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名譽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易字,113年度,3649號
TCDM,113,易,3649,202508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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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13年度易字第3649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白如雯



上列被告因妨害名譽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3年度偵續字
第201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乙○○無罪。
  理 由
一、公訴意旨略以:被告乙○○、其配偶林世王與告訴人甲○○前有
土地所有權侵害之糾紛,被告竟基於公然侮辱之犯意,於民
國113年2月1日10時57分許,在多數人可共見聞之臺中市○○
區○○街00號前,以「不要臉」、「袂見笑(臺語)」、「廢
物」、「厚臉皮」、「厚臉皮最厲害」、「真的臉皮厚到不
行」等語辱罵甲○○,足以貶損甲○○之名譽,因認被告涉犯刑
法第309條第1項之公然侮辱罪嫌等語。
二、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不
能證明被告犯罪者,應諭知無罪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154
條第2項、第301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又按刑法第309條第
1項所處罰之公然侮辱行為,係指依個案之表意脈絡,表意
人公然貶損他人名譽之言論,已逾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之範
圍;而語言文字等意見表達是否構成侮辱,不得僅因該語言
文字本身用語負面、粗鄙即認定之,而應就其表意脈絡整體
觀察評價,除應參照其前後語言、文句情境及其文化脈絡予
以理解外,亦應考量表意人之個人條件(如年齡、性別、教
育、職業、社會地位等)、被害人之處境(如被害人是否屬
於結構性弱勢群體之成員等)、表意人與被害人之關係及事
件情狀(如無端謾罵、涉及私人恩怨之互罵或對公共事務之
評論)等因素,而為綜合評價,例如被害人自行引發爭端或
自願加入爭端,致表意人以負面語言予以回擊,尚屬一般人
之常見反應,仍應從寬容忍此等回應言論;並應考量表意人
是否有意直接針對他人名譽予以恣意攻擊,或只是在雙方衝
突過程中因失言或衝動以致附帶、偶然傷及對方之名譽,尤
其於衝突當場之短暫言語攻擊,如非反覆、持續出現之恣意
謾罵,即難逕認表意人係故意貶損他人之社會名譽或名譽人
格(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3號判決意旨參照)。復按生活
中負面語意之詞類五花八門,粗鄙、低俗程度不一,自非一
有負面用詞,即構成公然侮辱罪。應視一般理性之第三人,
如在場見聞雙方爭執之前因後果與所有客觀情狀,於綜合該
言論之粗鄙低俗程度、侵害名譽之內容、對被害人名譽在質
及量上之影響、該言論所欲實現之目的暨維護之利益等一切
情事,是否會認已達足以貶損被害人之人格或人性尊嚴,而
屬不可容忍之程度,以決定言論自由之保障應否退縮於人格
名譽權保障之後(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30號判決意旨
參照)。
三、公訴人認被告涉犯公然侮辱罪嫌,無非係以被告之供述、告
訴人之指訴、案發現場錄音檔案譯文、檢察官勘驗筆錄、本
院執行命令及執行函等為其主要論據。
四、訊據被告固坦承有於上開時、地,口出「不要臉」、「袂見
笑(臺語)」、「廢物」、「厚臉皮」、「厚臉皮最厲害」
、「真的臉皮厚到不行」等語之事實,惟堅決否認有何公然
侮辱之犯行,辯稱:我僅在抒發情緒,係我的口頭禪,我不
是在對告訴人講,「不要臉」、「袂見笑(臺語)」指告訴
人一味為有利自己之主張,卻對侵犯他人之行為完全漠視,
單純表達內心不平感受,「廢物」指告訴人阻止被告家中廢
水排入排水溝,致產生穢物之意,並非貶損告訴人之意等語

五、經查:
 ㈠被告之配偶林世王為門牌號碼臺中市○○區○○街00號房屋之所
有權人,告訴人則為相鄰臺中市○○區○○街00號房屋之所有權
人,被告、林世王與告訴人為同街相鄰之鄰居,告訴人前對
林世王提起民事請求排除所有權侵害訴訟,經本院以111年
度沙簡字第582號民事簡易判決認定林世王之23號房屋1樓鐵
製滴水屋簷及支撐架占用告訴人所有土地0.01平方公尺,林
