密錄器員警:我會開單,但是因為我有聞到酒味,
所以我還是要做檢測。
另一名員警:有味道。
配戴密錄器員警:你剛剛說,你原本說7點喝完,現在
說沒有,對不對。
騎士:不是,我有吃晚餐。
配戴密錄器員警:對,但是你剛剛有說你有喝啤酒,我
們都有錄影。
騎士:我說或許,對啦或許,那我就拒測好了。
配戴密錄器員警:那我程序做完,所以你說你沒有喝嗎
?
騎士:你可以你可以,我我我我認為我要主張我沒有影
響到我的行動怎麼樣,或許我下班我喝一杯啤酒,我有
噴酒精下班,我我我主張我要做那個功能測試,好不好
。
配戴密錄器員警:你先聽我講完。
騎士:不是,我要先講嘛,我要主張我要堅持。
配戴密錄器員警:你已經在7點的時候喝完,已經滿15
分鐘了。
騎士:我沒有喝完,我吃飯,我說我吃飯。
配戴密錄器員警:所以你說你沒有喝酒嘛,未飲用?
騎士:你要幫我註明我下班我們會消毒。
配戴密錄器員警:這個是權利告知。
另一名員警:告知你測跟不測有什麼權利。
配戴密錄器員警:剛才我們確認過你說你沒有喝酒。
騎士:我打電話給…好了。
配戴密錄器員警:(於23:24:49)我要告知你拒絕酒
測的法律效果,如果你拒絕酒測的話,處新臺幣18萬元
、移置保管你的機車、機車我們要拖走、吊銷駕照3年
、3年不可以領考、實施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如果是5年
內第2次的話,就會加重,變36萬,OK。
騎士:嗯嗯嗯…
配戴密錄器員警:那這樣子你要吹還是不要吹,由你自
己決定。
騎士:如果吹了怎麼辦?
配戴密錄器員警:如果今天吹下去的話,0.17以下我們
就是勸導,0.18到0.24我們會開單。
騎士:開單有什麼結果。
另一名員警:然後要扣車。
配戴密錄器員警:開單的話就是繳紅單,就像違規一樣
,比如說闖紅燈,你就去監理站繳紅單,那份紅單罰多
少錢是由監理站決定,你的機車要扣車牌2年。
騎士:這一台要扣2年。
配戴密錄器員警:對,車牌。
騎士:你說如果我吹了,0.24以下。
配戴密錄器員警:沒有,你拒測或是0.24以下。
另一名員警:拖吊。
四、檔案名稱:2022_0916_232553_046(影片全長:3分鐘
)
時間:2022/09/16 23:25:52 — 23:28:52以下為
譯文(非逐字稿):
另一名員警:車牌會再扣2年。
配戴密錄器員警:只要是拒測都有。
騎士:那還是要牌照稅嗎或是那個?
配戴密錄器員警:這個要問監理站,你先聽我講完騎。
士:等一下(於23:26:02騎士接電話,轉身到旁邊講
電話)。
配戴密錄器員警:你有沒有要測,(於23:26:13騎士
講完電話走回來),如果是0.25以上就是公共危險罪,
我們就要逮捕,帶回去做筆錄,看時間來不來得及,可
以的話就送地檢,不行的話就明天早上8點出發,流程
是這樣。
騎士:要在你們那邊睡一個晚上。
另一名員警:如果超過的話。
配戴密錄器員警:因為全部都是以機器吹出來的數值或
者是你不要吹為主。
騎士:讓我漱漱口可以嗎?
配戴密錄器員警:你剛剛不是說你沒喝嗎,你沒有喝就
不能,我再問你一次你有沒有喝,你有喝?
騎士:我說真的我沒有把握,我是說我沒有把握而已。
另一名員警:你吃的東西有沒有酒精成分?
配戴密錄器員警:你吃的東西有沒有?
