塗銷信託等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訴字,114年度,1583號
TYDV,114,訴,1583,202508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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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訴字第1583號
原 告 佰弈玩聚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卓奕璿
訴訟代理人 林明信律師
被 告 江涵龍
劉家偉

被 告 旺旺租賃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信陵
訴訟代理人 吳信穎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信託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一百一十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上午十時四十分在本院民事第四十七法庭行言詞辯論
  理 由
一、按法院於言詞辯論終結後,宣示裁判前,如有必要得命再開
  辯論,民事訴訟法第210條定有明文。
二、因認本件有必要命再開辯論,爰依首揭規定,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4  年  8   月  28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陳炫谷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8   月  29  日                書記官 盧佳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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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旺旺租賃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佰弈玩聚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租賃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聚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