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訴字第269號原 告 簡清福 訴訟代理人 黃柏憲律師被 告 姚許彬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協同辦理解除套繪管制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5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謝舒萍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5 日 書記官 吳芳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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