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14年度,9992號
TPDV,114,司促,9992,202508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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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促字第9992號
聲 請 人
即債權人 郭裕伯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利音貿易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間聲請發支付命
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
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提出相對人利音貿易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00000
00)之最新公司變更登記表及其法定代理人最新戶籍資料(
記事欄勿省略)。
二、陳明聲請人請求相對人利音貿易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就聲請狀
所載土地(高雄市新興新興段四小段749、749之1及同段28
27)給付土地及建物地價稅及房屋稅之依據,有何債權債務
關係?並提出相關釋明文件。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8 月 12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夢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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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利音貿易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