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法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智簡字,114年度,3號
PCDM,114,智簡,3,20250804,1

1/1頁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14年度智簡字第3號
公 訴 人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陳佳欣



上列被告因違反商標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2年度偵續
字第383號、112年度偵字第73823號),因被告自白犯罪,本院
(原受理案號:113年度智易字第32號)認宜以簡易判決處刑,
爰不經通常審判程序,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下:
  主 文
陳佳欣犯商標法第九十七條後段之透過網路方式非法販賣侵害商
標權之商品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
算壹日。又犯商標法第九十七條後段之透過網路方式非法販賣侵
害商標權之商品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
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拘役陸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
折算壹日。
扣案之如附表一至三、附表四編號1至17所示之物及蘋果廠牌、I
phone 12 promax型號手機壹支(IMEI:000000000000000)均沒
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玖萬肆仟伍佰柒拾貳元沒收,於
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事實及理由
一、本案犯罪事實及證據,除下列事項外,其餘均引用如附件起
訴書之記載:
㈠、起訴書附表部分,均改以本判決之附表一至附表五所示。
㈡、起訴書「犯罪事實」欄一第4至6行所載「亦不得意圖販賣而
輸入、陳列仿冒商標圖樣之商品,竟基於違反商標法之犯意
」,應補充為「亦不得販賣、意圖販賣而持有、輸入、陳列
,竟基於透過網路方式販賣仿冒商標商品之犯意」。
㈢、起訴書「證據並所犯法條」欄一、證據清單及待證事實之編
號10證據方法欄所載「113年3月11日」,應補充為「內政部
警政署刑事警察局113年3月11日」。
㈣、起訴書「證據並所犯法條」欄一、證據清單及待證事實之編
號11證據方法欄所載「111年5月10日貞」,應更正為「111
年5月10日」。  
㈤、證據部分補充:被告陳佳欣於本院準備程序時之自白。  
二、論罪科刑:
㈠、查被告行為後,商標法第97條於民國111年5月4日公布修正,
然上開法條需經行政院公布施行日,故修正後之上開條文仍
尚未施行,自無庸為新舊法比較,本院仍以現行商標法進行
審理,合先敘明。
㈡、核被告所為,就如附件起訴書犯罪事實一(一)、(二)部
分,均係犯商標法第97條後段之透過網路方式非法販賣侵害
商標權之商品罪。被告利用不知情之宏滔有限公司將如附表
一至四所示之仿冒商品輸入我國,為間接正犯。被告意圖販
賣而持有、輸入、陳列侵害商標權商品之低度行為,均為販
賣之高度行為所吸收,不另論罪。再者,如附件起訴書犯罪
事實一(一)、(二)部分,被告均以一行為販賣不同仿冒
商品,其以一行為侵害數被害人(商標權人)之商標權,為
同種想像競合犯,均應從一重處斷而僅論以一罪。又被告就
如附件起訴書犯罪事實一(一)、(二)部分,犯意有別,
行為互殊,應予分論併罰。   
㈢、爰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應知悉商標有辨識商品
來源功用,權利人須經過相當時間並投入大量資金於商品行
銷及品質改良,始使該商標具有代表一定品質效果,竟為牟
私利,透過網路販賣如附表一至四所示侵害商標權之仿冒商
品,顯然缺乏尊重他人商標權之觀念,對如附表一至四所示
商標權人之潛在市場利益造成侵害非小,有礙公平交易秩序
,並危及我國保護智慧財產權之國際形象,且於111年4月27
日遭警搜索後,又再為如附件起訴書犯罪事實一(二)所示
犯行,所為皆值非難,而除了與法商埃爾梅斯國際達成和解
並已履行和解條件外,未與其餘商標權人達成和解或尋求原
諒,犯罪所生損害未獲填補。惟考量被告未曾因故意犯罪受
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有法院前案紀錄表1份在卷可考,
其素行尚可,且犯後坦承全部犯行,復與法商埃爾梅斯國際
達成和解並已履行和解條件,此有告訴人法商埃爾梅斯國際
提出之刑事陳報(一)狀暨所附和解契約書1份(見臺灣新
北地方檢察署〈下稱新北地檢署〉112年度偵字第608號卷〈下
稱偵608卷〉第575至577頁)在卷可佐,足見悔意之態度;兼
衡被告自述其高中畢業之智識程度、婚姻狀態、從事網路化
妝品直銷之工作收入、與家人同住及須扶養所生子女等家庭
經濟生活狀況(見本院智易卷第112頁),暨其犯罪動機、
目的、手段、本案販賣之仿冒商品種類、數量等一切情狀,
各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均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復 定其應執行刑如主文所示,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㈣、至被告雖請求給予緩刑宣告等語。惟查,被告固未曾因故意 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有前揭法院前案紀錄表在卷 可查,且犯後坦承犯行,並與部分告訴人達成和解及履行賠 償條件,業如前述,然本院審酌被告不循正當途徑獲取財物



