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雄簡字第916號
原 告 陳以利
訴訟代理人 吳佳融律師
複代理人 古晏如律師
被 告 張峻榮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等事件,本院民國(下同)11
4年8月26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一、原告之訴駁回。
二、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原告主張:被告執有如附表所示本票(下稱系爭本票),聲
請本院以114年度司票字第895號裁定准予強制執行(下稱系
爭裁定),但原告之簽交系爭本票,係因原告之前購屋(門
牌號碼○○市○○區○○○路000號00樓,下稱系爭房屋),首期款
新台幣(下同)300萬元係由被告先行墊支,故應被告要求
簽署借款契約書,後因兩造友誼破裂,被告要求原告將系爭
房屋過戶予被告,原告配合辦理產權移轉並簽署不動產買賣
契約書,豈料,被告又稱原告積欠其755萬元債務,而要求
原告簽署借款契約書,嗣後再以上開300萬元及755萬元借款
債務,要求原告償還400萬元,原告僅得先向友人借款280萬
元償還。而本票雖屬無因證券,但發票人非不得以自己與執
票人間所存之抗辯事由對抗執票人,是被告應對於755萬元
、400萬元債務舉證證明。並聲明:㈠確認被告持有原告簽發
系爭本票對原告之票據債權不存在;㈡系爭裁定應予撤銷。
二、被告抗辯:原告原為招攬被告○○之○○○,兩人產生情愫,原
告於109年7月間,以購屋需求為由,向被告借款300萬元,
嗣後又陸續向被告借款,至112年9月間,兩造結算原告共計
向被告借貸755萬元,最後於112年10月24日協商,兩造同意
當時之借貸債務為400萬元,原告償還280萬元,剩餘120萬
元迄今未還,原告因此簽交系爭本票,原告所訴並無理由。
並聲明:原告之訴駁回。
三、本院之判斷:
㈠確認法律關係之訴,非原告有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者
,不得提起之,民事訴訟法第247條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所
稱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係指因法律關係之存否不明
確,致原告在私法上之地位有受侵害之危險,而此項危險得
以對於被告之確認判決除去之者而言。而被告持有原告簽發
之系爭本票,聲請對原告強制執行,經本院以系爭裁定裁准
在案。惟原告否認系爭本票之票據債權存在,是被告得否主
張系爭本票之票據債權,影響原告法律上地位,且此不安狀
態,得經由確認判決除去,揆諸前揭說明,原告提起本件確
認之訴,應有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自應准許。
㈡原告如對系爭裁定結果不服,僅得提出抗告,但系爭裁定已
確定,業經本院調卷核閱在案,是系爭裁定已無撤銷之可能
,甚為明確(僅本件聲明第1項,如判決原告勝訴,被告是
否仍可執系爭裁定聲請對原告強制執行,其效力將受檢驗而
已)。
㈢被告所辯112年9月間,兩造結算結果,原告共計向被告借貸7
55萬元,最後於112年10月24日協商,兩造同意當時之借貸
債務為400萬元,結果,經原告償還280萬元,剩餘120萬元
迄今未還,原告因此簽交系爭本票之事實,有兩造間簽立之
112年9月26日借款契約書、112年10月24日簽訂之協商文件
、系爭裁定附卷可稽(見本院卷第45頁、第19頁、第23至24
頁),原告既已於上開借款契約書、協商文件自承對被告有
上開被告所辯之債務情形,且未主張有何被詐欺脅迫之情形
,堪認兩造間此部分債務確屬存在,則被告在原告償還280
萬元(見本院卷第21頁匯款證明聯)後,當有理由請原告簽
交系爭本票,且無理由認原告對被告持有系爭本票之本票債
權不存在。
四、綜上所述,原告所訴均無所據,不應准許。再者,本件事證
已臻明確,兩造其餘攻擊防禦方法及所舉證據,經審酌認與
判決結果不生影響,爰不逐一論列,併此敘明。
五、據上論結,原告之訴為無理由,判決如主文(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8條)。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16 日 高雄簡易庭 法 官 鄭峻明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明上訴理由,如於本判決宣示後送達前提起上訴者,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須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16 日 書 記 官 武凱葳附表: 編號 發票日 票面金額 (新台幣) 到期日即利息起算日 票據號碼 001 112年10月24日 100,000元 112年12月12日 000000 002 112年10月24日 100,000元 112年12月12日 000000 003 112年10月24日 100,000元 112年12月12日 000000 004 112年10月24日 100,000元 112年12月12日 000000 005 112年10月24日 100,000元 112年12月19日 000000 006 112年10月24日 100,000元 112年12月19日 000000 007 112年10月24日 100,000元 112年12月19日 000000 008 112年10月24日 100,000元 112年12月19日 000000 009 112年10月24日 100,000元 112年12月26日 000000 010 112年10月24日 100,000元 112年12月26日 000000 011 112年10月24日 100,000元 112年12月26日 000000 012 112年10月24日 100,000元 112年12月26日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