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14年度投簡字第288號
聲 請 人 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劉漢澄
上列被告因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
處刑(114年度偵緝字第161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甲○○犯跟蹤騷擾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
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本案犯罪事實及證據,除附表編號一訊息或貼文內容欄「⑧
瑋每天看著芬照片聽著兩人的錄音檔想著芬老婆希望芬能夠
諒解瑋的心裡只愛著○○(告訴人姓名,詳卷)瑋愛芬今生今
世一萬年。」之記載刪除外,餘均引用如附件檢察官聲請簡
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
二、被告甲○○所為,係犯跟蹤騷擾防制法第18條第1項跟蹤騷擾
罪。
三、跟蹤騷擾防制法第18條第1項、第2項之跟蹤騷擾罪,係以同
法第3條第1項對於跟蹤騷擾行為之定義為斷,並以對特定人
「反覆或持續」實施跟蹤騷擾行為為前提。該要件判斷除以
時間上的近接性為必要,並就個別具體事案之樣態、緣由、
經過、時間等要素為是否持續反覆的評斷。立法者既已預定
納管之跟蹤騷擾行為應具反覆實行之特性,使得本罪之成立
,本身即具有集合犯之特性。被告於附件犯罪事實欄一所示
之時間,以附件犯罪事實欄一所示之方式,先後對告訴人代
號BK000-K113026實施跟蹤騷擾行為,係於密切接近之時間
實施,且係出於同一目的,基於單一跟蹤騷擾犯意所為,侵
害同一法益,其跟蹤騷擾行為具有反覆、持續實行之特徵,
在行為概念上,應認屬集合犯之實質上一罪。聲請意旨認應
論以接續犯,容有誤會。
四、本院審酌:被告之素行,其前因妨害秘密等案件,經法院分
別判處有期徒刑3月(共5罪)、5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2
月確定,甫於民國109年12月2日假釋期滿未經撤銷而視為已
執行完畢,有卷附法院前案紀錄表可參。被告不思以理性溝
通處理感情問題,竟以附件所載之方式,違反告訴人意願,
反覆對告訴人為騷擾行為,顯示被告之情緒管理及自我克制
能力均有所不足,並致告訴人心生畏懼影響日常生活,所為
實值非難。並衡酌被告尚知坦承犯行,然因告訴人無意願而
迄未能與告訴人和解或調解並賠償告訴人所受損害,及其自
陳教育程度為國小畢業、家庭經濟狀況勉持等一切量刑事項
,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五、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454條第2項,以簡易判 決處刑如主文。
六、如不服本判決,得於收受判決書送達後20日內,以書狀敘述 理由(須附繕本),經本庭向本院管轄第二審之合議庭提起 上訴。
