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訴字第1760號原 告 AW000-A112633(真實姓名年籍及住居所詳卷)訴訟代理人 梁燕妮律師被 告 林盈丞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前經言詞辯論終結,惟原告於言詞辯論終結後撤回本件全部之訴,自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14 年 8 月 7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陳佳君本裁定不得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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