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保護法等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訴字,113年度,580號
PCDM,113,訴,580,202508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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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訴字第580號
公 訴 人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王俐庭


選任辯護人 陳怡伶律師
朱祐頤律師
上列被告因個人資料保護法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
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8 月 20 日

刑事第十一庭 審判長法 官 楊筑婷
法 官 陳佳妤
法 官 廣于霙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魏妏紋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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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