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等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民字,114年度,715號
TPHM,114,附民,715,202508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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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4年度附民字第715號
原 告 林鈺婷
被 告 石宇辰
上列被告因本院114年度上訴字第1668號詐欺等案件,經原告提
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
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
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8 月 20 日
刑事第十六庭 審判長法 官 戴嘉清
法 官 王耀興
法 官 古瑞君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林君縈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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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