騎士:我呼吸的空氣有酒精成分。
配戴密錄器員警:不是。
騎士:我呼吸的空氣有酒精成分,現在有COVID-19,你
要幫我註明這樣吧。
另一名員警:如果你是醫師。
騎士:不是,我跟你們的關係都很好,我跟…也很好。
另一名員警:我知道。
騎士:你不要太刁難我。
另一名員警:外面的酒精揮發的很快。
騎士:我住在前面,我沒有犯什麼大錯。
另一名員警:呼氣式的酒精測試,是呼氣的。
騎士:我沒有犯什麼大錯,我沒有闖紅綠燈。
另一名員警:所以我們還是要跟你告知,沒有強迫你。
配戴密錄器員警:我們要先告知你,讓你做選擇,我們
都有聞到酒味,才會這樣講。
另一名員警:權利是什麼…
騎士:你在路上會聞到我有酒味…
配戴密錄器員警:你剛剛下車之後。
另一名員警:你下車吹氣。
配戴密錄器員警:攔你的原因是因為你沒有打方向燈,
我們才攔你,你要打方向燈我們。
騎士:(聽不清楚說什麼)
配戴密錄器員警:攔你下來,我就聞到了,所以方向燈
的部分我一定會開,第2個就是你有酒味的部分,我們
要做檢測才知道,因為你沒有檢測,我們也不能確定有
沒有。
騎士:你們不要太刁難我喔…(聽不清楚說什麼)
另一名員警:我們沒有刁難你,我們程序。
騎士:我只是說我那邊過來,我有打方向燈,我也不知
道你們會這樣子,這個巷子並沒有什麼,我沒有犯什麼
大錯,不要太刁難我啦,我要主張要實施。
另一名員警:先生,我們都照程序。
配戴密錄器員警:沒關係,你要測,我就拿水給你漱口
騎士:對啊,漱口,我要主張走那個直線、單腳站立,
我要做那個。
配戴密錄器員警:我們先看數值,我們先以數值為主。
騎士:不是啦,你要先讓我。
另一名員警:你沒有超過你也不用做那個東西啦。
騎士:我可以先做,我再主張我要不要吹啊,你先看有
沒有影響我的行動,再吹啊,對不對。
配戴密錄器員警:刑法第185條之3是有2項,第1項是以
測試出來的數值為主,那如果你今天測試沒有超過,我
們才會走第2項。
騎士:我沒有信心,我開診所,我沒有信心,所以我主
張要先做那個。
五、檔案名稱:2022_0916_232853_047(影片全長:3分鐘
)
時間:2022/09/16 23:28:52 — 23:31:52
以下為譯文(非逐字稿):
配戴密錄器員警:揮發式酒精不會影響到你體內呼氣出
來的酒精值。
另一名員警:你又不是把噴的酒精用喝的。
騎士:你這樣講有道理。
配戴密錄器員警:很清楚,所以我們不要再浪費時間,
你要不要測,你決定,你要測,我們就給你漱口水,漱
完我們就測,測完看結果出來,才能知道下一步怎麼做
。
另一名員警:數值多少?
騎士:我漱完之後,我還可以主張我要做那個嗎?
配戴密錄器員警:你要做什麼?
騎士:直線測試、單腳站立。
配戴密錄器員警:直線測試、單腳站立跟這個沒有關係
,你不能以那個為主。
騎士:可是本來就可以做直線測試,我可以主張我要做
那個,我再酒測嗎,吹氣,我可以主張這個,我知道。
另一名員警:你說的那個東西是給檢察官去做參考的。
騎士:對啊,你要幫我做。
另一名員警:而且那個是再你出車禍之後,確實有。
騎士:沒有,不用出車禍,我沒有出車禍,那個不用出
車禍。
另一名員警:我們認為說你的數值。
配戴密錄器員警:雖然沒有超過,我們會用那個當輔據
。
另一名員警:沒有辦法正常行車才需要做這個東西。
騎士:我沒有不正常行車啊。
配戴密錄器員警:所以你不需要做這個。
騎士:所以我主張我沒有不正常行車。
配戴密錄器員警:所以我們以數值。
騎士:我沒有不正常行車,所以我主張我就算有喝啤酒
或是怎麼樣或是有喝酒,我是噴酒精。
配戴密錄器員警:先生我再跟你說一次,你聽我解釋一
次,最後一次仔細聽,你剛剛說的那個是屬於輔助的部
分,現在有沒有酒駕是以機器測出來為主,如果今天你
