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14年度,2544號
PCDV,114,訴,2544,202509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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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訴字第2544號
原 告 林奕嫺

訴訟代理人 王晨忠律師
康皓智律師
被 告 吳宥緯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於民國114年9月
4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一、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下同)30萬元,及自民國114年7月
18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
二、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三、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30%,餘由原告負擔。
四、本判決得假執行;但被告如以30萬元為原告預供擔保,得免
為假執行。
五、原告其餘假執行之聲請駁回。
  事實及理由
一、原告主張:兩造於105年2月27日結婚,婚後育有一女,原告
為分擔家計、減輕被告責任負擔,除每日安頓家務並負責日
常伙食烹煮外,未曾擅離崗位,始終克盡照顧家庭、輔助被
告之本分。113年11月10日原告發現被告與訴外人余庭莉間
自112年10月起迄113年9月之LINE對話紀錄,內容為兩人熱
戀情姦的曖昧、鹹濕、約炮、討論做愛細節等(詳如附表所
示),依該內容足徵被告自112年10月起於婚姻關係中與余
庭莉發生長達近一年、次數無從考證之不正當精神與肉體出
軌之事實,被告之行為已不法侵害原告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
法益且情節重大,致原告受有精神上損害,爰依民法第184
條第1項、第185條、第195條第1項前段、第3項規定,請求
給付精神慰撫金100萬元,聲明:㈠被告應給付原告100萬元
,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
算之利息。㈡原告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
二、被告則以:被告之外遇行為非出於對原告之感情背叛,而係
因原告長期言語壓迫及精神負擔,致被告受經濟及精神壓力
所迫才外遇,故被告行為非惡意為之,且外遇時間短暫,並
無共同生活或其他加重情節,應依民法第217條規定,酌情
減輕其賠償責任。原告請求精神慰撫金100萬元,顯然過高
,被告還要負擔子女教養費及生活開銷,故請衡酌被告經濟
負擔,減輕其賠償責任,聲明:請求駁回原告之訴。
三、本院得心證之理由:
 ㈠按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不法
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
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
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前2項規定,於不法侵
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
大者,準用之,民法第184條第1項、第195條第1項前段、第
3項定有明文。又婚姻係以夫妻之共同生活為其目的,配偶
應互相協力保持其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而夫妻互守
誠實,係為確保其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之必要條件,
故應解為配偶因婚姻契約而互負誠實之義務,配偶之一方行
為不誠實,破壞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者,即為違反因
