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債務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14年度,507號
KLDV,114,訴,507,202509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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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訴字第507號
原 告 新北市汐止區農會

法定代理人 曾忠信


訴訟代理人 周伯
被 告 曾紫瑄

陳佳鑫

陳莉惠
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宣判期日變更為民國114年9月26日下午4時。
  理 由
一、按期日,如有重大事由,得變更或延展之。變更或延展期日
,除別規定外,由審判長裁定之,民事訴訟法第159條定有
明文。
二、查本件原定於民國114年9月29日下午4時宣判,惟因前開宣
判日期業於114年6月13日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為114
年9月28日教師節之補假日,屬國定假日,致無法如期宣判
。為保障當事人之權益,避免再開辯論之程序繁複,爰依前
揭規定,裁定變更本件宣示判決期日如主文所示。三、依民事訴訟法第159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16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黃梅淑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16  日               書記官 謝佩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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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