,竟為圖私利而販賣侵害商標權之商品,缺乏尊重他人智慧 財產權之觀念,且本案查獲之仿冒商標商品之種類、數量非 微,衡以被告並未與全部被害人達成和解並賠償所受損害, 被告於如附件起訴書犯罪事實一(一)所示犯行遭查獲後, 復又再犯如附件起訴書犯罪事實一(二)所示犯行,應認本 案實有藉刑罰之執行以促被告警惕、避免再犯之必要,故不 宜逕為緩刑之宣告,併此敘明。  
三、沒收部分:
㈠、按侵害商標權、證明標章權或團體商標權之物品或文書,不 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商標法第98條定有明文。 扣案如附表一至三、附表四編號1至17所示之物,均係侵害 商標權之商品,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均應依商標法第 98條規定,宣告沒收之。
㈡、次按供犯罪所用、犯罪預備之物或犯罪所生之物,屬於犯罪 行為人者,得沒收之,刑法第38條第2項前段定有明文。查 被告所有且遭查扣之蘋果廠牌、Iphone 12 promax型號手機 1支(IMEI:000000000000000),係供被告聯繫本案犯行之 用一節,業據被告供承在卷(見偵608卷第27、33頁),並 有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刑事警察大隊偵一隊扣押 物品目錄表、扣案手機照片各1份(見偵608卷第105、497頁 )在卷可佐,爰依前揭刑法規定宣告沒收。
㈢、又按犯罪所得,屬於犯罪行為人者,沒收之;前二項之沒收 ,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第3項分別定有明文。經查,被 告因本案販賣仿冒商品給如附表五所示之人,取得如附表五 「交易商品及價格」欄所示款項一節,業據被告供承在卷( 見新北地檢署112年度偵字第73823號卷第376頁),並有如 附表五所示之人各於警詢之證述在卷,上開款項共計新臺幣 (下同)23萬4,572元(其中如附表五編號8、18部分則以較 有利被告認定之3,000元為計算),雖為其犯罪所得而未據 扣案,然考量被告與告訴人法商埃爾梅斯國際達成和解,有 如前述,並賠付4萬元而全數履行和解條件完畢,此部分毋 庸再予宣告沒收或追徵外,仍保有19萬4,572元(計算式:2 3萬4,572元-4萬元=19萬4,572元)之犯罪所得,自應依前開 刑法規定宣告沒收,且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 收時,追徵其價額。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2項、第3項、第454條第2項、第450 條第1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 狀,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須附繕本)。




本案經檢察官何克凡提起公訴,檢察官洪郁萱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8   月  4   日         刑事第二庭 法 官 梁世樺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 曾翊凱中  華  民  國  114  年  8   月  4   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商標法第97條
明知他人所為之前二條商品而販賣,或意圖販賣而持有、陳列、輸出或輸入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5萬元以下罰金;透過電子媒體或網路方式為之者,亦同。附表一:起訴書犯罪事實一(一)110年10月19日海關扣押之物(即起訴書附表一編號1)
編號 仿冒商標商品名稱 數量(單位) 商標註冊/審定號(專用期限) 商標權人 鑑定書及商標資料出處 備註 1 仿冒LV商標黑色小腰包 1件 ⑴00000000 (000年11月30日) ⑵00000000 (000年5月15日) ⑶00000000 (000年12月15日) ⑷00000000 (000年3月15日) ⑸00000000 (000年11月15日) ⑹00000000 (000年11月30日) ⑺00000000 (000年1月31日) ⑻00000000 (000年1月31日) 法商路易威登馬爾悌耶公司(提告) 偵608卷第179至197頁 提單主號:000-00000000號、報單號碼CZ000000000J號、提單分號SZ0000000000000號 2 仿冒LV商標小皮包(圓形) 1件 3 仿冒LV商標小提包 3件 4 仿冒LV商標中型皮包(圓形) 1件 5 仿冒LV商標小皮夾 4件 6 仿冒LV商標短皮夾 1件 7 仿冒DIOR商標小提包(長方形) 1件 ⑴00000000 (000年7月31日) ⑵00000000 (000年7月15日) 法商克麗絲汀迪奧高巧股份有限公司 偵608卷第199至206頁 8 仿冒DIOR商標太陽眼鏡 1件 9 仿冒Cartier商標項鍊 1件 ⑴00000000 (000年12月31日) ⑵00000000 (000年6月15日) 瑞士商卡地亞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偵608卷第207至221頁 10 仿冒Cartier商標手環 1件 11 仿冒YSL商標小皮夾 1件 ⑴00000000 (000年8月31日) ⑵00000000 (000年9月15日) 法商伊芙聖羅蘭公司 偵608卷第223至236頁 12 仿冒CHANEL商標大皮包 2件 ⑴00000000 (000年12月31日) ⑵00000000 (000年3月31日) 瑞士商香奈兒股份有限公司 偵608卷第207至221頁 13 仿冒CHANEL商標中皮包 2件 14 仿冒CHANEL商標皮帶 1件 15 仿冒GUCCI商標中皮包 2件 ⑴00000000 (000年8月31日) ⑵00000000 (000年8月31日) 義大利商固喜歡固喜公司 偵608卷第223至236頁 16 仿冒GUCCI商標小皮包 1件 附表二:起訴書犯罪事實一(一)111年4月27日警方扣押之物(即起訴書附表二)