世王應將上開地上物拆除,將該部分土地返還告訴人,該民
事判決確定後,告訴人向本院聲請強制執行,本院民事執行
處於113年2月1日上午至案發現場執行拆除程序,被告於執
行過程中之同日10時57分許,口出「不要臉」、「袂見笑(
臺語)」、「廢物」、「厚臉皮」、「厚臉皮最厲害」、「
真的臉皮厚到不行」等語之情,業據被告坦認在卷(本院卷
第99、148頁),核與證人即告訴人於偵訊時之指訴內容相
符(他字卷37頁),並有案發時錄音檔案譯文(他字卷第11
至19頁)、檢察官勘驗筆錄(他字卷第97至99頁)、本院執
行命令、執行處函文、土地複丈成果圖(他字卷第65至86頁
)、上開民事簡易判決(本院卷第89至91頁)在卷可考,復
經本院當庭勘驗現場錄音檔案,勘驗結果如附件所示而相吻
合(勘驗筆錄見本院卷第139至145頁),此部分事實,堪先
認定。
 ㈡觀諸附件所示之本院勘驗結果,被告、林世王與告訴人於本
院民事執行處人員面前發生口角衝突,被告在與告訴人爭執
過程中,口出「不要臉」、「袂見笑(臺語)」、「厚臉皮
」、「厚臉皮最厲害」、「真的臉皮厚到不行」等語,又被
告係向本院民事執行處人員表示「你只要一有水她就開始抗
議喔!她就報警喔!不是水量大不大的問題,你只要一排放
水她就報警啦!那施工改管也是她啊!因為是她們侵占我們
家的出水口啊!是她們侵占我們家的出水口,不是我們家的
廢水排放到她們家裡面。事情都混淆視聽啦!然後只會說謊
害人啦!」等語而抱怨告訴人後,口出「廢物」之詞,被告
情緒不滿之對象顯係告訴人無疑,足認被告前述「不要臉」
、「袂見笑(臺語)」、「厚臉皮」、「厚臉皮最厲害」、
「真的臉皮厚到不行」、「廢物」等言論係針對告訴人,此
節亦可認定。
 ㈢惟參諸被告提出之臺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
鹿營運所112年8月21日台水四沙室字第1125404780號函文、
照片、存證信函(本院卷第29至43頁),及告訴人提出之排
放水照片、臺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沙鹿營運
所112年8月21日台水四沙室字第1125404810號函文(本院卷
第101至109、115、121至123頁),並細繹案發時被告與告
訴人、本院民事執行處人員間之全部對話內容(參附件),
可知告訴人認被告排放污水至告訴人房屋騎樓,心生不滿,
不准被告排放污水,被告則認其拖地用水從水管排出,實屬
正常;又被告認告訴人房屋之自來水表越界侵占被告方土地
,且臺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已函請告訴人辦理表位改善遷
移事宜,告訴人卻未處理,告訴人則認其無法自由遷移自來
水表,雙方因而爭執不休,被告始會在與告訴人爭論過程中
,一時衝動失控口出「不要臉」、「袂見笑(臺語)」、「
厚臉皮」、「厚臉皮最厲害」、「真的臉皮厚到不行」,並
在向本院執行處人員講述、抱怨告訴人後,情緒激動口出「
廢物」。被告上開言論係穿插在被告與告訴人間發生衝突當
場之大量對話中,及被告與本院執行處人員大量對話末端之
1句話語,由被告偶爾、短暫所為,並非反覆、持續出現之
恣意謾罵,堪認被告係在雙方口角過程中或因失言或因衝動
以致附帶、偶然傷及告訴人之名譽。
 ㈣綜觀本案被告與告訴人前後語言、情境、個人條件、告訴人
處境及被告與告訴人之關係,可認被告上開言詞縱有粗俗不
得體之情形,但告訴人之社會名譽、名譽人格遭冒犯及影響
程度實屬輕微,且不具持續性、累積性、擴散性,至多衹造
成告訴人一時不快或難堪,難認屬已逾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
之範圍,因而貶損他人之平等主體地位,甚至自我否定其人
格尊嚴,依據前揭說明,與刑法公然侮辱罪之處罰要件有間
,無從逕以公然侮辱罪責相繩。
六、綜上所述,依檢察官所提證據,不足使法院形成被告有罪之
心證,既不能證明被告犯罪,自應為被告無罪之諭知。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01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本案經檢察官鄒千芝提起公訴,檢察官丙○○到庭執行職務。中  華  民  國  114  年  8   月  21  日         刑事第十五庭 法 官 劉育綾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告訴人或被害人如不服判決,應備理由具狀向檢察官請求上訴,上訴期間之計算,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起算。                書記官 李俊毅中  華  民  國  114  年  8   月  21  日附件:
壹、勘驗標的:檔案名稱「1」檔案
一、勘驗時間:2分40秒
二、勘驗結果:
乙○○:哪1個哪1個大。你最大啦!妳說謊最大啦!嘿啦嘿啦嘿    啦!妳說謊最大啦!
