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危險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基交簡字,114年度,283號
KLDM,114,基交簡,283,202509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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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14年度基交簡字第283號
聲 請 人 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陳興樑


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14
年度偵字第5272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陳興樑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
克以上,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日。
  事實及理由
一、犯罪事實:
  被告陳興樑明知飲用酒類後,吐氣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以
上之程度即不得駕駛動力交通工具上路,竟仍於民國114年6
月11日約中午12時至下午1時許,在新北市淡水區民權路3巷
某工地內,飲用含酒精成分之啤酒約2、3罐後,已達吐氣所
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之程度,而不能安全駕駛
動力交通工具,竟仍在酒精尚未消退之際,即於下班後駕駛
車牌號碼000-00000號自用小客車上路行駛,於同日下午5時
47分許行駛至新北市萬里區台二線公路45公里處,因車牌髒
污且車身搖晃而為警攔查,員警於攔查時發覺其身上帶有酒
氣,乃對其進行呼氣酒精濃度測試,並於同日下午5時56分
許測得其呼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58毫克,而查悉上情
。嗣經新北市政府警察局金山分局報請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
檢察官偵查後向本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二、證據:
 ㈠被告陳興樑於警詢及檢察官偵訊時之自白。
 ㈡車籍資料查詢報表(車牌號碼:000-0000號)。
 ㈢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執行交通違規移置保管單(車牌號碼:000
-0000號)。
 ㈣財團法人台灣商品檢測驗證中心呼氣酒精測試器檢定合格證
書。
 ㈤新北市政府警察局金山分局酒後駕車酒精測定紀錄單(測定
值:0.58mg/L)。
 ㈥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掌電
字第CFUB20172號)。
三、核被告陳興樑之所為,係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之駕
駛動力交通工具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罪

四、爰審酌被告陳興樑於警詢及檢察官偵訊時自承之教育程度、
職業與薪資水準、家庭生活經濟狀況(見偵卷第11頁、第44
頁),復斟酌其警詢、偵訊時之陳述內容,堪認其具有一般
正常智識水準,兼衡近年政府大力宣導禁止酒駕之措施,及
屢有酒駕肇事之新聞報導,自應從其生活經驗及智識,知悉
酒後駕車在道路上行駛,對一般往來之公眾及駕駛人自身具
有高度危險性,遑論其先前亦曾因酒後駕車之公共危險案件
經本院以104年度基交簡字第755號刑事判決判處有期徒刑2
月確定,於104年12月29日易科罰金執行完畢,是由其自身
歷經偵審等刑事程序之經驗,更應知悉關於酒後駕車之禁令
無訛,惟其竟仍執意酒後駕車,既漠視自身安危,亦枉顧公
眾安全,本件為警依法施測所得之酒精濃度值達每公升0.58
毫克,已逾每公升0.25毫克之法定標準,惟斟酌被告於警詢
、檢察官偵訊時始終能坦承犯行不諱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
文所示之刑,併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五、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2項前
段,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六、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翌日起20日內,向本院提出 上訴書狀,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
七、本案經檢察官陳筱蓉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30  日         基隆簡易庭  法 官 李謀榮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敘述上訴理由,上訴於本院合議庭,並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具繕本。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30  日                書記官 黃瓊秋附錄本件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中華民國刑法第185條之3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0,000元以下罰金:
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 以上。
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 安全駕駛。
尿液或血液所含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或其代謝物達 行政院公告之品項及濃度值以上。
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施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



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0,000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0,000元以下罰金。
曾犯本條或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經緩起訴處分確定,於10年內再犯第1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3,000,000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0,000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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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