編號 扣案物品名稱 數量(單位) 商標註冊/審定號(專用期限) 商標權人 鑑定書及商標資料出處 1 仿冒BURBERRY商標短袖 4件 ⑴00000000 (000年12月31日) ⑵00000000 (000年2月29日) 英商布拜里公司 偵608卷第435至444頁 2 仿冒BURBERRY商標包裝袋 1件 3 仿冒BALENCIAGA商標包裝袋 3件 00000000 (000年6月15日) 法商巴黎世家公司 偵608卷第425至431頁 4 仿冒BALENCIAGA商標髮飾 1件 5 仿冒GUCCI商標圍巾 1件 ⑴00000000 (000年7月31日) ⑵00000000 (000年8月31日) ⑶00000000 (000年8月31日) ⑷00000000 (000年11月30日) ⑸00000000 (000年8月31日) 義大利商固喜歡固喜公司 偵608卷第397至412頁 6 仿冒GUCCI商標包包 1件 7 仿冒GUCCI商標包裝袋 9件 8 仿冒Cartier商標手鐲 1件 ⑴00000000 (000年12月31日) ⑵00000000 (000年12月31日) 瑞士商卡地亞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偵608卷第389至391、393至395頁 9 仿冒Cartier商標手提袋 2件 10 仿冒HERMES商標包裝袋 3件 ⑴00000000 (000年7月15日) ⑵00000000 (000年2月15日) 法商埃爾梅斯國際(提告) 偵608卷第357至359頁 11 仿冒HERMES商標包包 1件 12 仿冒HERMES商標球鞋 2雙 13 仿冒NIKE商標球鞋 2雙 00000000 (000年4月30日) 台灣耐基商業有限公司 偵608卷第445至455頁 14 仿冒LV商標長袖 3件 ⑴00000000 (000年11月30日) ⑵00000000 (000年6月30日) ⑶00000000 (000年1月31日) ⑷00000000 (000年3月15日) ⑸00000000 (000年2月15日) ⑹00000000 (000年1月31日) ⑺00000000 (000年2月15日) ⑻00000000 (000年3月15日) ⑼00000000 000年6月30日 ⑽00000000 (000年12月15日) ⑾00000000 (000年1月15日) ⑿00000000 (000年11月15日) ⒀00000000 (000年5月15日) ⒁00000000 (000年8月15日) ⒂00000000 (000年4月15日) ⒃00000000 (000年8月31日) ⒄00000000 (000年11月30日) 法商路易威登馬爾悌耶公司(提告) 偵608卷第279至353頁、偵73823卷第297至306頁 15 仿冒LV商標短袖 2件 16 仿冒LV商標包包 7件 17 仿冒LV商標皮夾 1件 18 仿冒LV商標包裝袋 18件 19 仿冒LV商標購物證明 1件 20 仿冒DIOR商標短袖 1件 ⑴00000000 (000年9月30日) ⑵00000000 (000年9月30日) ⑶00000000 (000年7月31日) ⑷00000000 (000年7月15日) 法商克莉絲汀迪奧高巧股份有限公司 偵608卷第363至369頁 21 仿冒DIOR商標拖鞋 1雙 22 仿冒DIOR商標包裝袋 7件 23 仿冒CHANEL商標包包 5件 ⑴00000000 (000年12月31日) ⑵00000000 (000年9月30日) 瑞士商香奈兒股份有限公司 偵608卷第385至387、393至395頁 24 仿冒CHANEL商標紙提袋 29件 25 仿冒YSL商標包包 2件 ⑴00000000 (000年9月15日) ⑵00000000 (000年8月31日) 法商伊芙聖羅蘭公司 偵608卷第413至424頁 附表三:起訴書犯罪事實一(二)111年7月21日海關扣押之物(即起訴書附表一編號2)
編號 仿冒商標商品名稱 數量(單位) 商標註冊/審定號(專用期限) 商標權人 鑑定書及商標資料出處 備註 1 仿冒LV商標包包 6件 ⑴00000000 (000年1月31日) ⑵00000000 (000年3月15日) ⑶00000000 (000年1月31日) ⑷00000000 (000年2月15日) ⑸00000000 (000年11月30日) ⑹00000000 (000年3月15日) ⑺00000000 (000年6月30日) ⑻00000000 (000年12月15日) ⑼00000000 (000年1月15日) ⑽00000000 (000年11月15日) ⑾00000000 (000年5月15日) ⑿00000000 (000年8月15日) ⒀00000000 (000年4月15日) ⒁00000000 (000年8月31日) 法商路易威登馬爾悌耶公司(提告) 偵73823卷第297至309頁 提單主號000-00000000號、報單號碼CZ000000000S號、提單分號SZ0000000000000號 2 仿冒LV商標休閒鞋 1雙 3 仿冒CHANEL商標包包 1件 00000000 (000年12月31日) 瑞士商香奈兒股份有限公司 偵73823卷第319至322頁 4 仿冒GUCCI商標包包 1件 ⑴00000000 (000年8月31日) ⑵00000000 (000年11月30日) ⑶00000000 (000年6月15日) 義大利商固喜歡固喜公司 偵73823卷第323至328頁反面 5 仿冒CELINE商標手提袋 1件 00000000 (000年5月15日) 法商賽玲有限公司 偵73823卷第385至387頁 附表四:起訴書犯罪事實一(二)112年2月7日警方扣押之物(即起訴書附表三)