婚姻契約之義務而侵害他方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且情節
重大。是以有配偶之人與他人之交往,或明知為他人配偶卻
故與之交往,其互動方式依一般社會通念,如已逾越普通朋
友間一般社交行為,並足以動搖婚姻關係所重應協力保持共
同生活圓滿安全幸福忠實目的時,茍配偶確因此受精神上
痛苦,自亦得依法請求賠償。是若夫妻之一方違反婚姻之誠
實義務,與婚姻外之第三人發生性行為或其他親密行為,致
破壞夫妻共同生活之圓滿幸福者,則該方及第三人即係侵害
婚姻關係存續中之他方配偶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即配偶
權,而屬情節重大,受害配偶自得依前揭規定,請求非財產
上之損害賠償。
 ㈡經查,原告主張與被告為夫妻,被告有前揭侵權行為之事實
,不法侵害其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乙節,業
據原告提出被告與余庭莉之LINE對話紀錄翻攝影片光碟為證
(見本院卷第25頁光碟片),核與附表內容相符,且為被告
所不爭執(見本院卷第62頁),足見原告遭被告侵害其基於
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堪可認定,原告依此主張
被告侵害其配偶權,自屬有據。
 ㈢按不法侵害他人之人格權,被害人受有非財產上損害,請求
加害人賠償相當金額之慰撫金時,法院對於慰撫金之量定,
應斟酌實際加害情形、所造成之影響、被害人痛苦之程度、
兩造之身分地位經濟情形及其他各種狀況,以核定相當之數
額。又原告請求精神慰撫金之損害金額,賠償慰藉金固為廣
義賠償之性質,然究與賠償有形之損害不同,故賠償慰藉金
非如賠償有形損害之有價額可以計算,因此究竟如何始認為
相當,自得由法院斟酌各種情形定其數額。復按慰藉金之多
寡,應斟酌雙方之身分、地位、資力與加害之程度及其他各
種情形核定相當之數額;其金額是否相當,自應依實際加害
情形與被害人所受之痛苦及雙方之身分、地位、經濟狀況等
關係決定之(最高法院85年度台上字第460號民事判決意旨
參照)。查被告與余庭莉發生性交行為,不法侵害原告基於
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足致原告受有相當之精神
上痛苦,已如前述,原告得請求精神慰撫金,爰審酌兩造學
歷,並兼衡兩造名下所財產所得及家庭狀況(見限閱卷所附
戶籍資料、財產所得資料),以及被告侵害原告配偶權之情
節、時間及方式等一切情狀,認原告得請求被告賠償之非財
產上損害以30萬元為適當,應予准許,逾此範圍外之請求,
即屬無據。
 ㈣至於被告辯稱遭原告長期言語壓迫及精神負擔,受經濟及精
神壓力所迫才外遇,且外遇時間短暫,無共同生活或其他加
重情節,應依民法第217條規定,酌情減輕其賠償責任云云
,未見被告提出任何事證供本院審酌,本院無從認定為真;
且即便兩造間之相處確實存在如被告所稱之情況,亦不足以
構成被告背離婚姻忠誠義務之正當理由,也與本件被告所為
侵權行為無涉,是被告請求依與有過失規定酌減其賠償責任
,並非有據,附此敘明。
 ㈤末按給付無確定期限者,債務人於債權人得請求給付時,經
其催告而未為給付,自受催告時起,負遲延責任;遲延之債
務,以支付金錢為標的者,債權人得請求依法定利率計算之
遲延利息;應付利息之債務,其利率未經約定,亦無法律可
據者,週年利率為5%,民法第229條第2項前段、第233條第1
項本文及第203條分別定有明文。查原告對被告之侵權行為
損害賠償請求權,屬未定給付期限之金錢債權,又係以支付
金錢為標的,揆諸前述規定,原告請求被告給付自114年7月
18日起(即民事起訴狀繕本於114年7月7日寄存送達被告住
所,經10日即114年7月17日發生送達效力,見本院卷第35頁
送達回證)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自屬有
據,應予准許。
四、綜上所述,原告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第195條第1項前段、
第3項規定,請求被告給付30萬元,及自114年7月18日起至
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逾此部分之請求,則無理由,應予駁回。  
