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有價證券等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審訴字,114年度,370號
KSDM,114,審訴,370,202509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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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14年度審訴字第370號
公 訴 人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沈士貴


選任辯護人 陳妙真律師

上列被告因偽造有價證券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3年度
偵字第37936號),因被告於準備程序進行中,就被訴事實為有
罪之陳述,經受命法官告知簡式審判程序之旨,並聽取被告、公
訴人之意見後,由本院合議庭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進行簡式審判
程序,判決如下:
  主 文
沈士貴犯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偽造儲值卡罪,處有期徒刑6月,併
科罰金新臺幣4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如附表一至三所示之偽造悠遊卡及正規悠遊卡各3張,均沒收,
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理 由
一、犯罪事實
  沈士貴意圖供行使之用,及為自己不法之所有,而基於偽造
儲值卡,及非法以電腦相關設備製作不實財產權得喪變更紀
錄得利之犯意,於民國113年1月13日前之某時,先取得拷貝
機及空白磁卡後,將如附表一至三所示外觀卡號、晶片卡號
之悠遊卡3張放置在晶片拷貝機之感應區,讀取各該卡片之
卡號及其內儲值金額,再將該等卡號及儲值金額資料寫入空
白卡片內,以此方式偽造附表一至三所示之悠遊卡3張。嗣
沈士貴再於附表一至三所示之刷卡時、地,以附表一至三所
示之悠遊卡感應儲值卡機之方式,刷用上開偽造之悠遊卡3
張而購買商品及乘坐大眾運輸交通工具,同時使偽造之各該
悠遊卡資料傳送至悠遊卡股份有限公司後臺電腦,以此方式
製作財產權之變更紀錄,取得悠遊卡股份有限公司將來在該
數額內給付消費對價之財產上不法利益。
二、證據名稱
 ⒈被告刷用各該複製悠遊卡之監視器錄影畫面截圖
 ⒉被告所駕駛之自用小客車車輛詳細資料報表
 ⒊悠遊卡股份有限公司提出之票卡歷史交易紀錄明細
 ⒋被告於偵查及本院審理中之自白
三、應適用之法條
 ㈠論罪
 ⒈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201條之1第1項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偽
造儲值卡罪、同法第339條之3第2項非法以電腦相關設備製
作不實財產權得喪變更紀錄得利罪。被告行使偽造儲值卡之
低度行為,為偽造儲值卡之高度行為所吸收,不另論罪。
 ⒉被告於附表一至三所示之刷卡時間、地點,刷用如所示之偽
造悠遊卡3張,其時間密接,各舉動之獨立性極為薄弱,依
一般社會健全觀念,難以強行分離,顯係基於單一犯意接續
所為,應論以接續犯之一罪。
 ⒊被告以一行為同時觸犯上開數罪名,為想像競合犯,應依刑
法第55條前段之規定,從一重之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偽造儲值
卡罪處斷。
 ㈡科刑
 ⒈被告本案所為固應非難,惟被告因於本案期間,另以相同手
法偽造一卡通儲值卡,並持以消費,而犯與本案相同之罪,
經本院以113年度審訴字第125號判決(下稱前案)判處有期
徒刑1年6月,並緩刑3年確定,有該判決書1份存卷可參。亦
即,被告本案與前案實屬罪質相同,且主客觀之不法內涵緊
密,僅因被害人及偵查進度不同,而由檢警分別偵辦、起訴
,致法院需分別裁判。本院審酌被告本案與前案分別裁判,
不僅責任重複非難之程度較高,更將使其喪失前案獲緩刑之
自新機會,而被告就分別裁判之結果並無可歸責,是客觀上
顯有可憫恕之處,縱科以所犯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偽造儲值卡
罪之最低法定刑即有期徒刑1年,仍嫌過重,爰依刑法第59
條規定,酌量減輕其刑。
 ⒉本院依刑法第57條之規定,經審酌本案卷內有關各項量刑因
子之證據資料,尤其是考量被告本案偽造之儲值卡達3張,
犯罪金額約4萬元,及其法治觀念薄弱,貪圖不勞而獲,惟
