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調解筆錄
114年度嘉簡移調字第74號
聲 請 人 許玉葉
代 理 人 利秀梅
相 對 人 黃駿騰
上列當事人間114年度嘉簡移調字第74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
) 事件於中華民國114年9月9日下午4時15分在本院嘉義簡易庭民
事調解處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
法 官 羅紫庭
書 記 官 江柏翰
通 譯 池冠儒
調解委員 朱燕文
劉興錫
盧文堂
侯錦英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 請 人 許玉葉
聲請人代理人 利秀梅
相 對 人 黃駿騰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台幣(下同) 100,000元整。給付方式
如下:民國115年2月11日起至116年2月11日止,按月於每月
11日前給付7,000元且於116年3月11日給付9,000元至全部清
償完畢為止,如一期未付視為全部到期。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聲 請 人 許玉葉
聲請人代理人 利秀梅
相 對 人 黃駿騰
調 解 委 員 朱燕文
劉興錫
盧文堂
侯錦英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9 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
書 記 官 江柏翰
法 官 羅紫庭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9 日
書 記 官 江柏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