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票字,114年度,6765號
TCDV,114,司票,6765,202508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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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票字第6765號
聲 請 人 興創有限合夥

法定代理人 中租雲端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陳鳳龍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陳柏誠泓新車業行、藺韋豪准予本票
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
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請確認相對人「陳柏誠泓新車業行」為是否有誤?請提出
其最新商業變更登記資料。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8 月 5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林柔均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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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中租雲端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