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危險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桃交簡字,114年度,1383號
TYDM,114,桃交簡,1383,20250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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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14年度桃交簡字第1383號
聲 請 人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徐子倢


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14
年度速偵字2068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徐子倢犯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
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及證據,均引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
記載(如附件)。
二、論罪科刑:
 ㈠核被告徐子倢所為,係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之不能
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
 ㈡爰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明知酒後駕駛動力交通
工具係違法行為,竟為圖一時方便及抱持僥倖心態,在酒後
駕駛自用小客貨車行駛在公眾往來之道路,除增加其他道路
使用人之風險外,亦危及自身安全,所為實屬不該。另考量
被告於犯後已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及其遭查獲時吐氣酒精
濃度為每公升0.56毫克等情。又參酌被告前無其他犯不能安
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遭法院判刑之紀錄,有法院前案紀錄
表在卷可稽,及其於警詢中自陳之教育程度、職業及家庭經
濟狀況(見偵卷第11頁)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 ,併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資懲儆。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2項, 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翌日起20日內,以書狀敘述 理由(須附繕本),經本庭向本院管轄第二審之合議庭提起 上訴。
本案經檢察官林郁芬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11  日         刑事第七庭  法 官 高世軒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 鄭渝君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11  日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185條之3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 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 能安全駕駛。
三、尿液或血液所含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或其代謝物 達行政院公告之品項及濃度值以上。
四、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施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 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百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百萬元以下罰金。
曾犯本條或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經緩起訴處分確定,於十年內再犯第1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3百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百萬元以下罰金。附件: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14年度速偵字第2068號  被   告 徐子倢 男 45歲(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住新竹縣○○鎮○○00○0號(臨)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宜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徐子倢自民國114年8月7日10時30分許起至同日12時許止, 在桃園市桃園區陽信街某處飲酒,明知飲酒後已達不得駕駛 動力交通工具之程度,仍基於酒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之犯意 ,於同日12時許起至同日15時許止之期間內某時,駕駛車牌 號碼000-0000號自用小客貨車上路。嗣於同日15時許,行經 桃園市○○區○○路0段000巷00號前,因交通違規經警攔停,並 於同日15時6分許,測得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56 毫克。
二、案經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上揭犯罪事實,業據被告徐子倢於警詢及偵訊中坦承不諱, 復有酒精測定紀錄表、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舉發違反道路交通



管理事件通知單、車籍資料等在卷可稽,被告犯嫌應堪認定 。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之公共危險罪 嫌。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此  致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8   月   15  日               檢察官   林郁芬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8   月   21  日               書記官   林怡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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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