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14年度聲字第2505號
聲 請 人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張昭仁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詐欺等案件,先後經判決確定,有二裁判以
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臺灣高等檢察署114年度
執聲字第1568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甲○○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捌年。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甲○○因詐欺等數罪,先後經判決確定
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等規定,定其應執
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規定聲請定應執行之
刑等語。
二、受刑人因犯如附表編號1至8所示之罪,先後經判處如附表編
號1至8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且各罪均為裁判確定
前所犯,有各該刑事判決書附卷可憑。又受刑人所犯各罪均
經判處不得易科罰金之刑,茲據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
,本院審核認其聲請正當,應依法定應執行之刑。
三、又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各罪,分係詐欺取財、戶籍法等罪
,審酌受刑人所犯前揭各罪多屬詐欺取財罪,於併合處罰時
,其責任重複非難程度高,與上開數罪所實現刑罰經濟的功
能,及上開數罪對法益之侵害並無應予特別加重之必要,如
以實質累加方式執行,刑責恐將偏重過苛,不符現代刑事政
策及刑罰之社會功能;參酌附表編號1至5所示之罪,曾經本
院110年度聲字第3739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編號7
所示之罪,曾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9年度原金訴字第16號
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0月;暨受刑人就本件定應執行
刑意見表示略以: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之詐欺取財罪均與
被害人達成和解,且已賠償完畢。受刑人已入監6年多,對
自身所犯懺悔、反省,受刑人還年輕,欲在返社會時重拾學
業,進入校園讀書,充實自我,重新做人,並在家幫忙父親
事業,痛改前非。又案件被害人曾表示願給受刑人一個改過
向善的機會,是請求鈞院審酌上情,從輕定應執行有期徒刑
8年或最低之刑等語(見本院定應執行刑案件陳述意見狀)
等總體一切情狀,在附表所示各罪之宣告刑總和之上限等內
、外部性界限,依刑法第51條第5款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
如主文。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0條第1項、第2項、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22 日 刑事第十九庭 審判長法 官 曾淑華 法 官 李殷君 法 官 陳文貴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胡宇皞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22 日附表
編 號 1 2 3 罪 名 詐欺取財 詐欺取財 詐欺取財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 有期徒刑1年 有期徒刑1年4月(8罪) 有期徒刑1年10月 有期徒刑1年8月 有期徒刑1年6月 有期徒刑1年3月(3罪) 犯 罪 日 期 106年5月19日 106年9月8日 106年11月20日至106年11月24日 (判決附表編號1至14之犯罪日) 偵 查 機 關年 度 案 號 桃園地檢106年度偵字第23052號 桃園地檢107年度偵字第14378號 桃園地檢107年度偵字第1151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臺灣高院 案 號 107年度審簡字第636號 107年度審訴字第1695號 107年度上訴字第3493號 判決日期 107年10月11日 108年2月18日 108年4月30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最高法院 案 號 107年度審簡字第636號 107年度審訴字第1695號 108年度台上字第4230號 判 決確定日期 107年11月6日 108年3月12日 109年3月4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桃園地檢107年度執他字第3589號 桃園地檢108年度執字第4306號 桃園地檢109年度執字第4928號 編號1至5所示之罪,曾經臺灣高院110年度聲字第3739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 編 號 4 5 6 罪 名 戶籍法 詐欺取財 詐欺取財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7月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1年3月(2罪) 有期徒刑1年4月(10罪) 有期徒刑1年5月(27罪) 有期徒刑1年6月(3罪) 有期徒刑1年7月(9罪) 有期徒刑1年8月(2罪) 有期徒刑1年9月(2罪) 有期徒刑1年10月(3罪) 有期徒刑2年(2罪) 有期徒刑2年2月 有期徒刑1年2月 犯 罪 日 期 106年12月24日 106年11月10日至106年12月26日(判決附表5編號15至17、19至78、84) 106年11月1日 偵 查 機 關年 度 案 號 桃園地檢107年度偵字第1865、7136、7140、7146、13632、14870號、107年度偵緝字第787號 桃園地檢107年度偵字第1865、7136、7140、7146、13632、14870號、107年度偵緝字第787號 桃園地檢110年度偵字第30784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桃園地院 案 號 108年度上訴字第1114號 108年度上訴字第1114號 110年度審金訴字第736號 判決日期 108年12月18日 108年12月18日 111年6月24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桃園地院 案 號 109年度台上字第1269號 109年度台上字第1269號 110年度審金訴字第736號 判 決確定日期 109年11月4日 109年11月4日 111年7月26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桃園地檢109年度執字第18493號 桃園地檢109年度執字第18493號 桃園地檢111年度執字第9073號 編號1至5所示之罪,曾經臺灣高院110年度聲字第3739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 編 號 7 8 (以下空白) 罪 名 詐欺取財 詐欺取財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1月(11罪) 有期徒刑1年8月 犯 罪 日 期 106年11月21日至106年12月25日(起訴書附表二編號1至11) 105年6月24日 偵 查 機 關年 度 案 號 桃園地檢107年度少連偵字第157號 新北地檢109年度偵字第23774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桃園地院 臺灣高院 案 號 109年度原金訴字第16號 113年度上更二字第79號 判決日期 111年8月31日 114年1月7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桃園地院 最高法院 案 號 109年度原金訴字第16號 114年度台上字第1643號 判 決確定日期 111年10月5日 114年4月23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備 註 桃園地檢112年度執字第2053號 新北地檢114年度執字第5759號 編號7所示之罪,曾經桃園地院109年度原金訴字第16號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