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4年度聲字第751號
聲 請 人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杜昀豪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
刑(113年度執字第4799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杜昀豪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所處如附表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
徒刑伍年陸月。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因犯詐欺等案件,先後經法院判決確
定如附表(聲請書誤載部分併更正如本裁定附表),應依刑法
第53條及第51條第5款,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
第477條第1項聲請定其應執行刑等語。
二、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數罪併罰,有二裁判
以上者,依刑法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數罪併罰
,分別宣告其罪之刑,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
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
。刑法第50條第1項前段、第53條、第51條第5款分別定有明
文。再者,法律上屬於自由裁量事項,尚非概無法律性之拘
束,在法律上有其外部界限及內部界限。前者法律之具體規
定,使法院得以具體選擇為適當裁判,此為自由裁量之外部
界限。後者法院為自由裁量時,應考量法律之目的,法律秩
序之理念所在,此為自由裁量之內部界限。法院為裁判時,
二者均不得有所踰越。在數罪併罰而有二裁判以上,應定其
應執行刑之案件,法院所為刑之酌定,固屬自由裁量事項,
然對於法律之內、外部界限,仍均應受其拘束(最高法院91
年度台非字第32號、92年度台非字第187號判決意旨參照)
。
三、經查,受刑人犯如附表所示各罪,經法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
示之刑,均經確定在案,有上開判決書及法院前案紀錄表附
卷可稽,其中首先判決確定日為如附表編號1之民國113年2
月17日,各罪犯罪時間均在此之前,且犯罪事實最後判決即
如附表編號19之法院即為本院,有如附表所示各判決、法院
前案紀錄表在卷足憑,是檢察官之聲請合於前揭規定,應予
准許,經檢察官之聲請,經核與上述規定均無不合,認為正
當,應予准許。
四、本件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1至17所示之罪,前經臺灣高等
法院臺南分院以113年度聲字第1087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
刑4年6月確定,是本院定應執行刑,除不得逾越刑法第51條
第5款所定法律之外部界限,自應受前開判決所為定應執行
刑內部界限之拘束,考量受刑人之意見(本院卷第65頁),
暨受刑人所犯各罪之案件類型,審酌其犯罪之性質、各次犯
罪時間之間隔、所侵害法益及犯罪態樣是否具有同一性,而
依其犯罪情節、模式,對法益侵害之嚴重程度,所反應之被
告人格特性,依據個案之具體情節,綜合衡量被告之罪責與
整體刑法目的及相關刑事政策,所生刑罰邊際效應遞減及合
併刑罰痛苦程度遞增等情狀,依刑法第51條所定限制加重原
則,及多數犯罪責任遞減原則,合併裁定如主文所示之應執 行刑。
五、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 款,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25 日 刑事第二庭 法 官 洪舒萍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25 日 書記官 廖俐婷 附表:
編 號 1 2 3 罪 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3月 有期徒刑1年5月 有期徒刑1年5月 犯 罪 日 期 112年3月22日 112年3月22日 112年3月22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嘉義地檢112年度偵字第4666號 嘉義地檢112年度偵字第4666號 嘉義地檢112年度偵字第4666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南高分院 南高分院 南高分院 案 號 112年度金上訴字第1771號 112年度金上訴字第1771號 112年度金上訴字第1771號 判決日期 113年1月11日 113年1月11日 113年1月11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南高分院 南高分院 南高分院 案 號 112年度金上訴字第1771號 112年度金上訴字第1771號 112年度金上訴字第1771號 判 決 確定日期 113年2月17日 113年2月17日 113年2月17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是否為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嘉義地檢113年度執字第1049號 編號1-17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以113年度聲字第1087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6月(嘉義地檢以114年執更字第205號執行)
編 號 4 5 6 罪 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6月 有期徒刑1年6月 有期徒刑1年5月 犯 罪 日 期 112年3月22日 112年3月19日 112年3月19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嘉義地檢112年度偵字第4666號 嘉義地檢112年度偵字第4666號 嘉義地檢112年度偵字第4666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南高分院 南高分院 南高分院 案 號 112年度金上訴字第1771號 112年度金上訴字第1771號 112年度金上訴字第1771號 判決日期 113年1月11日 113年1月11日 113年1月11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南高分院 南高分院 南高分院 案 號 112年度金上訴字第1771號 112年度金上訴字第1771號 112年度金上訴字第1771號 判 決 確定日期 113年2月17日 113年2月17日 113年2月17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是否為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嘉義地檢113年度執字第1049號 編號1-17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以113年度聲字第1087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6月(嘉義地檢以114年執更字第205號執行)