五、假執行之宣告:判決主文所命給付金額未逾50萬元,爰依民 事訴訟法第389條第1項第5款規定宣告假執行,並依職權酌 定相當之擔保金額准被告供擔保後免為假執行之宣告。至原 告敗訴部分,其假執行之聲請已失所依附,應併予駁回。六、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兩造其餘主張及攻擊防禦方法與證據,



經本院斟酌後,與本件判決結果已不生影響,故不一一論列 ,附此敘明。
七、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9條。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30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陳宏璋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30  日                書記官 張韶安附表: 
檔案 編號 LINE 對話時間 對話內容摘要 1 112/10/28 女方桃園家(大同路10號遠東斜對面)見面,內容明顯已有接吻,當天送手鍊給女方。(有親密關係)(女方傳抱緊、親吻貼圖) 2 112/10/29 女方桃園家見面拿筆電,內容女方說「全面接觸還不熟」,意指親密關係。(男方傳親吻貼圖) 3 112/10/30 早上公司見面,女方說「看到你 有如神助 好開心」,男方說「早上有看到我開心嗎?」(男女方均傳親吻貼圖) 4 112/10/31 (男方傳親吻貼圖、女方傳抱抱貼圖) 女說「晚上想吃什麼」,男說「吃你嗎」 5 112/11/01 男方要女方傳自拍照。女說「你只是想看 不是因為是我」 男說「想看妳啊」「可以直接給猛一點的」 5 112/11/02 男說「每天發一下」、「愛的表現」,女說「那你怎不發給我」,男說「妳美美的比較好看」、「看手鍊的愛,把愛都交給妳啦」「妳的保貼到了 找時間幫妳貼啊」、「看照片解想念」 (男方傳親吻貼圖) 6 112/11/03 約見面。後續男說「我上次有想問是不是生過小孩」,女說「嗯 我有發現」、「但是你很貼心」、「說是不是肥胖紋」(男傳做愛姿勢圖) 7 112/11/04 聊整天,其中討論女方胸圍大小。男說「好想要..看深入了解」、「再拍深入一點」、「越深入的才開的快」 8 112/11/05 男問新家很多特別衣服嗎?女說為什麼會知道,男說「去二次妳怎麼沒穿一下」 (意指已去過女方家二次) 9 112/11/06 在公司幫女方處理電腦問題,聊天內容秀秀、摸頭頭、你不是要很久才一次、住一起就每天、休息半天就可以...等親密字眼。 10 112/11/07 女方說「迷戀你的眼睛 後來已轉成全喜歡了」 11 12 112/11/08 男方說「想要了嗎」,女說「其實看到你會耶 需要忍耐」,男說「忍不住怎麼辦」....極多不正常關係訊息。(女有叫宥緯名字)(男、女均傳抱抱貼圖) 13 112/11/10 女方說「昨天你最後用力愛我 是告別?」(意指昨天有親密接觸) 14 112/11/11 早上09:09到女方桃園家(有發生關係)及買手機給男方。 訊息內容超多不雅(還有你的嘴、妳享受很久、妳很深入、我今天對你很敞開心胸、都被你看光、親哪裡、可以直接說哪裡比較嗨、直擣那個地帶、你留了一個印記給我對不對、...等)字眼(足以證明當天有發生關係)(女傳動態貼圖,意指做愛動作) 15 112/11/12 互傳親密貼圖(抱抱、親親),訊息討論發生關係相關內容 15 16 112/11/13 男說「我出手妳還不想停」,女說「停不了」,男說「拉我的手享受欸」 ...許多親密字眼,並討論保險套、安全期 17 112/11/14 男說「不在外面廁所當然開房間」講很多親密字眼 17 112/11/15 女說「你的印記還在耶」,男說「用力的愛」、「這女人主人的」....極多不正常關係訊息。 18 112/11/17 男說「昨天被撩到受不了就這樣」 18 112/11/18 男說「那為什麼感覺很需要」、「一直濕」, 女說「這是體質問題吧」、「就很敏感呀」 19 112/11/20 (女傳親吻貼圖,男傳抱抱、親吻貼圖) 男說「開始有默契」、「慢慢培養出來」、「妳又濕了嗎」、「是不是太想我」 20 112/11/21 討論隔天一起在哪吃早餐。後續男說「隱秘性高很刺激」、「有床就更好」 21 112/11/23 (男傳親吻貼圖)女說「你本來就很棒呀」,男說「哪裡棒」、「棒子很棒」 22 112/11/24 女說「我覺得你要失去我了」,男說「妳捨不得啊」、「棒子棒棒」.....。 23 112/11/28 下班約見面,後續女說「我是牽你的手很開心好嗎」... 