犯後尚見後悔及自新之意等情狀,於適用上開減刑規定後之
處斷刑範圍內,量處被告如主文第1項所示之刑,並依刑法 第42條第3項之規定,諭知罰金如易服勞役之折算標準。 ㈢沒收
 ⒈犯罪所用或所生之物
  未扣案偽造之悠遊卡3張,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應依刑法第2 05條規定宣告沒收;未扣案被告本案所使用之正規悠遊卡3 張,為被告所有供本案犯罪所用之物,亦應依刑法第38條第 2項前段之規定予以沒收,並均依刑法第38條第4項之規定, 諭知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至被告用以偽造本案儲值卡之拷貝機,業經前案確定判決 諭知沒收,爰不再重複宣告沒收。




 ⒉犯罪所得
  被告本案之犯罪所得均已實際合法發還被害人,有臺灣士林 地方法院提存所114年度存字第160號提存書、悠遊卡股份有 限公司114年7月24日悠遊字第1140004888號函在卷可稽,是 依刑法第38條之1第5項之規定,不予宣告沒收或追徵。 ㈣據上論斷
  本案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第284條之1第1項、第 299條第1項前段、第310條之2、第454條第1項、第2項前段 ,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廖期弘提起公訴,檢察官鄭舒倪、杜妍慧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26  日         刑事第五庭  法 官 林裕凱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如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26  日                 書記官 陳惠玲
附錄所犯法條
刑法第210條之1第1項
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偽造、變造信用卡、金融卡、儲值卡或其他相類作為簽帳、提款、轉帳或支付工具之電磁紀錄物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9萬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339條之3第1項、第2項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不正方法將虛偽資料或不正指令輸入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製作財產權之得喪、變更紀錄,而取得他人之財產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70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附表一:
外觀卡號:0000000000號1張 晶片卡號:0000000000號1張 編號 刷卡時間 刷卡地點 刷卡金額 (新臺幣) 1 113年1月13日14時57分許 址設高雄市○鎮區○○○路0000號之家樂福成功店 1,399元 2 113年1月13日20時50分許 址設高雄市○鎮區○○○路000號之全聯福利中心前鎮光華三店 1,190元 3 113年1月13日21時許 址設高雄市○○區○○○路00號之全聯福利中心高雄苓雅店 124元 4 113年1月14日13時8分許 址設高雄市○○區○○路000號之可不可熟成紅茶左營裕誠店 45元 5 113年1月14日14時20分許 址設高雄市○○區○○路000號之星巴克裕誠門市 120元 6 113年1月14日17時21分許 址設高雄市○鎮區○○○路0000號之家樂福成功店 1,480元 7 113年1月14日17時24分許 址設高雄市○鎮區○○○路0000號之家樂福成功店 1,128元 8 113年1月15日11時50分許 址設高雄市○○區○○○路00號之肯德基高雄文化餐廳 66元 9 113年1月16日13時35分許 址設高雄市○○區○○○路000號之50嵐福德店 80元 10 113年1月16日13時43分許 址設高雄市○○區○○○路000號之星巴克中正河北門市 440元 11 113年1月16日19時26分許 址設高雄市○○區○○○路000○0號地下3樓之Mia C'bon 高雄漢神店 414元 12 113年1月17日16時55分許 址設高雄市○鎮區○○○路0000號之家樂福成功店 1,399元 13 113年1月17日19時46分許 址設高雄市○○區○○○路00號之康是美文橫門市 200元 14 113年1月18日12時11分許 址設高雄市○○區○○○路000號1樓之拿坡里披薩三多店 