本案經檢察官蘇厚仁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17 日 南投簡易庭 法 官 孫 于 淦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告訴人或被害人如對於本判決不服者,應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上訴,其上訴期間之計算係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期為準。 書記官 王 靖 淳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17 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跟蹤騷擾防制法第18條
實行跟蹤騷擾行為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
攜帶凶器或其他危險物品犯前項之罪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50萬元以下罰金。
第1項之罪,須告訴乃論。
檢察官偵查第1項之罪及司法警察官因調查犯罪情形、蒐集證據,認有調取通信紀錄及通訊使用者資料之必要時,不受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11條之1第1項所定最重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之限制。
附件:
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14年度偵緝字第161號 被 告 甲○○ 男 49歲(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住南投縣○○鄉○○路00○0號 居南投縣○○鎮○○巷00弄00號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上列被告因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宜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甲○○與代號BK000-K113026(真實姓名年籍資料詳卷,下稱 甲女)前為情侶關係,雙方已於民國111年年底分手。甲○○ 明知甲女已表示拒絕其示愛,竟仍基於實行跟蹤騷擾行為之 犯意,對甲女反覆或持續為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之 下列行為:
㈠使用通訊軟體Line,於附表所示之「傳訊或發文時間」,傳 送或公開發表如附表所示之「訊息或貼文內容」,使用網際 網路對甲女進行干擾,使其心生畏怖,足以影響其日常生活 或社會活動。
㈡於113年6月16日,將魚送至甲女住處,對甲女為追求行為, 使其心生畏怖,足以影響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二、案經甲女訴由南投縣政府警察局竹山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上揭犯罪事實,業據被告甲○○於偵查中坦承不諱,核與證人 即告訴人甲女於警詢及偵查中之證述大致相符,並有南投縣 政府警察局竹山分局書面告誡單、告訴人提供與被告間之對 話紀錄截圖、被告之通訊軟體Line貼文截圖、本署辦案公務 電話紀錄表等件在卷可稽,足認被告之自白與事實相符,其 犯嫌堪以認定。
