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4年度聲字第676號
聲 請 人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劉鈺澤
(現於法務部○○○○○○○○○○○執行中)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
刑(113年度執字第3201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劉鈺澤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其中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
徒刑參年肆月。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劉鈺澤因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先後經
判決確定如附表所示之有期徒刑,應依刑法第53條及第51條
第5款,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之
規定聲請裁定等語。
二、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不在此限:一、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二、
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三、得易服社會
勞動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四、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
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前項但書情形,受刑人請求檢察官
聲請定應執行刑者,依刑法第51條規定定之;又數罪併罰有
二裁判以上者,依刑法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而
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
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
得逾30年,刑法第50條、第53條、第51條第5款分別定有明
文。
三、受刑人劉鈺澤犯如附表所示各罪,經法院判處如附表所示之
刑,均經確定在案,有各該判決書及法院前案紀錄表在卷可
稽。其中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罪係得易服社會勞
動之刑;如附表編號6所示之罪係得易科罰金之刑;如附表
編號2至5所示之罪係不得易科罰金之刑,屬刑法第50條第1
項但書所示不得併合處罰之情形。本件檢察官依受刑人之請
求向本院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有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定刑
聲請書1份附卷足憑(見本院卷第7頁),經本院審核結果,
認檢察官之聲請為正當,應予准許。爰審酌受刑人對本件檢
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經本院函送聲請書繕本並請其於文到
5日內表示意見,受刑人收受上開函文後,表示沒有意見之
情(見卷附本院114年8月5日嘉院弘刑禮114聲676字第11400
12271號函及所附之陳述意見調查表、送達證書等,本院卷
第91至95頁),且受刑人亦於其所簽署上揭臺灣嘉義地方檢
察署定刑聲請書上勾選「請從輕定刑」等語,暨受刑人所犯
如附表所示各罪之犯罪態樣、整體行為責任與刑罰目的、犯
罪之時間間隔、侵犯法益之綜合效果、各罪依其犯罪情節所
量定之刑,並基於刑罰經濟與責罰相當之理性刑罰政策,考
量定應執行刑時,所生刑罰邊際效應遞減及合併刑罰痛苦程
度遞增等情狀,爰定其應執行之刑如主文所示。又附表編號 6所示之罪雖本得易科罰金,然與其所犯如附表編號1至5所 示不得易科罰金之刑併合處罰之結果,本院於定執行刑時, 自無庸為易科罰金折算標準之記載。至附表編號1所載之罪 併科罰金新臺幣10,000元部分,因無刑法第51條第7款所謂 宣告多數罰金之情形,即應依同條第9款前段規定併予執行 ,不發生定應執行刑之問題,附此敘明。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 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8 月 12 日 刑事第七庭 法 官 陳弘能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中 華 民 國 114 年 8 月 12 日 書記官 蘇姵容
受刑人劉鈺澤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編 號 1 2 3 罪 名 洗錢防制法 廢棄物清理法 廢棄物清理法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3月,併科罰金10,000元 有期徒刑1年5月 有期徒刑1年2月 犯罪日期 109年12月21日 110年06月15日至110年07月03日 110年03月15日至110年03月17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度案號 嘉義地檢111年度偵緝字第164號 嘉義地檢110年度偵字第6810號 臺南地檢110年度營偵字第624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院 嘉義地院 嘉義地院 南高分院 案號 111年度金訴字第198號 111年度訴字第447號 112年度上訴字第1313號 判決日期 112年09月05日 112年09月05日 112年11月23日 確 定 判 決 法院 南高分院 南高分院 最高法院 案號 112年度金上訴字第1657號 112年度上訴字第1658號 113年度台上字第1119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3年01月08日 113年01月09日 113年04月11日 是否為得易科 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是否為得易服社 會勞動之案件 是 否 否 備註 嘉義地檢113年度執字第613號 嘉義地檢113年度執字第624號 嘉義地檢113年度執字第3513號
編 號 4 5 6 罪 名 廢棄物清理法 廢棄物清理法 竊佔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1年3月 有期徒刑2月 犯罪日期 109年10月02日 110年06月25日至110年07月02日 110年07月17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度案號 嘉義地檢 111年度偵緝字第163號 嘉義地檢 111年度偵字第13086號 嘉義地檢 112年度偵字第7152、15390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院 嘉義地院 嘉義地院 嘉義地院 案號 112年度訴字第369號 112年度訴字第405號 113年度嘉簡字第763號 判決日期 112年12月26日 113年05月30日 113年06月26日 確 定 判 決 法院 嘉義地院 嘉義地院 嘉義地院 案號 112年度訴字第369號 112年度訴字第405號 113年度嘉簡字第763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3年01月30日 113年07月08日 113年08月07日 是否為得易科 罰金之案件 否 否 是 是否為得易服社 會勞動之案件 否 否 是 備註 嘉義地檢 113年度執字第821號 嘉義地檢 113年度執字第2723號 嘉義地檢 113年度執字第320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