編 號 7 8 9 罪 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5月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1年6月 犯 罪 日 期 112年3月19日 112年3月22日 112年3月21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嘉義地檢112年度偵字第4666號 雲林地檢112年度偵字第7005號 嘉義地檢112年度偵字第12419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南高分院 南高分院 南高分院 案 號 112年度金上訴字第1771號 113年度金上訴字第471號 113年度金上訴字第158號 判決日期 113年1月11日 113年9月24日 113年9月24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南高分院 南高分院 南高分院 案 號 112年度金上訴字第1771號 113年度金上訴字第471號 113年度金上訴字第158號 判 決 確定日期 113年2月17日 113年11月5日 113年10月31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是否為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嘉義地檢113年度執字第1049號 雲林地檢113年度執字第3137號 嘉義地檢113年度執字第4380號 編號1-17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以113年度聲字第1087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6月(嘉義地檢以114年執更字第205號執行)
編 號 10 11 12 罪 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4月 有期徒刑1年4月 有期徒刑1年4月 犯 罪 日 期 112年3月20日 112年3月20日 112年3月20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嘉義地檢112年度偵字第12419號 嘉義地檢112年度偵字第12419號 嘉義地檢112年度偵字第12419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南高分院 南高分院 南高分院 案 號 113年度金上訴字第158號 113年度金上訴字第158號 113年度金上訴字第158號 判決日期 113年9月24日 113年9月24日 113年9月24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南高分院 南高分院 南高分院 案 號 113年度金上訴字第158號 113年度金上訴字第158號 113年度金上訴字第158號 判 決 確定日期 113年10月31日 113年10月31日 113年10月31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是否為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嘉義地檢113年度執字第4380號 編號1-17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以113年度聲字第1087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6月(嘉義地檢以114年執更字第205號執行)
編 號 13 14 15 罪 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4月 有期徒刑1年6月 有期徒刑1年4月 犯 罪 日 期 112年3月21日 112年3月20日 112年3月22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嘉義地檢112年度偵字第12419號 嘉義地檢112年度偵字第12419號 嘉義地檢112年度偵字第12419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南高分院 南高分院 南高分院 案 號 113年度金上訴字第158號 113年度金上訴字第158號 113年度金上訴字第158號 判決日期 113年9月24日 113年9月24日 113年9月24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南高分院 南高分院 南高分院 案 號 113年度金上訴字第158號 113年度金上訴字第158號 113年度金上訴字第158號 判 決 確定日期 113年10月31日 113年10月31日 113年10月31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是否為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嘉義地檢113年度執字第4380號 編號1-17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以113年度聲字第1087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6月(嘉義地檢以114年執更字第205號執行)
編 號 16 17 18 罪 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8月 有期徒刑1年8月 有期徒刑1年4月 犯 罪 日 期 112年3月23日 112年3月21日 112年3月20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嘉義地檢112年度偵字第12419號 嘉義地檢112年度偵字第12419號 嘉義地檢112年度偵字第12107、11936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南高分院 南高分院 嘉義地院 案 號 113年度金上訴字第158號 113年度金上訴字第158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389號 判決日期 113年9月24日 113年9月24日 113年11月1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南高分院 南高分院 嘉義地院 案 號 113年度金上訴字第158號 113年度金上訴字第158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389號 判 決確定日期 113年10月31日 113年10月31日 113年12月4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是否為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嘉義地檢113年度執字第4380號 嘉義地檢113年度執字第4380號 嘉義地檢113年度執字第4799號 編號1-17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以113年度聲字第1087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6月(嘉義地檢以114年執更字第205號執行)
編 號 19 20 罪 名 詐欺 詐欺 以下空白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1月 有期徒刑1年1月 犯 罪 日 期 112年3月10日 112年3月10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嘉義地檢112年度偵字第12107、11936號 嘉義地檢112年度偵字第12107、11936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嘉義地院 嘉義地院 案 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389號(附表三編號4、5已經最高法院114年台非字第124號撤銷改判免訴) 113年度金訴字第389號(附表三編號4、5已經最高法院114年台非字第124號撤銷改判免訴) 判決日期 113年11月1日 113年11月1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嘉義地院 嘉義地院 案 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389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389號 判 決確定日期 113年12月4日 113年12月4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是否為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否 否 備 註 嘉義地檢113年度執字第4799號 嘉義地檢113年度執字第479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