編號 扣案物品名稱 數量(單位) 商標註冊/審定號(專用期限) 商標權人 鑑定書及商標資料出處 1 仿冒CHANEL商標短衣 1件 ⑴00000000 (000年3月31日) ⑵00000000 (000年12月31日) ⑶00000000 (000年3月31日) ⑷00000000 (000年9月30日) ⑸00000000 (000年6月30日) 瑞士商香奈兒股份有限公司 偵73823卷第220至226頁 2 仿冒CHANEL商標包裝袋 2件 3 仿冒CHANEL商標空盒 4件 4 仿冒CHANEL商標長夾 1件 5 仿冒CHANEL商標眼鏡空盒 1件 6 仿冒CHANEL商標眼鏡及眼鏡盒 1件 7 仿冒CHANEL商標項鍊 1件 8 仿冒DIOR商標短袖 2件 00000000 (000年9月30日) 法商克莉絲汀迪奧高巧股份有限公司 偵73823卷第228至229頁 9 仿冒GIVENCHY商標短衣 2件 ⑴00000000 (000年1月15日) ⑵00000000 (000年9月15日) 法商紀梵希股份有限公司 偵73823卷第231至234頁 10 仿冒CHLINE商標眼鏡包 1件 ⑴00000000 (000年12月15日) ⑵00000000 (000年5月15日) 法商賽玲有限公司 偵73823卷第236至240頁 11 仿冒PARDA商標包包 1件 ⑴00000000 (000年4月30日) ⑵00000000 (000年11月30日) 盧森堡商普瑞得有限公司 偵73823卷第244至248頁 12 仿冒PARDA商標眼鏡盒 1件 13 仿冒NIKE商標球鞋 1雙 00000000 (000年4月15日) 台灣耐基商業有限公司 偵73823卷第242至243頁 14 仿冒GUCCI商標帽子 1件 00000000 (000年11月30日) 義大利商固喜歡固喜公司 偵73823卷第250至254頁反面 15 仿冒YSL商標短袖 1件 ⑴00000000 (000年8月31日) ⑵00000000 (000年6月15日) 法商伊芙聖羅蘭公司 偵73823卷第256至261頁反面 16 仿冒BURBERRY商標短袖 3件 ⑴00000000 (000年2月29日) ⑵00000000 (000年12月31日) 英商布拜里公司 偵73823卷第271至275頁反面 17 仿冒BALENCIAGA商標帽子 1件 00000000 (000年1月15日) 法商巴黎世家公司 偵73823卷第263至270頁反面 18 BALENCIAGA商標鞋子(無法鑑定) 1雙 附表五:即起訴書附表四
編號 商品購買人 訂購時間 交易商品及價格 1 許喬米 (提告) 111年4月8日 「Chanel商標包包、短夾」各1件,花費新臺幣(下同)10,560元。 111年11月21日 「LV商標短夾」1件,花費2,600元。 2 謝美麗 (未提告) 111年10月25日 「LV商標皮夾」1件,2,500元 3 林立芸 (未提告) 111年10月27日 「GUCCI商標皮帶」1件,花費3,500元 4 陳柔安 (未提告) 111年4月12日 「DIOR商標包包」1件、「DIOR商標鞋子」1雙,花費10,280元 111年10月31日 「CHANEL商標錢包」1件,花費3,500元 5 賴昱辰 (未提告) 111年10月6日 「BALENCIAGA商標鞋子」1雙、不知名商標衣服,花費7,400元 6 李宥澄 (未提告) 111年11月21日 未提供 7 何旻珊 (未提告) 111年11月3日 「CELINE商標包包」1件、「CHANEL商標包包」1件,花費12,600元 8 林莉微 (未提告) 未提供 「LV商標皮夾」1件,花費3,000元至4,000元 9 陳俞錚 (未提告) 111年7月14日 「FENDI商標包包」1件,花費6,800元 111年10月13日 「LV商標三合一包包、腰包」各1件、「LV商標鞋子」2雙、「DIOR商標包包」1件,花費25,200元 111年12月11日 「GUCCI商標包包」1件,花費5,409元 10 陳妍臻 (未提告) 111年3月7日 「CHANEL商標包包」1件,花費7,280元 111年11月13日 「GUCCI商標包包」1件、「LV商標包包」1件,花費11,749元 11 李泳霈 (未提告) 未提供 「CHANEL商標包包」1件,花費6,500元 未提供 「LV商標包包」1件,花費6,800元 112年1月7日 「CHANEL商標包包」1件,花費6,700元 12 呂其峰 (未提告) 111年11月8日 不知名商標商品,花費3,300元 13 余玟儂 (未提告) 111年11月13日 「DIOR商標衣服」1件、「BALENCIAGA商標衣服」1件,花費9,129元 112年2月18日 「CHLOE商標拖鞋」1雙,花費3,580元 14 鍾佳錤 (未提告) 111年2月21日 「GUCCI商標側背包」1件,花費6,280元 111年3月7日 「GUCCI商標側背包」1件,花費5,680元 111年3月23日 「TB商標外套」1件,花費3,380元 111年4月14日 「YSL商標錢包」1件,花費3,580元 111年10月7日 「NIKE商標鞋子」1雙、「MCQ商標鞋子」1雙,花費8,400元 111年10月14日 「LV商標包包」1件,花費4,700元 111年11月26日 「LV商標錢包」1件,花費3,400元 15 風宥君 (未提告) 111年11月13日 「CHANEL商標皮夾」1件,花費3,500元(含運費200元) 16 何姿宜 (未提告) 111年11月28日 「CHANEL商標包包」1件、「HERMES商標包包」2件,花費22,550元 17 張云綺 (未提告) 111年12月1日 「NIKE商標球鞋」1雙,花費4,400元 18 林珈帆 (未提告) 111年12月1日 「DIOR商標小方包」1件,花費3,015元 未提供 「FENDI商標圍巾」1件,花費約3,000至4,000元 19 鄭蕓 (未提告) 111年12月間 「LV商標包包」2件,花費約1萬元 20 黃怡華 (未提告) 111年12月12日 「GUCCI商標斜背包」1件,花費4,300元 21 巫思嫻 (未提告) 未提供 未提供 附件: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
