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
嘉義簡易庭(含朴子)(民事),嘉簡移調字,114年度,73號
CYEV,114,嘉簡移調,73,20250909,1

1/1頁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調解筆錄           
                114年度嘉簡移調字第73號

聲 請 人 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賴榮崇
代 理 人 魏至平
相 對 人 黃建閎

上列當事人間114年度嘉簡移調字第73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
)事件於中華民國114年9月9日下午2時45分在本院嘉義簡易庭民
事調解處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
法 官 羅紫庭
書 記 官 江柏翰
通 譯 池冠儒
調解委員 朱燕文
劉興錫
盧文堂
侯錦英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代理人 魏至平
相 對 人 黃建閎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台幣(下同) 30,000元整。給付方法
:自民國115年1月20日起至115年6月20日止,按月於每月20
日前給付5,000元,如一期未履行視為全部到期。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聲請人代理人 魏至平
相 對 人 黃建閎
調 解 委 員 朱燕文
劉興錫
盧文堂
侯錦英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9 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
書 記 官 江柏翰
法 官 羅紫庭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9 日
書 記 官 江柏翰

1/1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