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亡字第62號
聲 請 人 張桂蘭
上列聲請人聲請死亡宣告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一、准對失蹤人張松治(男、民國00年0月00日生,身分證統一
編號:Z000000000號,失蹤前住所地:臺北市○○區○○路0段0
00巷0號)為宣告死亡之公示催告。
二、該失蹤人應於本公示催告公告之翌日起6個月內,向本院陳
報現尚生存,如不陳報,本院將宣告其為死亡。
三、無論何人,凡知該失蹤人之生死者,均應於上開期間內,將
其所知之事實,陳報本院。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30 日
家事第一庭 法 官 魏小嵐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30 日
書記官 陳冠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