                  112年度偵續字第383號                 112年度偵字第73823號  被   告 陳佳欣 女 26歲(民國00年0月0日生)            住○○市○區○○路000巷00號            居新北市○○區○○路00號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上列被告因違反商標法案件,已經偵查終結,認應提起公訴,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陳佳欣明知如附表一、二、三所示之商標,均係如附表一、 二、三所示商標權人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註冊核准登記 在案,且在商標專用期間內,未經商標權人之同意或授權, 不得於同一或類似商品使用相同或近似之商標圖樣,亦不得



意圖販賣而輸入、陳列仿冒商標圖樣之商品,竟基於違反商 標法之犯意,先後為下列犯行:
(一)自民國108年5月起,透過大陸網站淘寶向真實姓名年籍不詳 之「吳曉吟」購入如附表一編號1、附表二之仿冒商標商品 ,復以其名下IG帳號「sinvi52」,在網站上公開陳列並販 賣,以供不特定人上網瀏覽選購,並提供連結LINE官方帳號 「SINVI52工作室」與客人討論價錢、商品細節及匯款帳號 。嗣陳佳欣於110年10月19日委由不知情之宏滔有限公司( 負責人為廖偉成)以陳佳欣名義向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下 稱臺北關)報運進口空運快遞貨物1批(主提單號碼:  000-00000000號、報單號碼:CZ 000000000J號、分提單號 碼:SZ0000000000000號),以此方式輸入如附表一編號1所 示仿冒商標商品共23件,臺北關執行落地檢查發覺有異扣押 保管,經附表一編號1各商標權人鑑定確認為仿冒商標商品 後,警察復於111年4月27日持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1年聲搜 字000680號搜索票前往新北市○○區○○路00號之2之陳佳欣居 處、新北市○○區○○路0段00○0號1樓陳佳欣經營網拍工作室等 地執行搜索,扣得如附表二仿冒商標商品107件及手機1支。(二)陳佳欣於111年4月27日遭上開警方搜索後之某日起,又透過 大陸網站淘寶向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之「吳曉吟」購入如附表 一編號2、附表三編號1至17號之仿冒商標商品,復以其名下 IG帳號「sinvi522」,於附表四所示時間,在網站上公開陳 列並販賣,以供不特定人上網瀏覽選購,適如附表四所示之 人使用通訊軟體LINE與被告官方帳號「sinvi52工作室」討 論價錢、商品細節及匯款帳號後,匯款如附表四所示款項至 陳佳欣名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帳戶, 購買如附表四所示之仿冒商品。嗣陳佳欣於111年7月21日委 由不知情之宏滔有限公司(負責人為廖偉成)以葉柏陞(即 被告小叔)名義向臺北關報運進口(主提單號碼:000-  00000000號、報單號碼:CZ 000000000S號、分提單號碼:  SZ0000000000000號),以此方式輸入如附表一編號2所示仿 冒商標商品共10件,臺北關執行落地檢查發覺有異扣押保管 ,經附表一編號2各商標權人鑑定確認為仿冒商標商品後, 警察復於112年2月7日持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聲搜字0002 18號搜索票前往新北市○○區○○路00號之2之陳佳欣居處、新 北市○○區○○路0段00○0號1樓陳佳欣經營網拍工作室等地執行 搜索,扣得如附表三編號1至17號等仿冒商標商品及手機1支 。
二、案經法商埃爾梅斯國際、法商路易威登馬爾悌耶公司訴由內 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移送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證據清單及待證事實:
編號 證 據 方 法 待  證  事  實 1 被告陳佳欣於警詢及本署偵查中之自白 坦承犯罪事實一(一)、(二)進口及販售仿冒商標商品之事實。 2 如附表四所示商品購買人即證人等於警詢之證述及提供之IG帳號 「sinvi522」賣場、LINE官方帳號「sinvi52工作室」及轉帳交易明細翻拍畫面等 證明犯罪事實一(二)被告確實有販售仿冒商標商品之事實。 3 被告手機擷取報告及與「吳曉吟」對話紀錄、IG帳號「sinvi522」賣場、 LINE官方帳號「sinvi52工作室」翻拍畫面 證明犯罪事實一(一)、(二)被告向大陸網站淘寶購買仿冒商標商品後報運進口及販賣之事實。 4 臺北關扣押貨物收據及搜索筆錄、進口快遞貨物簡易申報單CZ 000000000J號、貨物採證照片、臺北關110年12月6日北普竹字第1101066889號函、臺北關詢問筆錄、個案委任書 證明犯罪事實一(一)被告向大陸網站淘寶購買仿冒商標商品後報運進口之事實。 