發生交通事故,我們一定要做酒測,酒測完的數值沒有
超標,比如說0.18好了,沒有到公共危險,但是因為你
發生車禍,我們懷疑你不能安全駕駛,所以才會做那個
測試,那如果你今天可以安全駕駛,沒有這個前提下,
我們就是以機器為主,機器出來是就是、不是就不是。
騎士:我知道,你們不要太刁難我啦。
配戴密錄器員警:我們並沒有刁難你。
騎士:我並沒有怎麼樣,我不是,沒有犯什麼大錯,你
說我轉這個小巷子,沒有,你這樣子我真的覺得你們太
刁難人民。
另一名員警:先生,我們就給你兩個選擇,一個就是測
,你要測我們就給你漱口,你要求漱口我們給你漱口,
依照剛剛我們同事給你講的,數值多少分別有什麼效果
,再來一個就是拒測。
配戴密錄器員警:拒測一樣會開單給你。
另一名員警:或者我們現場可以認定你的態度消極不願
意配合,我們也可以直接幫你做拒測。
騎士:因為我沒有怎樣、沒有很消極。
另一名員警:所以要讓你選。
配戴密錄器員警:要讓你知道,我們要告知你權利。
另一名員警:要讓你選。
配戴密錄器員警:我們沒有在刁難你,但是現在遇到了
就是要面對,我們權利已經告知你。
騎士:那我就拒測。
配戴密錄器員警:確定拒測,來,這邊幫我簽名。
騎士:你幫我註明那個啊。
配戴密錄器員警:這兩邊幫我簽名。
騎士:不是,我要註明你們拒絕我實施單腳站立那些。
另一名員警:我們沒有拒絕,我們剛剛有跟你講了。
六、檔案名稱:2022_0916_233153_048(影片全長:3分鐘
)
時間:2022/09/16 23:31:52 — 23:34:52以下為
譯文(非逐字稿):
另一名員警:那個不是必要。
騎士:那我可以做嗎,我要求可以做嗎?
另一名員警:也沒有拒絕的問題。
騎士:那我沒有犯什麼,你們為什麼把我攔下來?
配戴密錄器員警:我們等一下會開單給你。
騎士:就開那個單子給我。
另一名員警:我們有跟你講為什麼攔你下來,希望你有
聽進去。
配戴密錄器員警:我們為什麼攔你下來,在拒絕接受酒
測法律效果這邊幫我簽名,簽這邊。
騎士:我要先註明啊。
配戴密錄器員警:確定拒測了吼。
另一名員警:那我就按拒測了。
配戴密錄器員警:我看一下。
騎士:對啊,就是這樣嘛,我沒有寫怎樣。
配戴密錄器員警:我們有向你解釋過了。
另一名員警:我們全程都錄音錄影,你的主張你要寫。
騎士:沒有沒有。
配戴密錄器員警:我們會讓你寫。
另一名員警:我們也有我們的程序,那我們就…
騎士:我車子你們要吊3年,3年以後再去贖回來。
配戴密錄器員警:不是,扣車牌,我們先針對拒測的部
分,你確定拒絕接受,我們按下去就不能夠再回來了,
這邊幫我簽名,簽完名我們就按了。
騎士:我不簽可以嗎?
配戴密錄器員警:看你要不要,因為我們都有錄影。
騎士:我不簽我不簽。
配戴密錄器員警:我們剛才有告知你。
另一名員警:那我們寫拒簽。
騎士:拒簽拒簽,拒簽還要再罰嗎?
配戴密錄器員警:我這邊幫你寫拒簽,就是受稽查。
七、檔案名稱:2022_0916_233453_049(影片全長:3分鐘
)
時間:2022/09/16 23:34:52 — 23:37:52以下為
譯文(非逐字稿):
配戴密錄器員警:拒簽,我們全程都有錄音錄影,我們
這邊就拒絕酒測了。
於23:34:57另一名員警按下酒測器。
配戴密錄器員警:我們等一下還是會開紅單給你,包含
拒測的紅單跟,車子是你的嗎?
騎士:我太太的。
配戴密錄器員警:我一樣會寄給你太太,還有你右轉沒
有打方向燈部分,3張紅單。
騎士:拒測是18萬。
另一名員警:先生,這邊幫我簽名(員警將列印之拒測
單遞給騎士)。
騎士:拒測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