329元 15 113年1月21日14時21分許 址設高雄市○○區○○路000號之星巴克裕誠門市 311元 16 113年1月21日14時33分許 址設高雄市○○區○○路000號之爭鮮gogo富國店 220元 17 113年1月21日16時28分許 址設高雄市○○區○○○路00號地下1樓之Mia C'bon 高雄漢神巨蛋店 298元 18 113年1月21日19時57分許 址設高雄市○○區○○○路00號地下1樓之Coldstone酷聖石高雄巨蛋店 340元 19 113年1月22日11時53分許 址設高雄市○○區○○○路000號之梁社漢排骨苓雅建國店 358元 20 113年1月23日22時25分許 址設高雄市○鎮區○○○路000號之全聯福利中心前鎮光華三店 1,014元 21 113年1月24日12時許 址設高雄市○○區○○○街000○0號之三商巧福廣州門市 538元 22 113年1月24日21時31分許 址設高雄市○鎮區○○○路000號之統一超商高雄門市 20元 23 113年1月25日11時31分許 址設高雄市○○區○○○路000號之清心福全福德新店 145元 24 113年1月25日22時23分許 址設高雄市○鎮區○○○路0000號之家樂福成功店 1,396元 25 113年1月25日22時24分許 址設高雄市○鎮區○○○路0000號之家樂福成功店 559元 26 113年1月26日11時56分許 址設高雄市○○區○○○路000號之梁社漢排骨苓雅建國店 266元 27 113年1月27日20時44分許 址設高雄市○○區○○○路000號之85度C鳳山五甲店 117元 28 113年1月28日14時11分許 址設高雄市○○區○○路000號之85度C高雄富國店 125元 29 113年1月28日15時52分許 址設高雄市○○區○○路000號之85度C高雄富國店 660元 30 113年1月28日16時12分許 使用統一便利商店統一智FUN機刷卡消費 20元 31 113年1月28日16時13分許 使用統一便利商店統一智FUN機刷卡消費 15元 32 113年1月30日12時15分許 址設高雄市○○區○○○路000號之SUBWAY三多店 565元 33 113年11月30日21時55分許 址設高雄市○鎮區○○○路000號之光男流行生活館時代門市 651元 34 113年1月31日20時24分許 址設臺北市○○區○○街00號2樓之福勝亭西門店 745元 35 113年2月1日13時7分許 址設臺北市○○區○○街0段00號之DON DON DONKI西門店 203元 36 113年2月1日13時18分許 址設臺北市○○區○○○路00號之天仁茗茶西門店 190元 37 113年2月1日14時41分許 址設臺北市信義區市○路00號之台北101購物中心 1,200元 38 113年2月1日15時4分許 址設臺北市信義區市○路00號之台北101購物中心 660元 39 113年2月1日15時23分許 址設臺北市信義區市○路00號之台北101購物中心 200元 40 113年2月1日16時14分許 址設臺北市信義區市○路00號之台北101購物中心 1,230元 41 113年2月1日16時18分許 址設臺北市信義區市○路00號之台北101購物中心 1,200元 42 113年2月1日16時31分許 址設臺北市信義區市○路00號之台北101購物中心 160元 43 113年2月1日21時21分許 址設宜蘭縣○○鎮○○路0號之屈臣氏羅東門市 129元 44 113年2月2日10時34分許 址設宜蘭縣○○市○○路0段000號之全國加油站宜蘭府前站 800元 45 113年2月2日12時8分許 址設宜蘭縣○○市○○○路00號之橘之鄉本店 1,500元 46 113年2月2日12時18分許 址設宜蘭縣○○市○○○路00號之橘之鄉本店 1,450元 47 113年2月3日13時24分許 址設高雄市○鎮區○○○路000號之全聯福利中心前鎮光華三店 841元 48 113年2月3日14時30分許(起訴書誤載為13時24分) 址設高雄市○鎮區○○○路000號之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前鎮民權路站 125元 49 113年2月4日20時9分許 址設高雄市○○區○○○路00號地下1樓之Mia C'bon 高雄漢神巨蛋店 129元 總計 26,794元
附表二