5 臺北關扣押貨物收據及搜索筆錄、進口快遞貨物簡易申報單CZ 000000000S號、貨物採證照片、臺北關111年9月19日北普竹字第1111050461號函、臺北關詢問筆錄、委託書 證明犯罪事實一(二)被告向大陸網站淘寶購買仿冒商標商品後報運進口之事實。 6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搜索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扣押物、如附表所示之扣案商品照片 證明警方於上揭時間、地點,扣得如附表二、三所示之仿冒商標商品之事實。 7 門號0000000000通聯調閱查詢單、統一超商派件紀錄 證明被告使用該門號經營網路拍賣販售仿冒商標商品之事實。 8 被告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0帳戶存款交易明細 證明被告經營網路拍賣販售仿冒商標商品之事實。 9 110年11月4日、112年11月29日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110年11月16日貞觀法律事務所、110年11月3日台灣薈萃商標有限公司、 110年11月3日恒鼎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出具之鑑定報告書及查扣物品市值估價表、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112年12月6日函及其內附件等 證明附表一編號1所示之商品為侵害各該商標之仿冒商標商品之事實。 10 111年8月19日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111年8月5日台灣薈萃商標有限公司、111年8月5日恒鼎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出具之鑑定報告書及查扣物品市值估價表、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113年1月4日、113年3月11日函及其內附件(包括台灣國際專利法律事務所出具之鑑定暨鑑價報告書)等 證明扣案如附表一編號2所示之商品為侵害各該商標之仿冒商標商品之事實。 11 111年9月8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111年5月10日貞、 111年5月20日貞觀法律事務所、111年5月20日台灣薈萃商標有限公司、111年6月6日恒鼎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111年8月9日理律法律事務所出具之鑑定報告書及查扣物品市值估價表 證明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商品為侵害各該商標之仿冒商標商品之事實。 12 112年3月3日台灣薈萃商標有限公司、112年3月13日貞觀法律事務所、112年4月26日台灣國際專利法律事務所、112年3月16日台灣耐基商業有限公司、112年8月16日黃婉琪、112年3月27日恒鼎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出具之鑑定報告書及查扣物品市值估價表 證明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至17號所示之商品為侵害各該商標之仿冒商標商品之事實。 二、核被告所為,就犯罪事實一(一)、(二)均係違反商標法 第97條後段之透過網路方式販賣侵害商標權之商品罪,被告 意圖販賣而持有、輸入侵害商標權商品之低度行為,為意圖 販賣而透過網路方式陳列侵害商標權商品之高度行為所吸收 ,均不另論罪。被告所犯上開2罪嫌,犯意各別、行為互殊 ,請予分論併罰。再未扣案之犯罪所得,請依刑法第38條之 1第1項宣告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請依刑法第38 條之1第3項追徵其價額。至查扣如附表一、二、三編號1至1 7號所示之物品,係屬侵害商標權之物品,此有商標權人之 鑑定報告為證,請依商標法第98條之規定,不問屬於犯罪行 為人與否,宣告沒收之。
三、至告訴暨報告意旨指被告前揭犯罪事實一(二),另涉刑法 第339條第1項詐欺罪嫌云云。然查,告訴人許喬米於警詢中 (參本署112年度偵字第73823號卷第43頁以下)雖稱要對被 告提起詐欺告訴,然也自陳被告僅有向伊表示係高品質商品 ,伊知道購買之商品為仿冒品等語,再其餘被害人也於警詢 中均表示沒有要提起詐欺告訴,況商品購買人購買價格均與 正品價格顯不相當,可知尚難認使消費者誤信為真而陷於錯 誤,自難以詐欺罪對被告相繩。又報告意旨再認被告就附表 三、編號18號遭扣案之商品亦違反商標法罪嫌,然附表三、 編號18號之商品經鑑定後,鑑定意見人認「無法鑑定」乙節 ,有恒鼎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112年3月27日鑑定報告書( 參112年度偵字第73823號卷第275頁)1紙在卷可稽,是難認 被告行為確有違反商標法,惟此等部分如成立犯罪,與前揭 起訴之違反商標法部分為同一事實,應為起訴之效力所及, 爰不另為不起訴處分,併此敘明。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  此 致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1  日               檢 察 官 何克凡附表一:
