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4年度聲字第2405號
聲 請 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蔡沂珊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
刑(114年度執字第4548號、114年度執聲字第2084號),本院裁
定如下:
主 文
蔡沂珊因犯如附表所示之罪,所處各如附表所載之刑,有期徒刑
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蔡沂珊犯數罪,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
表,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定應執行之刑,爰依
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規定聲請裁定等語。
二、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不在此限:一、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二
、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三、得易服社
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四、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
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前項但書情形,受刑人請求檢察
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依第51條規定定之,刑法第50條定有
明文。次按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第51條之規定,
定其應執行之刑,刑法第53條定有明文;又數罪併罰,分別
宣告其罪之刑,如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
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
法第51條第5款亦有明定。
三、經查,受刑人蔡沂珊前因洗錢防制法及詐欺案件,分別經本
院判決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確定在案,有該等案件之
判決書及法院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又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
號1所示為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附表編號2至12所示為不得
易服社會勞動之罪,核屬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所示不得併
合處罰之情形,然因受刑人就附表所示之罪,請求檢察官聲
請定應執行刑,此有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刑法第50條第1項
但書案件是否請求定應執行刑調查表1紙在卷可憑,合於刑
法第50條第2項規定,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
核後認為正當,爰依法定其應執行之刑。經衡酌受刑人所犯
各罪均係為詐騙集團提供帳戶、擔任車手及取簿手,然犯罪
情節仍有不同,犯罪時間亦不相同,故依受刑人所犯上開各
罪責任非難重複程度,兼衡其所犯數罪反應出之人格特性及
犯罪傾向、施以矯正之必要性、日後復歸社會更生,暨受刑
人於民國114年7月29日對本件聲請定執行刑案件表示無意見
,而為整體評價後,爰就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之各罪,裁
定其應執行之刑如主文所示。至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1所 示之罪,其宣告刑之併科罰金部分,茲因檢察官於本案並未 就此部分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是此部分不在本案定應執行 之刑範圍,併此敘明。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0條第2項、第53條、 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8 月 15 日 刑事第十庭 法 官 郭勁宏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 葉俊宏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8 月 15 日附表:受刑人蔡沂珊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編號 1 2 3 罪名 洗錢防制法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3月,併科罰金新臺幣2000元(2罪) 有期徒刑1年4月、 有期徒刑1年3月、 有期徒刑1年、 有期徒刑1年1月 有期徒刑1年3月 犯罪日期 111年8月26日至 111年10月29日 112年12月7日至 112年12月8日 112年11月27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12577號等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偵字第17059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偵字第13836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 號 112年度中金簡字第196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2012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1635號 判決日期 113年3月1日 113年9月26日 113年7月16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判決案號 112年度中金簡字第196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2012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1635號 確定日期 113年4月2日 113年10月24日 113年12月16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不得易科、得社勞 不得易科、不得社勞 不得易科、不得社勞 備註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執字第5047號(定應執行有期徒刑5月,併科罰金新臺幣30000元)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4年度執字第43號(最高法院114年度台非字第64號判決撤銷改判)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4年度執字第1424號
編號 4 5 6 罪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9月 有期徒刑1年3月 (2罪) 犯罪日期 113年3月11日 112年11月29日 112年12月2日、 112年12月4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偵字第36508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偵字第51679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偵字第46604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 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3178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4067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3701號 判決日期 113年11月13日 114年1月20日 114年2月5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判決案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3178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4067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3701號 確定日期 113年12月17日 114年2月25日 114年3月4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不得易科、不得社勞 不得易科、不得社勞 不得易科、不得社勞 備註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4年度執字第4294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4年度執字第4868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4年度執字第4577號(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4月)
編號 7 8 9 罪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1年3月 有期徒刑1年5月、 有期徒刑1年4月 有期徒刑1年3月 (4罪)、 有期徒刑1年1月 (3罪) 犯罪日期 112年12月8日、 112年12月12日 113年3月12日、 113年3月13日 113年3月12日至 113年3月13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偵字第27625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偵字第50432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偵字第50432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 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3587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4043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4043號 判決日期 114年1月22日 114年1月23日 114年1月23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判決案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3587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4043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4043號 確定日期 114年2月26日 114年2月25日 114年2月25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不得易科、不得社勞 不得易科、不得社勞 不得易科、不得社勞 備註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4年度執字第5009號(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4月)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4年度執字第4899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4年度執字第4899號
編號 10 11 12 罪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2月 (5罪)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1年5月 犯罪日期 113年3月12日至 113年3月13日 112年12月5日 112年12月6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偵字第50432號等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偵字第11183號等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3年度偵字第11183號等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 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4043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3620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3620號 判決日期 114年1月23日 114年2月6日 114年2月6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判決案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4043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3620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3620號 確定日期 114年2月25日 114年3月4日 114年3月4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不得易科、不得社勞 不得易科、不得社勞 不得易科、不得社勞 備註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4年度執字第4899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4年度執字第4548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4年度執字第454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