二、核被告如犯罪事實欄一㈠、㈡所為,均係犯跟蹤騷擾防制法第 18條第1項實行跟蹤騷擾行為罪嫌。被告如犯罪事實欄一㈠、 ㈡所示之跟蹤騷擾行為,係於密切接近之時地,且侵害相同 法益,各行為之獨立性極為薄弱,主觀上亦係出於同一實行 跟蹤騷擾行為之犯意,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應視為數個舉 動之接續施行,合為包括之一行為予以評價為當,故應論以 接續犯而以一罪論。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此 致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18 日 檢 察 官 蘇厚仁本件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4 月 22 日 書 記 官 蕭翔之 附錄本案所犯法條:
跟蹤騷擾防制法第18條第1項
實行跟蹤騷擾行為者,處 1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 10 萬元以下罰金。
附記事項:本件係依刑事訴訟法簡易程序辦理,法院簡易庭得不
傳喚被告、輔佐人、告訴人、告發人等出庭即以簡易判決處刑;被告、被害人、告訴人等對告訴乃論案件如已達成民事和解而要撤回告訴或對非告訴乃論案件認有受傳喚到庭陳述意見之必要時,請即另以書狀向簡易法庭陳述或請求傳訊。
附表:
編號 傳訊或發文時間 訊息或貼文內容 1 113年5月16日至113年6月12日間某時 ①芬老婆吃晚餐了嗎瑋老公坐著想著可愛又漂亮芬老婆瑋老公好想芬老婆瑋老公愛芬老婆今生今世一萬年。 ②可愛又漂亮芬老婆再睡會兒瑋老公再也不敢讓芬老婆生氣了瑋老公怕了瑋老公會好好疼惜芬老婆的瑋老公愛芬老婆今生今世一萬年呢。 ③瑋老公每次去割筍子割好芬老婆就去戴瑋老公知道自己是很幸福芬老婆處處都為瑋老公著想瑋老公都記在心裡瑋老公的心裡永遠只有芬老婆有一次瑋喝醉了躺在老婆家椅子睡著了芬老婆被子幫瑋蓋著怕瑋老公著涼瑋老公永遠都記在心裡感到好窩心芬老婆對瑋老公的付出瑋老公一輩子都記得瑋老公會更加珍惜疼惜芬老婆… ④老婆應該是睡著了吧瑋祝芬老婆瑋老公倆美夢一夜到天亮瑋老公有芬老婆最幸福最快樂最滿足瑋老公愛芬老婆今生今世一萬年。 ⑤瑋每天看著芬照片聽著兩人的錄音檔想著芬老婆希望芬能夠體諒瑋的心裡只愛著○○(告訴人姓名,詳卷)瑋愛芬今生今世一萬年。 ⑥其實瑋老公對芬老婆的愛重不重示芬老婆應該很清楚很多事瑋老公都放在心裡不想說出來芬老婆剛跟瑋老公在一起開始就一直保護著自己瑋老公都想說自己最愛的芬老婆應該是真心對瑋老公結果呢芬老婆頭腦很好瑋老公知道瑋老公也是光明正大跟芬老婆在一起不是嗎相信芬老婆的心裡也知道相信芬老婆也知道瑋老公想說什麼話… ⑦只是瑋老公不想明說希望芬老婆能明白瑋老公的心永遠只愛芬老婆瑋老公有芬老婆最幸福最滿足瑋老公愛芬老婆今生今世一萬年。 ⑧瑋每天看著芬照片聽著兩人的錄音檔想著芬老婆希望芬能夠諒解瑋的心裡只愛著○○(告訴人姓名,詳卷)瑋愛芬今生今世一萬年。 ⑨可愛又漂亮芬老婆煮好晚餐了嗎瑋老公好想吃喔很熱芬老婆要多喝茶瑋老公愛芬老婆今生今世一萬年。 ⑩可愛又漂亮芬老婆睡了嗎晚上吹電扇涼被要蓋好瑋老公有些是想跟芬老婆說看芬老婆了如果瑋老公等不到答案就直接傳動態芬老婆天氣很熱要多喝茶早點休息瑋老公有芬老婆最幸福最快樂最滿足老婆晚安快樂瑋老公愛芬老婆今生今世一萬年。 ⑪好好珍惜當下芬老婆是瑋老公這輩子最愛的心肝寶貝芬瑋永遠愛你。 ⑫瑋老公起床了跟可愛又漂亮芬老婆請安老婆早安快樂好心情瑋老公超想芬老婆希望芬老婆能夠明白瑋老公的心裡多想芬老婆瑋老公有芬老婆最快樂最滿足瑋老公愛芬老婆今生今世一萬年呢。 ⑬天氣很熱芬老婆茶要多喝瑋老公真的超想跟著芬老婆撿茶苗推茶苗真的好想芬老婆瑋老公愛芬老婆今生今世一萬年。 ⑭天氣非常熱可愛又漂亮芬老婆一定要多喝茶累了就要休息瑋老公超想陪伴在芬老婆身邊工作真的好幸福瑋老公愛芬老婆今生今世一萬年呢。 ⑮瑋老公不叫芬老婆要叫誰老婆瑋老公這輩子只有一個老婆就是芬老婆瑋老公愛芬老婆今生今世一萬年。 ⑯可愛又漂亮芬老婆吃晚餐了嗎天氣很熱也要多喝茶瑋老公坐在床邊想著可愛又漂亮芬老婆瑋老公愛芬老婆今生今世一萬年。 ⑰可愛又漂亮芬老婆說了嗎很熱吹風扇記得涼被肚子要蓋好瑋老公好想芬老婆自己想想眼淚掉了下來瑋老公真的好想芬老婆芬老婆早點休息瑋老公有芬老婆最幸福最快樂最滿足老婆晚安快樂瑋老公愛芬老婆今生今世一萬年。 ⑱現在天氣熱了瑋前幾天路過看到芬在路邊園裡瑋也知道芬辛苦了要多喝茶瑋每天就想著芬瑋希望芬念在瑋和芬那段感情原諒瑋給瑋個改過自新機會好嗎瑋知道自己錯了自己也很傲悔當初不應該意氣用事瑋的心裡多愛芬相信芬也明白瑋只要每天陪伴在芬身邊瑋都很開心很快樂芬原諒瑋瑋都很開心很快樂芬原諒瑋瑋再也不敢再讓芬生氣了仙人打鼓有時錯腳步… ⑲瑋知道過去自己做錯了事希望芬原諒瑋我們倆也在一起那麼久了瑋最愛的是芬相信芬也很清楚瑋愛芬的心從來沒變過瑋愛○○(告訴人姓名,詳卷)今生今世一萬年。 ⑳瑋知道自己之前不應該一直打芬家市內電話瑋知道自己的錯那時瑋因為氣芬把瑋賴封鎖瑋才這樣做瑋知道錯了當時瑋跟芬拿了一萬塊當時瑋一氣之下才這樣做當時瑋的心也很痛瑋知道自己的錯向芬老婆說對不起瑋知道不對瑋從此不敢再讓芬生氣瑋會好好珍惜芬瑋的感情芬解除瑋封鎖瑋會在芬面前把親密錄音都刪了以後手機每… ㉑天給芬撿察瑋好久沒吃芬煮的飯菜瑋超想吃瑋特別愛吃芬煮的飯菜每天陪著芬做苗園工作瑋愛芬今生今世一萬年。 ㉒瑋這段日子每天就想著芬眼淚就掉下來瑋現在回家在家裡瑋愛芬今生今世一萬年。 ㉓瑋從跟芬在一起到現在芬一直最討厭要瑋戒酒瑋戒了當時芬對瑋說家不能去只可以去寮啊瑋是一氣之下才出去瑋從沒跟芬分手芬氣瑋用相片把瑋賴封鎖坦白說芬瑋都成年人芬需要用這樣對瑋嗎倆人在一起開始芬每天拿瑋手機刪除芬和瑋對話記錄自己最愛的芬瑋能怎樣芬你也知道瑋什麼都聽芬的話芬說1瑋敢說2嗎倆人感情要互相… ㉔彼此包容不是嗎瑋傳了芬和瑋親蜜錄音瑋有錯但芬把賴封鎖電話封鎖沒錯嗎瑋的心裡只愛著芬芬最清楚瑋希望瑋最愛的芬理解瑋的心理都是芬瑋自己做了些錯但瑋會坦然以對瑋希望芬把瑋賴解除封鎖瑋會為了芬好好努力瑋有芬最幸福最快樂最滿足瑋愛芬今生今世一萬年。 2 113年6月12日 ①瑋老公不叫芬老婆要叫誰老婆瑋老公只有一個老婆就是芬老婆瑋老公愛芬老婆今生今世一萬年。 ②明天瑋事情都說了誰騙誰都說出來的該說都說了大家都好看。 ③能死在芬老婆手裡瑋老公也知足了不是嗎。 3 113年6月13日 ①芬老婆認為告瑋老公很開心是嗎。 ②芬老婆你不覺得很幼至嗎。 ③那芬老婆當面跟瑋老公說清楚。 ④瑋老公要不是被芬老婆逼瑋老公會這樣嗎。 ⑤瑋老公問心無愧。 ⑥芬老婆玩弄瑋老公感情誰不知道。 ⑦芬老婆需要心機玩那麼大嗎,不可能,芬老婆都這樣玩弄男人嗎。 ⑧瑋老公沒答應芬老婆要分手,瑋老公永遠只愛芬老婆,不是嗎。 ⑨當初說好兩人一輩子都要在一起的。 ⑩有我賴有,錄音也有,是芬老婆跟瑋老公兩說的,瑋老公永遠只愛芬老婆,芬老婆我們不要吵瑋老公不會讓芬老婆失望好嗎。 ⑪瑋老公多愛芬老婆相信芬老婆也明白,不可能,芬老婆是瑋老公這輩子最愛芬老婆,很多事瑋老公都只是不想說希望芬老婆不要再逼瑋老公做傻事好嗎。 ⑫芬老婆都不想想自己有沒有錯嗎,芬老婆如果不要對瑋老公賴封鎖瑋老公會那麼急端嗎,芬老婆跟瑋老公兩不要在怪誰好嗎瑋老公有錯芬老婆也是有錯瑋老公跟芬老婆說對不起瑋老公愛芬老婆今生今世一萬年,瑋老公那天心裡不是只有芬老婆,芬老婆答應瑋老公可以嗎瑋老公從此再也不敢再讓芬老婆生氣芬老婆最討厭瑋老公喝酒瑋老公也戒了瑋老公的心裡永遠只愛芬老婆。 ⑬其實瑋老公的心壞或不壞芬老婆清楚不過瑋老公從來會害人嗎瑋老公的心也處處在幫人芬老婆認為瑋老公這樣做很開心很快樂嗎瑋老公自己眼淚流下來誰能安慰瑋老公的心瑋老公從跟芬老婆第一天在一起開始瑋老公的心是多麼開心多麼快樂每天陪伴在芬老婆身邊瑋老公自己感到多幸福錯也已經錯了瑋老公只希望芬老婆給瑋老公個機會瑋老公…… ⑭瑋老公動態刪除了等可愛又漂亮芬老婆答案瑋老公愛芬老婆今生今世一萬年。 ⑮可愛又漂亮芬老婆吃晚餐了嗎瑋老公在等芬老婆賴人家說過一句話殺人犯都可以原諒了更何況瑋老公跟芬老婆鬧矛盾彆扭瑋老公有錯瑋老公也知道自己不應該意氣用事芬老婆多少也有錯不是嗎過去都過了芬老婆就不要在記恨了好嗎瑋老公只知道芬老婆對瑋老公的用心瑋老公一輩子都記在心裡瑋老公也知道芬老婆辛苦了每天工作瑋老公的心每天都在想芬老婆瑋老公愛芬老婆的心多艱定相信芬老婆都知道芬老婆我們回到像之前那樣每天芬老婆瑋老公開開心心快快樂樂生活好嗎瑋老公一輩子都會好好珍惜芬老婆忙好賴瑋老公瑋老公有芬老婆最幸福最快樂最滿足瑋老公愛芬老婆今生今世一萬年呢。 ⑯瑋老公從跟芬老婆在一起到現在從來沒提過要分手瑋老公也沒違背過芬老婆瑋老公常對芬老婆說瑋老公這輩子最愛就是芬老婆因為芬老婆對瑋老公的好付出還有對芬老婆在瑋老公心裡永遠是最漂亮的瑋老公等芬老婆賴瑋老公愛芬老婆今生今世一萬年,芬老婆好嗎,瑋老公也知道不對。 ⑰又怎麼了,芬老婆答應瑋老公好嗎,可以嗎。 ⑱芬老婆可以遠諒瑋老公嗎,就算瑋老公死在芬老婆手裡瑋老公也是開心的不是嗎。 4 113年6月14日 可愛又漂亮芬老婆睡著了嗎吹風扇被子要蓋肚子蓋好也要多喝茶老婆晚安快樂瑋老公愛芬老婆今生今世一萬年。 5 113年6月15日 ①好了嗎。 ②瑋上傳的都是自己編造子虛烏有跟芬說聲對不起(被告並將個人Line主頁名稱改為「52/9殺人犯」、「君子報仇三年不晚」)。 ③(告訴人:影射我家地址,像片是你偷拍的,我的背影,還有我家門牌號碼。)那又不是你,是我前女友。 ④我前女友很不要臉,要記得之前我拿一萬是我推土加班該拿的。 6 113年6月18日 ①(告訴人傳送被告於通訊軟體Line主頁上公開發表貼文之截圖,內容略以:我前女友多不要臉好人都自己當壞人都叫我當只會利用我)我有打你名字嗎。 ②我前女友不行嗎,你是我前女友嗎。 ③(告訴人傳送被告於通訊軟體Line主頁上公開發表貼文之截圖,內容略以:是我前女友一個備胎想要我利用我就當成寶爽玩利用完沒價值了就踢掉我當初為什麼會為了一塊粿而白白當了我前女友奴隸一年多現在想想還真的很笨可能是我屌大的關係技術好吧……)我惹到你什麼,我跟我前女友的事艾到你嗎。 7 113年7月2日 嗯謝謝你,從我第一天愛上你到現在我的心沒變過只想著跟你開開心心快快樂樂過一輩子當初你說我笨我本來就不聰明你說過要玩我玩不過你這是當然有一天死在自己永遠最愛的人手裡我會感到很開心很快樂因為我的心裡永遠只愛著你。 8 113年8月28日 ○○(告訴人姓名,詳卷)對不起瑋知道自己的不對請○○(告訴人姓名,詳卷)能原諒瑋的不對高抬貴手原諒瑋瑋永遠不會在打擾芬謝謝你。 9 113年8月28日至113年9月4日間某時 謝謝你陪我開心快樂了你告瑋只要你開心快樂瑋會永遠接受因為瑋永遠只愛你芬,明天出門開車要注意安全瑋自己的錯自己承擔瑋永遠愛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