乙○○:唉喲!阿桑。
林世王:不要跟那種人在那裡說。
乙○○:嘿啊!
林世王:整天只會說謊。        
甲○○:隨便
乙○○:說謊的最大啦!
甲○○:沒關係,你再排過來啊!
乙○○:那下水道我們是不是可以用?
某男:你們現在主要的問題是?
甲○○:她一直排水來我們家,我一直跟她說。乙○○:因為我們在拖地,難免水是髒的,妳不可以說我們是排    放污水。
甲○○:你可以排那邊啊!
乙○○:笑話,兩邊都可以用,為什麼妳這邊不能用?甲○○:你髒水為何要排這一邊?




乙○○:拖地的水怎麼會是乾淨的?拖地的水為什麼會是乾淨    的?為什麼這邊就不能排放拖地的水?某男:如果那個管線是你們埋的還是?
甲○○:就是在我們這邊啊!
乙○○:本來就有的。
某男:本來就有的,...(聽不清楚)。
乙○○:對啊!
甲○○:我一直說可以排水,我沒有說不能排,但是水不能流到    我們家,他是整個騎樓都是,不是只有我1個人看到。乙○○:我排1次給妳看,我現在就排1次給妳看。甲○○:那我就錄影存證。
某男:你們那個水管...(聽不清楚)。
甲○○:我就錄影存證喔!
某男:...(聽不清楚)。
乙○○:你去看看,然後你幫我作證,為什麼我不能排放?某男:...(聽不清楚)。
甲○○:妳排,我錄影存證。
乙○○:我問你,這個下水道我從3樓拖地,然後水往下水道    倒,我有錯嗎?
甲○○:排到下水道沒錯,水排到我們家就有錯。某男:可是為什麼會排到你們家?
甲○○:對啊!她就是,她都倒垃圾啊!
乙○○:我沒有到垃圾,我沒有倒垃圾
某男:等一下,那個水管...(聽不清楚)。乙○○:他們沒有,因為...(聽不清楚)。甲○○:有用到水溝,不然我們這邊怎麼排水。林世王:有用到水溝,會在你們家裡面?
乙○○:對啊!
甲○○:因為妳的水量太大了。
乙○○:你屁啦
林世王:水量太大,多久才拖1次。
甲○○:你1個月拖不到1次?一個月流3、4次水?乙○○:妳隨便說說,還笑的出來,不要臉。
林世王:說謊話都不用...(聽不清楚)。
乙○○:不用繳納稅金啦!
甲○○:沒關係啦!
乙○○:說謊不用繳稅金啦!厚臉皮最厲害。
林世王:不要跟她說,不要跟她說。
貳、勘驗標的:檔案名稱「2」檔案
一、勘驗時間:4分25秒




二、勘驗結果:   
甲○○:他是流到這邊來耶,上次我客人,這邊整個全部都積    水,我客人萬一跌倒怎麼辦?
乙○○:她沒有用水把它引流。
某男:我比較好奇是他如果有時間接到水溝,為什麼會...(聽   不清楚)。
甲○○:有啦!我們這邊都是可以排水,但是她的水量是整個很    大,她的水量是整個大到不行。
某男:他是從水溝冒出來還是怎樣?
甲○○:從排水孔這樣整個淹過來,因為她的水量太大,然後再    加上有泥沙,如果沒有泥沙的話,我應該是不會整個火    大,我整個騎樓全部都是,我都不用做生意了,然後連    鐵門全部都是。
乙○○:...(聽不清楚)。
甲○○:...(聽不清楚),還有頭髮,有夠噁心的。某男:水管現在這邊看的到嗎?