編號 仿冒商標商品名稱 數量 商標權人 備註 1 仿冒LV商標黑色小腰包 1件 法商路易威登馬爾悌耶公司(提告) 提單主號:000-00000000號 、報單號碼CZ000000000J號 、提單分號SZ0000000000000號 仿冒LV商標小皮包(圓形) 1件 仿冒LV商標小提包 3件 仿冒LV商標中型皮包(圓形) 1件 仿冒LV商標小皮夾 4件 仿冒LV商標短皮夾 1件 仿冒DIOR商標小提包(長方形) 1件 法商克麗絲汀迪奧高巧股份有限公司 仿冒DIOR商標太陽眼鏡 1件 仿冒Cartier商標項鍊 1件 瑞士商卡地亞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仿冒Cartier商標手環 1件 仿冒YSL商標小皮夾 1件 法商伊芙聖羅蘭公司 仿冒CHANEL商標大皮包 2件 瑞士商香奈兒股份有限公司 仿冒CHANEL商標中皮包 2件 仿冒CHANEL商標皮帶 1件 仿冒GUCCI商標中皮包 2件 義大利商固喜歡固喜公司 仿冒GUCCI商標小皮包 1件 2 仿冒LV商標包包 6件 法商路易威登馬爾悌耶公司(提告) 提單主號000-00000000號、報單號碼CZ000000000S號、提單分號SZ0000000000000號 仿冒LV商標休閒鞋 1雙 仿冒CHANEL商標包包 1件 瑞士商香奈兒股份有限公司 仿冒GUCCI商標包包 1件 義大利商固喜歡固喜公司 仿冒CELINE商標手提袋 1件 法商賽玲有限公司 附表二:
編號 扣案物品名稱 數量(單位) 商標註冊/審定號(專用期限) 商標權人 1 仿冒BURBERRY商標短袖 4件 00000000 (000年12月31日) 英商布拜里公司 2 仿冒BURBERRY商標包裝袋 1件 00000000 (000年2月29日) 英商布拜里公司 3 仿冒BALENCIAGA商標包裝袋 3件 00000000 (000年6月15日) 法商巴黎世家公司 4 仿冒BALENCIAGA商標髮飾 1件 00000000 (000年6月15日) 法商巴黎世家公司 5 仿冒GUCCI商標圍巾 1件 00000000 (000年11月30日) 義大利商固喜歡固喜公司 6 仿冒GUCCI商標包包 1件 00000000 (000年8月31日) 義大利商固喜歡固喜公司 7 仿冒GUCCI商標包裝袋 9件 00000000 (000年8月31日) 義大利商固喜歡固喜公司 8 仿冒Cartier商標手鐲 1件 00000000 (000年12月31日) 瑞士商卡地亞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9 仿冒Cartier商標手提袋 2件 00000000 (000年12月31日) 瑞士商卡地亞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10 仿冒Hermes商標包裝袋 3件 00000000 (000年2月15日) 法商埃爾梅斯國際(提告) 11 仿冒HERMES商標包包 1件 00000000 (000年2月15日) 法商埃爾梅斯國際(提告) 12 仿冒HERMES商標球鞋 2雙 00000000 (000年2月15日) 法商埃爾梅斯國際(提告) 13 仿冒NIKE商標球鞋 2雙 00000000 (000年4月30日) 台灣耐基商業有限公司 14 仿冒LV商標長袖 3件 00000000 (000年1月31日) 法商路易威登馬爾悌耶公司(提告) 15 仿冒LV商標短袖 2件 00000000 (000年1月31日) 法商路易威登馬爾悌耶公司(提告) 16 仿冒LV商標包包 7件 00000000 (000年5月15日) 法商路易威登馬爾悌耶公司(提告) 17 仿冒LV商標皮夾 1件 00000000 (000年5月15日) 法商路易威登馬爾悌耶公司(提告) 18 仿冒LV商標包裝袋 18件 00000000 (000年1月31日) 法商路易威登馬爾悌耶公司(提告) 19 仿冒LV商標購物證明 1件 00000000 (000年1月31日) 法商路易威登馬爾悌耶公司(提告) 20 仿冒DIOR商標短袖 1件 00000000 (000年9月30日) 法商克莉絲汀迪奧高巧股份有限公司 21 仿冒DIOR商標拖鞋 1雙 00000000 (000年9月30日) 法商克莉絲汀迪奧高巧股份有限公司 22 仿冒DIOR商標包裝袋 7件 00000000 (000年9月30日) 法商克莉絲汀迪奧高巧股份有限公司 23 仿冒CHANEL商標包包 5件 00000000 (000年12月31日) 瑞士商香奈兒股份有限公司 24 仿冒CHANEL商標紙提袋 29件 00000000 (000年9月30日) 瑞士商香奈兒股份有限公司 25 仿冒YSL商標包包 2件 00000000 (000年9月15日) 法商伊芙聖羅蘭公司 附表三:
編號 扣案物品名稱 數量(單位) 商標註冊/審定號(專用期限) 商標權人 1 仿冒CHANEL商標短衣 1件 00000000 (000年3月31日) 瑞士商香奈兒股份有限公司 2 仿冒CHANEL商標包裝袋 2件 00000000 (000年9月30日) 瑞士商香奈兒股份有限公司 3 仿冒CHANEL商標空盒 4件 00000000 (000年9月30日) 瑞士商香奈兒股份有限公司 4 仿冒CHANEL商標長夾 1件 00000000 (000年12月31日) 瑞士商香奈兒股份有限公司 5 仿冒CHANEL商標眼鏡空盒 1件 00000000 (000年6月30日) 瑞士商香奈兒股份有限公司 6 仿冒CHANEL商標眼鏡及眼鏡盒 1件 00000000 (000年6月30日) 瑞士商香奈兒股份有限公司 7 仿冒CHANEL商標項鍊 1件 00000000 (000年3月31日) 瑞士商香奈兒股份有限公司 8 仿冒DIOR商標短袖 2件 00000000 (000年9月30日) 法商克莉絲汀迪奧高巧股份有限公司 9 仿冒GIVENCHY商標短衣 2件 00000000 (000年1月15日) 法商紀梵希股份有限公司 10 仿冒CHLINE商標眼鏡包 1件 00000000 (000年2月15日) 00000000 (000年5月15日) 法商賽玲有限公司 11 仿冒PARDA商標包包 