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長安置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護字,114年度,233號
PTDV,114,護,233,202509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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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護字第233號
聲 請 人 屏東縣政府
法定代理人 周春米


受安 置 人 A (詳如身分資料對照表)
B (詳如身分資料對照表)
共 同
法定代理人 C (詳如身分資料對照表)
上列聲請人聲請延長安置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兒童A 、B 准予延長安置參個月,至民國115 年1 月2 日止。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按兒童及少年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直轄市、縣(市)主
管機關應予保護、安置或為其他處置;必要時得進行緊急安
置:一、兒童及少年未受適當之養育或照顧。二、兒童及少
年有立即接受醫療之必要,而未就醫。三、兒童及少年遭受
遺棄、身心虐待、買賣、質押,被強迫或引誘從事不正當之
行為或工作。四、兒童及少年遭受其他迫害,非立即安置難
以有效保護。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疑有前項各款情事
之一者,應基於兒童及少年最佳利益,經多元評估後,加強
保護、安置、緊急安置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直轄市、縣(
市)主管機關為前二項保護、安置、緊急安置或為其他必要
之處置時,得請求檢察官或當地警察機關協助之。經直轄市
、縣(市)主管機關評估第一項各款兒童及少年之生命、身
體或自由有立即危險或有危險之虞者,應移送當地司法警察
機關報請檢察機關處理。第一項兒童及少年之安置,直轄市
、縣(市)主管機關得辦理家庭寄養,或交付適當之親屬、
第三人、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或其他安置機構教養之,兒童
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6條定有明文。又直轄市、縣(
市)主管機關依前條規定緊急安置時,應即通報當地地方法
院及警察機關,並通知兒童及少年之父母、監護人。但其無
父母、監護人或通知顯有困難時,得不通知之。緊急安置不
得超過72小時,非72小時以上之安置不足以保護兒童及少年
者,得聲請法院裁定繼續安置。繼續安置以3 個月為限;必
要時,得聲請法院裁定延長之,每次得聲請延長3 個月,亦
為同法第57條第1 、2 項所明定。
二、本件聲請意旨:兒童A 、B 為聲請人脆弱家庭個案,兒童A
 罹患○○○○及○○症,領有○○證明,兒童B 發展正常。聲請人
於民國000 年0 月00日接獲通報,A 、B 之母親C 表示要回
○○掃墓,委請A 、B 之姑姑協助照顧A 、B ,嗣未再返家,
且無法聯繫,A 、B 之姑姑因而報警。A 、B 之父親於000
年0 月間因病驟逝,C 失聯,A 、B 之姑姑已婚,且從事○
○○工作,無力照顧A 、B ,為維護A 、B 權益,聲請人於00
0 年0 月00日緊急安置A 、B ,迭經本院裁定准以繼續(延
長)安置,並經本院以114 年度護字第000 號裁定准以延
長安置至114 年10月2 日。A 、B 安置後獲得穩定安全的生
活照顧,健康狀況良好,就學狀況穩定,C 現居○○○,在○○○
任職,工作狀況穩定,然收入微薄,難以給予A 、B 穩定的
生活照顧環境,C 目前積極參與強制親職教育課程。綜上,
C 尚在執行強制親職教育課程,且無適合親屬可提供照顧,
評估A 、B 仍有安置需求,為維護A 、B 最佳利益及人身安
全,爰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7條規定聲請准予
延長安置等語。
三、經查,聲請人上開主張,業據其提出寄養個案摘要報告、本
院114 年度護字第000 號裁定、兒童與少年安置事件陳述意
見單、兒童及少年安置事件法定代理人陳述意見單、屏東縣
兒童少年保護個案法庭報告書等資料附卷可參。而本院審酌
兒童A 、B 年幼無自我照顧能力,母親C 經濟狀況薄弱,且
親職能力仍待提升,是為確保A 、B 之人身安全及最佳利益
,應確有延長安置之必要。從而,聲請人依上揭法條規定,
聲請延長安置,於法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依家事事件法第97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1 項,裁定如主
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26  日
           家事法庭 法 官 李芳南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
告費新臺幣1,500 元。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26  日
                書記官 姚啟涵





















































  身分資料對照表(114年度護字第233號) A 丙○○  民國000 年0 月00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住○○縣○○鄉○○路○○巷0號        (送達代收人及送達處所保密) B 乙○○  民國000 年00月0 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住○○縣○○鄉○○路○○巷0號        (送達代收人及送達處所保密) C 甲○○  民國00年00月0 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住○○縣○○鄉○○路○○巷0號        居○○市○○區○○路○○段000巷00弄00號        送達處所:○○市○○區○○路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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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