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停止羈押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聲字,114年度,2924號
TYDM,114,聲,2924,20250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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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4年度聲字第2924號
聲 請 人
即 被 告 朱凱睿



聲請人 即
選任辯護人 顏碧志律師
葛光輝律師
選任辯護人 董尚晨律師
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聲請停止羈押,
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駁回。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被告朱凱睿已坦承犯行,並於民國114年3月
20日羈押庭將其與本案其他共犯關於本件運毒犯行如何聯繫
及分工等節逐一說明,積極配合調查,犯後態度良好,且與
被告朱凱睿有關之共犯及事證大致均已到案或扣押,被告朱
凱睿實無勾串相關共犯之動機及可能;又同案被告陳健坤
鈞院準備程序時已坦承有運輸毒品之不確定故意,是將被告
朱凱睿釋放在外並不會影響同案被告陳健坤之供述而使案情
陷入混沌不明,檢察官亦未提出具體證據證明被告朱凱睿
何妨害偵查、追訴程序之行為;另本件並無其他事證顯示被
朱凱睿有逃亡之虞,尚不得僅以被告朱凱睿本案所犯係5
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即逕認被告朱凱睿有逃亡之虞。綜上
,本案並無羈押被告朱凱睿之必要,爰聲請具保停止羈押等
語。
二、按被告及得為其輔佐人之人或辯護人,得隨時具保,向法院
聲請停止羈押,刑事訴訟法第110條第1項定有明文。然法院
准許具保停止羈押之聲請,應以被告雖有刑事訴訟法第101
條第1項各款或第101條之1第1項各款之羈押原因,但已無羈
押之必要;或另有同法第114條各款所示情形,始得為之。
倘被告猶具羈押原因,且有羈押之必要,此外復查無同法第
114條各款所示不得駁回具保聲請停止羈押之情形者,法院
即不應准許具保停止羈押。
三、經查:
 ㈠本件被告朱凱睿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
公訴,本院於114年7月8日訊問後,認被告朱凱睿涉犯運輸
第四級毒品罪名,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刑事訴訟法第101條
第1項第3款之羈押原因,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判,有羈
押之必要,而於同日予以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在案。
 ㈡本院審酌被告朱凱睿雖坦承犯行,然本案屬組織性犯罪,參
與共犯眾多,經手毒品數量甚鉅,分工不可謂不縝密,是被
朱凱睿與本案其他共犯間之關係、犯罪手段、參與程度、
涉案情節、犯罪分工、獲利分配等節,均有待後續審理期日
調查釐清,且被告朱凱睿就其主觀犯意、犯罪分工等重要事
項,於本案偵查過程中曾經翻異其詞,亦與共犯徐國倫、陳
健坤、陳凱威等人所述未盡一致,非無避重就輕之嫌,實難
謂被告朱凱睿承認犯罪,即無勾串共犯或證人之動機及可能
;況本案尚有共犯「李承恩」迄未到案,參酌「李承恩」依
被告朱凱睿之指證為較上游成員,且與被告朱凱睿係現實生
活認識之友人,尚非單純網友關係,而有固定連繫管道,是
被告朱凱睿在外與共犯「李承恩」接觸並非難事,考量現今
網路網路秘密通訊隱蔽性極高且不易察知,如遽讓被告朱凱
睿具保在外,實有勾串共犯而使案情陷於晦暗不明之危險,
影響案件真實發現之可能,綜此各情,認有相當理由可認被
朱凱睿有勾串共犯之虞;再被告朱凱睿所涉運輸第四級毒
品罪屬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良以重罪常伴有
逃亡之高度可能,此乃趨吉避凶、脫免刑責、不甘受罰之基
本人性,倘被告朱凱睿前揭被訴罪名成立,即可預見將來可
能面臨重刑加身,可預期被告朱凱睿確有逃亡之強烈動機,
是被告朱凱睿確有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3款之羈押原
因。
 ㈢復審酌被告朱凱睿所涉運輸第四級毒品之數量甚鉅,重達508
.26公斤,若未經查獲流入社會,助長吸毒者更加產生對毒
品之依賴性及成癮性,戕害他人健康,並有滋生其他犯罪之
可能,犯罪情節實屬重大,及權衡國家刑事司法權之有效行
使、社會秩序及公共利益、被告朱凱睿之人身自由之私益及
防禦權受限制之程度,並考量現今網路、通訊軟體發達,被
朱凱睿若經釋放在外,可輕易透過其他行動裝置、通訊軟
體與共犯聯繫,是認其他侵害較小之替代手段,均不足以確
保本案日後審判及執行順利進行,是無從以具保、限制住居
等其他替代手段達成防免被告朱凱睿勾串共犯之目的,而仍
有羈押被告之必要。是以,被告朱凱睿本案羈押之原因及必
要性仍存在;復查無刑事訴訟法第114條各款所定不得駁回
聲請具保停止羈押之情事,是聲請人聲請具保停止羈押自難
准許,應予駁回。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11  日         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謝順輝                  法 官 藍雅筠                   法 官 范振義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余星澔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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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