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科沒收(智慧財產案件)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單聲沒字,114年度,141號
TNDM,114,單聲沒,141,202508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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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4年度單聲沒字第141號
聲 請 人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翁岱琳



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商標法案件,聲請單獨宣告沒收(112年
度聲沒字第431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被告翁岱琳前因違反商標法案件,業經臺灣
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以112年度偵字第6591號為不起訴處
分確定,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係屬侵害商標權之物品,爰
依法聲請單獨宣告沒收等語。
二、按侵害商標權、證明標章權或團體商標權之物品或文書,不
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商標法第98條定有明文。
又專科沒收之物得單獨宣告沒收,刑法第40條第2項亦有明
文。經查,本件聲請經核屬實,是聲請人聲請單獨沒收上開
扣案物品,洵屬有據,應予准許。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第455條之36第2項,商標法第98條
,刑法第40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8   月  4   日         刑事第九庭 法 官 陳貽明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 洪翊學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8   月  4   日         
附表
編號    品名   數量 1 熊大吸管公仔   324件 2 可妮兔吸管公仔   107件 3 莎莉吸管公仔    65件 4 熊大擺飾    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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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