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同辦理解除套繪管制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14年度,269號
CHDV,114,訴,269,202509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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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訴字第269號
原 告 簡清福
訴訟代理人 黃柏憲律師
被 告 姚許彬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協同辦理解除套繪管制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5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謝舒萍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5   日
               書記官 吳芳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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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