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單獨宣告沒收違禁物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刑事),單禁沒字,114年度,69號
CTDM,114,單禁沒,69,202509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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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4年度單禁沒字第69號
聲 請 人 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楊易穎

設高雄市○○區○○路000號(高雄○○○○○○○○大樹辦公處)

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聲請單獨宣告沒
收違禁物(114年度聲沒字第53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被告楊易穎前因施用毒品案件,經檢察官為
不起訴處分確定。而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甲基安非他命5包,
均屬違禁物,爰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及刑
法第40條第2項規定聲請單獨宣告沒收銷燬等語。
二、按違禁物或專科沒收之物得單獨宣告沒收;查獲之第一、二
級毒品及專供製造或施用第一、二級毒品之器具,不問屬於
犯罪行為人與否,均沒收銷燬之,刑法第40條第2項及毒品
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分別定有明文。
三、查被告因施用毒品案件,經本院以111年度毒聲字第19號裁
定送觀察、勒戒後,因認無繼續施用毒品之傾向,於民國11
1年11月25日釋放出所,經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以111
年度毒偵緝字第280號、第281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等情,有
法院前案紀錄表、上開裁定及不起訴處分書、法務部○○○○○○
○○附設勒戒所通知附卷可稽。而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係警
方於111年2月1日21時40分許,在屏東市○○路000○0號對面查
獲乙節,有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屏東分局扣押筆錄、扣押物品
目錄表、照片在卷可參,且經被告自承均係施用剩餘,上開
扣案物經送鑑驗結果,均經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
分,有欣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藥物成分鑑定報告在卷可
參,足認均確係違禁物,另上開毒品包裝袋其上所殘留微量
毒品難以析離且無析離實益,應與毒品整體同視,一併依毒
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規定宣告沒收銷燬。是聲
請人之聲請,為有理由,應予准許。至送驗耗損部分毒品既
已滅失,爰不另宣告沒收銷燬,附此敘明。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36第2項,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30  日          刑事第五庭 法 官 李怡靜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30  日                書記官 吳宛庭附表:
扣案物品 說明 甲基安非他命5包(含包裝袋) 一、扣押物品目錄表編號1至5。 二、均為白色結晶。 三、淨重分別為0.5254公克、0.1806公克、0.1071公克、0.1064公克、0.0803公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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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欣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