外觀卡號:0000000000號1張 晶片卡號:000000000號1張 編號 刷卡時間 刷卡地點 刷卡金額 (新臺幣) 1 113年2月12日13時9分許 址設高雄市○鎮區○○○路000號之康是美鎮興門市 289元 2 113年2月12日22時14分許 址設高雄市○○區○○○路000號之統一超商復中門市 30元 3 113年2月12日22時19分許 址設高雄市○鎮區○○○路000號1樓之全家便利商店高雄廣林店 78元 4 113年2月14日19時24分許 址設高雄市○○○○區○○○路000○0號地下3樓之Mia C'bon 高雄漢神店 601元 5 113年2月15日12時1分許(起訴書誤載為14日) 址設高雄市○○區○○○路000號之清心福全福德新店 130元 6 113年2月15日18時3分許 址設高雄市○○區○○○路000號之全國加油站三多路站 914元 7 113年2月15日20時55分許 址設高雄市○○區○○○路000號之九乘九文具專家高雄中山店 34元 8 113年2月15日21時12分許 址設高雄市○○區○○○路00號之全聯福利中心高雄苓雅店 988元 9 113年2月16日11時52分許 址設高雄市○○區○○○街00000號之摩斯漢堡高雄文化中心店 200元 10 113年2月16日11時57分許 址設高雄市○○區○○街0號之麥當勞高雄文化餐廳 166元 11 113年2月17日11時58分許 址設高雄市○○區○○街00號之可不可熟成紅茶高雄文化店 110元 12 113年2月17日11時59分許 址設高雄市○○區○○街00號之可不可熟成紅茶高雄文化店 10元 13 113年2月17日19時21分許 址設高雄市○鎮區○○○路0000號之家樂福成功店 355元 14 113年2月18日14時16分許 址設高雄市○○區○○路000號之85度C高雄富國店 100元 15 113年2月18日15時20分許 址設高雄市○○區○○路000號之85度C高雄富國店 187元 16 113年2月18日16時17分許 址設高雄市○○區○○○路000號地下1樓之Mia C'bon 高雄漢神巨蛋店 1,456元 17 113年2月18日20時12分許 址設高雄市○○區○○○路000號地下1樓之Mia C'bon 高雄漢神巨蛋店 166元 18 113年2月19日11時51分許 址設高雄市○○區○○○路00○00號 380元 19 113年2月19日12時2分許 址設高雄市○○區○○○路000號之50嵐福德店 80元 20 113年2月20日12時48分許 址設高雄市○○區○○○路000號之清心福全福德新店 70元 21 113年2月21日11時44分許 址設高雄市○○區○○○路000號之梁社漢排骨苓雅建國店 414元 22 113年2月22日11時51分許 址設高雄市○○區○○路00號之迷客夏高雄武廟店 170元 23 113年2月23日11時49分許 址設高雄市○鎮區○○路000號之爭鮮gogo瑞隆店 750元 24 113年2月23日11時55分許 址設高雄市○鎮區○○○路000號之可不可熟成紅茶高雄新光店 90元 25 113年2月24日22時25分許 址設高雄市○○區○○○路00號之統一超商合莊門市 143元 26 113年2月25日14時55分許 址設高雄市○○區○○路000號之85度C高雄富國店 72元 27 113年2月25日16時37分許 思科耐有限公司(自動販賣機) 100元 28 113年2月25日16時39分許 思科耐有限公司() 100元 29 113年2月27日17時33分許 址設高雄市○鎮區○○○路0000號之家樂福成功店 1,337元 30 113年2月28日15時21分許 址設高雄市○鎮區○○○路0000號之統一超商總圖門市 300元 31 113年2月28日20時30分許 址設高雄市○鎮區○○○路000號之康是美鎮興門市 310元 32 113年2月29日11時53分許 址設高雄市○○區○○○路000號之清心福全福德新店 100元 33 113年3月1日11時36分許 址設高雄市○鎮區○○路000號之爭鮮gogo瑞隆店 500元 34 113年3月1日11時40分許 址設高雄市○鎮區○○路000號之春陽茶事高雄瑞隆店 130元 35 113年3月1日19時56分許 址設高雄市○○區○○○街000○0號之三商巧福廣州店 384元 總計 11,244元




附表三
外觀卡號:0000000000號1張 晶片卡號:0000000000號1張 編號 刷卡時間 刷卡地點 刷卡金額 (新臺幣) 1 113年3月10日14時9分許 址設高雄市○○區○○路000號之星巴克裕誠門市 310元 2 113年3月11日7時11分許 址設高雄市○鎮區○○○路000號之統一超商高雄門市 45元 3 113年3月12日11時34分許 址設高雄市○○區○○○路000號之梁社漢排骨苓雅建國店 396元 4 113年3月12日13時11分許 址設高雄市○○區○○○路000號之全國加油站三多路站 600元 總計 1,35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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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悠遊卡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思科耐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