乙○○:排水口啦!你看他的排水口啦!
甲○○:看的到啊!在那邊啊!你從這邊看啦!乙○○:麻煩那個車子移動一下給人家看。
林世王:該處理的今天就會處理完。
甲○○:...(聽不清楚),水管也是今天。林世王:今天就會處理完。
甲○○:最好,你處理的時候我要在場。
林世王:...(聽不清楚)。
甲○○:另外1件。
林世王:另外1件我今天要處理不行嗎?
甲○○:不行。
林世王:不行。
甲○○:不行。
某男:那個林先生...(聽不清楚)。
甲○○:這不是這次範圍內。
乙○○:那個法官你來看我們這邊,隔壁的用水我們都不會說怎    樣...(聽不清楚)。
林世王:自來水表也侵占到我們。
甲○○:這個妳要跟自來水公司講。
乙○○:講了啊!
林世王:講了啊!...(聽不清楚)。
乙○○:妳有動嗎?
林世王:妳有跟自來水公司說嗎?
甲○○:自來水表是我可以移動的嗎?




乙○○:不要臉。
甲○○:自來水表是我可以移動的嗎?我們有去申請。乙○○:他有寄信來給她,她不動。
林世王:...(聽不清楚)。她都愛理不理。乙○○:嘿啊!
甲○○:沒有。
林世王:沒有?
乙○○:厚臉皮。
乙○○:厚臉皮。
林世王:有看到公文嗎?沒有?
甲○○:拿出來啊!
乙○○:還拿出來,自己一份還拿出來。
甲○○:拿出來啊!  
乙○○:厚臉皮啦! 
林世王:好啦好啦!別跟她說,跟那種人講多生氣的。甲○○:這個要挖很深,...(聽不清楚),講不聽,我也沒辦    法。
乙○○:...(聽不清楚),下水道要引流到水溝裡面去,沒    有,他就直接到這裡就截止,然後下水道下來,然後水    就會直接她們的門口裡面,也就是說她們侵占下水道出    口,害我們不能使用。
甲○○:我跟妳講啦!
林世王:嘿啊!該移的就要移一移!別在那邊。乙○○:該給人就要給人,不要只會討。
乙○○:袂見笑(臺語)。
林世王:只會一直計較。
乙○○:嘿啊!
乙○○:真的臉皮厚到不行。
甲○○:謝謝謝謝啦!
林世王:...(聽不清楚)。
甲○○:謝謝!反正你水流過來就。
參、勘驗標的:檔案名稱「3」檔案
一、勘驗時間:5分
二、勘驗結果:
(現場場景為室內某處,未見談話之當事人)  乙○○:說會流到她們家的店面裡面,因為當初設計的時候沒有    引流到水溝裡面,她不能限制我使用啊!那是她自己的    問題,關我什麼事啊!唉喲!好輕鬆喔!好胖喔!林世王:這個人齁,不是普通的那個。
乙○○:不是普通的角色啦!嘿啊!...(聽不清楚),只會說



     謊話而已,又賴些錢而已。
林世王:...(聽不清楚)。    
乙○○:...(聽不清楚)。
某男:...(聽不清楚),現在就是這個部分你們兩個雙方的說   法不一致。
乙○○:沒關係,我的意思是說我要怎麼處理這件事讓我的...    (聽不清楚)。
某男:現在我連你們誰說的是對的,我都沒辦法判斷。    乙○○:那我要怎麼處理這件事情,我總不能...(聽不清    楚)。對啊!我一使用下水道,水就流到她們家的店    面,因為沒有辦法引流到水溝裡面。她管我要排什麼    水,廢水污水都是我的自由,她管我要排什麼水。某男:...(聽不清楚),她的意思水量太大才會流到她那邊,   如果水量不大的話...(聽不清楚)。乙○○:你只要一有水她就開始抗議喔!她就報警喔!不是水量    大不大的問題,你只要一排放水她就報警啦!那施工改    管也是她啊!因為是她們侵占我們家的出水口啊!是她    們侵占我們家的出水口,不是我們家的廢水排放到她們    家裡面。事情都混淆視聽啦!然後只會說謊害人啦!廢    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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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臺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臺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自來水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