23 112/11/29 男說「叉燒包好吃」,女說「我買的都好吃啦」,男說「妳的包子一樣好吃」,下班約面見。 24 112/12/03 女說「你哪裡都挺好看的」,男說「看不到的地方也是」,女說「對」 25 112/12/04 (女傳親吻貼圖)討論胸部大小 女說「你不喜歡我的嗎」,男說「喜歡」。中午約見面吃飯,下班再約見面。 女說「我也只會想摸你耶」,男說「妳一直摸我什麼感覺」,女說「很喜歡」、「好喜歡」,男說「會興奮嗎」,女說「想一直摸」 26 112/12/08 (女傳親吻貼圖)女說「要一直要」,男說「一直要都不會到」 26 112/12/09 女說「你上次就受不了」、「我不能再厲害下去了」、男說「那是太久沒用」,女說「我說的是」、「咬你的時候噢」,男說「我知道啊第一次都比較快」、「每天都做時間會長一點」 27 112/12/09 女說「你整個上半身彈起來耶」、「說太刺激」,男說「阻止妳停」、「如果休息一下就會久」、「喜歡做也是過敏體質嗎」,女說「是現在開啟的天賦」,男說「二天一次」(男傳抱抱貼圖) 27 112/12/10 互傳親吻貼圖。女說「你的溫柔跟愛開車」、「我都喜歡」,男說「脖子耳朵溫柔一點妳就腿軟」,女說「那是因為是你」、「吻痕」,男說「那是太激烈」,女說「你說了」、「這女人是有主的」 28 112/12/12 公司見面 訊息上互撩 男說「我要進去不是妳要脫」、「笨蛋都被脫不會自己脫」,女說「女噢我幫你脫」....。下班再約見面吃飯。 29 112/12/14 早上約見面搭車,中午約吃飯。後續男說「是不是看到我就濕了」、「可是認識不到二個月」(表示兩人大約於112/10月中至112/10月底時開始認識) 30 112/12/14 男說「我目前真的對那件事感到非常開心」、「見面也最喜歡那件事發生」、「那妳的想法是什麼」,女針對最喜歡那件事發生說「喜歡」 30 112/12/14 ~15 男說「因為契合是彼此都期待發生」、「我待在仁愛就要一直克制」、「可以見面但不能發生」....。 31 112/12/19 互傳親吻、想念、抱抱貼圖。男說「妳是我的飯」、「妳要說我是妳的菜啊」,女說「你本來就是我的菜啊」 32 112/12/25 女說「你喜歡嗎」、「你在下面」,男說「上面要嬌小的才可以」、「我都上面猛撞的」 33 112/12/27 下班約見面。男方送女方尾戒。女說「我真的好意外」、「你會送我耶」,男說「滿滿愛心」,女說「我好喜歡」、「謝謝你」、「我今天覺得」、「你好像多愛我了一點」 男說「辛苦妳陪我站著」、「這樣才能抱在一起」,女說「坐著也可以」,男說「不好抱吧」,女說「一起坐可以的」,男說「比較喜歡剛剛這樣」 34 112/12/27 女說「我哪裡要改」、「不是讓你很舒服嗎」,男說「方法方法」,女說「咬你的方法?」、「調戲你?」,男說「接近」 35 112/12/28 (女傳親吻貼圖)男說「妳又敏感」、「是妳要我不要戴」、「又說我都沒戴」,女說「不要戴什麼」,男說「套子」、「妳說妳過敏」,女說「某個牌子」,男說「不戴比較舒服」,女說「一定吧」 35 112/12/29 下班約北車見面。 男說「妳用過最滿足的」 ,女說「長度我不會去量啦」,男說「大概是什麼條件」,女說「就是你」(男傳做愛姿勢圖) 36 113/01/07 男說「保貼到了下午過去」,女說「小朋友回來」、「所以今天不行呢」 37 113/01/20 女說「我媽叫我過去」、「有事找我」,男說「好啦其實我沒有要過去」、「陪妳搭車也許短時間」、「妳可以感受這種默默守護」、「妳有真心對我嗎」 女說「一開始當然有啊」、「後來我交男朋友」、「也老實跟你說」 38 113/01/21 男說「我也想久一點,是妳要我快進去」 39 113/01/27 見面。後續女說「只有我看見」,男說「你都看光了吧」 39 113/02/04 男說「對你的愛給特別的你」、「還真的是特別待遇」、「洗手機每天洗手都會想到我尾戒勾勾小手的愛 手機防窺保護我們的愛的隱私 說過的話妳自己體會」,女說「太浪漫了吧」、「好像整個世界都亮了」 40 113/07/26 晚上約桃園見面吃飯 後續男說「妳家現在好恐怖」、「隨時有人會有鑰匙開門」 (意指也有到女方家) 41 113/07/28 下午買蛋塔到女方桃園家給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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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