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染病防治法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行政),訴字,114年度,111號
TPBA,114,訴,111,202509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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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高等行政訴訟庭第四庭
114年度訴字第111號
原 告 呂維哲



被 告 衛生福利部

代 表 人 邱泰源部長
訴訟代理人 陳昶安 律師
萬哲源 律師
高偉傑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傳染病防治法事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9 日
法 官 蔡如惠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9 日
書記官 陳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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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