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4年度單聲沒字第92號
聲 請 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呂梓如
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商標法案件,聲請單獨宣告沒收(112年
度執聲字第1209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扣案之仿冒佩佩豬商標圖樣之背心外套壹件沒收。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按侵害商標權、證明標章權或團體商標權之
物品或文書,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又專科沒
收之物得單獨宣告沒收,商標法第98條、刑法第40條第2項
分別定有明文。經查,被告呂梓如因違反商標法案件,經臺
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以113年度偵字第11327號為緩起訴
處分,並於民國(下同)113年3月21日確定,期滿未經撤銷
。又本案扣案之仿冒佩佩豬商標圖樣之背心外套1件,鑑定
結果為仿冒商標之商品,有鑑定報告1份附卷可參,是該佩
佩豬商標圖樣之背心外套1件,屬專科沒收之物,爰依商標
法第98條、刑法第40條第2項規定,聲請單獨宣告沒收等語
。
二、按違禁物或專科沒收之物得單獨宣告沒收;侵害商標權、證
明標章權或團體商標權之物品或文書,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
與否,沒收之,刑法第40條第2項、商標法第98條分別定有
明文。
三、經查:被告呂梓如因違反商標法案件,經臺灣臺中地方檢察
署檢察官於113年3月21日以113年度偵字第11327號為緩起訴
處分確定,於114年3月20日期滿未經撤銷等情,有上開緩起
訴處分書及法院前案紀錄表等在卷可稽。而扣案之仿冒佩佩
豬商標圖樣之背心外套1件係仿冒英商艾須特貝克戴維斯有
限公司、一號娛樂英國有限公司商標之商品,有經濟部智慧
財產局商標檢索系統之「00000000」商標單筆詳細報表、貞
觀法律事務所出具之鑑定報告書各1份(見偵卷第51、53~56
)在卷可稽,堪認前開扣案物確屬侵害商標權之商品,依商
標法第98條之規定,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皆應沒收之,
自屬專科沒收之物。是本件聲請人聲請單獨沒收上開扣案物
品,核屬有據,應予准許。
四、爰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第455條之36第2項,商標法第98
條,刑法第11條、第40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10 日 刑事第十庭 法 官 高思大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 陳羿方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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