1件 00000000 (000年4月30日) 盧森堡商普瑞得有限公司 12 仿冒PARDA商標眼鏡盒 1件 00000000 (000年11月30日) 盧森堡商普瑞得有限公司 13 仿冒NIKE商標球鞋 1雙 00000000 (000年4月15日) 台灣耐基商業有限公司 14 仿冒GUCCI商標帽子 1件 00000000 (000年11月30日) 義大利商固喜歡固喜公司 15 仿冒YSL商標包短袖 1件 000000000 (000年6月15日) 法商伊芙聖羅蘭公司 16 仿冒BURBERRY商標短袖 3件 00000000 (000年12月31日) 英商布拜里公司 17 仿冒BALENCIAGA商標帽子 1件 00000000 (000年1月15日) 英商布拜里公司 18 BALENCIAGA商標鞋子(無法鑑定) 1雙 00000000 (000年1月15日) 英商布拜里公司



附表四:
編號 商品購買人 購買時間 交易商品及價格 1 許喬米 (提告) 111年4月8日 「Chanel商標包包、短夾」各1件,花費新臺幣(下 同)1,0560元。 111年11月21日 「LV商標短夾」1件,花費 2,600元。 2 謝美麗 (未提告) 111年10月25日 「LV商標皮夾」1件,2,500元 3 林立芸 (未提告) 111年10月27日 「GUCCI商標皮帶」1件,花費3,500元 4 陳柔安 (未提告) 111年4月12日 「DIOR商標包包」1件、 「DIOR商標鞋子」1雙,花費 10,280元 111年10月31日 「CHANEL商標錢包」1件,花費3,500元 5 賴昱辰 (未提告) 111年10月6日 「BALENCIAGA商標鞋子」1雙、不知名商標衣服,花費 7,400元 6 李宥澄 (未提告) 111年11月21日 未提供 7 何旻珊 (未提告) 111年11月3日 「CELINE商標包包」1件、「CHANEL商標包包」1件,花費12 ,600元 8 林莉微 (未提告) 未提供 「LV商標皮夾」1件,花費3,00元至4,000元 9 陳俞錚 (未提告) 111年7月14日 「FENDI商標包包」1件,花費6,800元 111年10月13日 「LV商標三合一包包、腰包」各1件、「LV商標鞋子」2雙、「DIOR商標包包」1件,花費25,200元 111年12月11日 「GUCCI商標包包」1件,花費5,409元 10 陳妍臻 (未提告) 111年3月7日 「CHANEL商標包包」1件,花費7,280元 111年11月13日 「GUCCI商標包包」1件、「LV商標包包」1件,花費11,749元 11 李泳霈 (未提告) 未提供 「CHANEL商標包包」1件,花費6,500元 未提供 「LV商標包包」1件,花費6,800元 未提供 「CHANEL商標包包」1件,花費6,700元 12 呂其峰 (未提告) 111年11月8日 不知名商標商品,花費3,300元 13 余玟儂 (未提告) 111年11月13日 「DUOR商標衣服」1件、「BALENCIAGA商標衣服」1件,花費9,129元 112年2月18日 「CHLOE商標拖鞋」1雙,花費3,580元 14 鍾佳錤 (未提告) 111年2月21日 「GUCCI商標側背包」1件,花費6,280元 111年3月7日 「GUCCI商標側背包」1件,花費5,680元 111年3月23日 「TB商標外套」1件,花費3,380元 111年4月14日 「YSL商標錢包」1件,花費3,580元 111年10月7日 「NIKE商標鞋子」1雙、「MCQ商標鞋子」1雙,花費8,400元 111年10月14日 「LV商標包包」1件,花費4,700元 111年11月26日 「LV商標錢包」1件,花費3,400元 15 風宥君 (未提告) 111年11月13日 「CHANEL商標皮夾」1件,花費3,500元(含運費200元) 16 何姿宜 (未提告) 111年11月28日 「CHANEL商標包包」1件、「HERMES商標包包」2件,花費22 ,550元 17 張云綺 (未提告) 111年12月1日 「NIKE商標球鞋」1雙,花費4 ,400元 18 林珈帆 (未提告) 111年12月1日 「DIOR商標小方包」1件,花費3,015元 未提供 「FENDI商標圍巾」1件,花費約3,000至4,000元 19 鄭蕓 (未提告) 111年12月間 「LV商標包包」2件,花費約1萬元 20 黃怡華 (未提告) 111年12月12日 「GUCCI商標斜背包」1件,花費4,300元 21 巫思嫻 (未提告) 未提供 未提供

1/1頁


參考資料
克麗絲汀迪奧高巧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克莉絲汀迪奧高巧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法商紀梵希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路易威登馬爾悌耶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台灣薈萃商標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台灣耐基商業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香奈兒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高巧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英商布拜里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宏滔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得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