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生事件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消債更字,114年度,44號
TNDV,114,消債更,44,202509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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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消債更字第44號
聲請人 鄭武昌

代理人 許哲嘉律師
上列當事人因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聲請更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更生聲請駁回。
聲請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按「協商或調解成立者,債務人不得聲請更生或清算。但因
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致履行有困難者,不在此限。」、「
本條例施行前,債務人依金融主管機關協調成立之中華民國
銀行公會會員,辦理消費金融案件無擔保債務協商機制與金
融機構成立之協商,準用前二項之規定。」,消費者債務清
理條例(以下簡稱消債條例)第151條第7項、第9項定有明
文。準此,債務人如已與金融機構成立協商或調解,即須依
約清償債務,不得依消債條例聲請更生,蓋該債務清償方案
係經債務人行使程序選擇權而與債權人締結之債務清理契約
,其即應受該契約之拘束,且消債條例更生之規範目的,係
在維持債務人基本生活之情況下,於債務人之能力範圍內盡
力清償債務,非謂債務人得任意利用債務清理程序減輕債務
,因此,為避免債務人針對已成立之協商或調解方案任意毀
諾,濫用更生或清算之債務清理程序,須債務人於調解成立
後因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致其無法履行原定清償方案,始
例外得依消債條例聲請更生或清算。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即債務人積欠無擔保及無優先權
債務約新臺幣(下同)1,952,230元,為清理債務,於民國1
13年4月間向最大債權銀行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簡稱玉山銀行)申請前置協商,於113年5月29日成立協商
契約,雙方協議自113年6月10日起,分132期、年利率6%,
按月清償5,949元,聲請人協商當時至毀諾止,任職於○○工
程有限公司,因受疫情影響,工作不穩定,故而於113年9月
毀諾;聲請人目前任職於○○鑄造有限公司,尚須扶養2名子
女。又聲請人僅係一般消費者,並未從事營業,復未經法院
裁定開始清算程序或宣告破產,爰提起本件聲請,請准予更
生程序清理債務等語。
三、聲請人前揭主張,業據提出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債權人
清冊、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當事人查詢個人資料(信
用報告)回覆書、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全國財產
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戶
籍謄本及前置協商機制協議書、前置協商無擔保債務還款分
配表暨表決結果等件為憑。經查:
(一)聲請人於113年5月29日與最大債權銀行玉山銀行成立協商
契約,雙方協議自113年6月10日起,分132期、年利率6%
,按月清償5,949元,聲請人依約繳納4期(113年6月10日
起至113年9月10日)後,於113年12月視為毀諾等情,有
玉山銀行陳報狀(見本院卷第137-147頁)在卷可稽,依
上開說明,本院自應依消債條例規定予以審酌聲請人有無
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致履行有困難而得聲請更生之情形

(二)聲請人自陳於協商當時至毀諾不履行止,任職於○○工程有
限公司,因受疫情影響,工作不穩定,故而於113年9月毀
諾云云。惟觀聲請人提出之勞保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所示
,聲請人於112年6月7日投保於○○工程有限公司,復於113
年4月8日退保後,再於113年7月2日投保,至113年12月31
日始退保,足徵聲請人於協商當時至毀諾止,薪資所得並
無重大變化,無法證明其前揭所述,聲請人復未提出其他
證據以實其說,自難採信為真實。
(三)聲請人與債權人成立協商或調解後,即應依誠信原則履行
,縱因收入之不足清償而無法按期償還,但仍應與最大債
權銀行積極溝通協商之,盡速協調出應繳納之金額,表達
聲請人積極還款之誠意。惟本件聲請人並未舉證證明當時
有積極清償債務之意願或繳付協商金額之行為,或聲請人
每月之收、支金額與協商前狀況有何遽大改變,僅泛稱
   因受疫情影響,工作不穩定而毀諾,進而藉此未清償債務
,應認其並不符合「因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致履行顯有
重大困難者」之可聲請更生或清算之情狀。
(四)綜上,聲請人既與金融機構成立協商,且未釋明每月之收
、支金額與協商前狀況有何遽大改變,應認並無不可歸責
於己致履行原協議顯有重大困難之事由,聲請人聲請更生
顯然違背本條例第151條第6項準用第5項之規定,自應駁
回聲請。   
四、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條、第15條,民事訴訟法第95條
、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8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消債法庭              法 官 王 獻 楠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須附



具繕本),並應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500元。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8   日             書記官 李 雅 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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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工程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程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