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住宅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行政),訴字,114年度,269號
TPBA,114,訴,269,202508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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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高等行政訴訟庭第六庭
114年度訴字第269號
原 告 黃培誠

訴訟代理人 張斐昕 律師
被 告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代 表 人 花敬群(代理董事長)

訴訟代理人 張日昌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社會住宅事件,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移送於本院地方行政訴訟庭。
  理 由
一、按訴訟之全部或一部,法院認為無管轄權者,依原告聲請或 依職權以裁定移送於其管轄法院,行政訴訟法第18條準用民 事訴訟法第28條第1項定有明文。次按,行政訴訟法第104條 之1第1項第3款規定:「適用通常訴訟程序之事件,以高等 行政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下列事件,以地方行政法院 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三、其他關於公法上財產關係之訴訟 ,其標的之金額或價額在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以下者。」第 3條之1則規定:「本法所稱高等行政法院,指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行政訴訟庭;所稱地方行政法院,指高等行政法院地方 行政訴訟庭。」第13條第1項亦明定:「對於公法人之訴訟 ,由其公務所所在地之行政法院管轄。其以公法人之機關為 被告時,由該機關所在地之行政法院管轄。」
二、原告提起本件訴訟,係請求:㈠先位聲明:1、原處分及訴願 決定均撤銷。2、被告應作成准予將原告之社會住宅承租類 別資格變更為「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出租住宅及社會住 宅租賃管理作業辦法」第2條第3款所定「優先戶」之行政處 分。3、被告應依原告民國113年10月1日函及114年3月12日 續租申請書之申請,與原告簽立門牌號碼○○市○○區○○○路0段 000號19樓之1房屋,租賃期間自115年3月1日起至118年2月2 8日止之行政契約。㈡備位聲明:1、確認原告於「國家住宅 及都市更新中心出租住宅及社會住宅租賃管理作業辦法」之 「優先戶」資格存在。2、確認原告對於被告管理之門牌號 碼○○市○○區○○○路0段000號19樓之1房屋之「續租權」存在。 3、被告應依原告113年10月1日函及114年3月12日續租申請



書之申請,與原告簽立門牌號碼○○市○○區○○○路0段000號19 樓之1房屋,租賃期間自115年3月1日起至118年2月28日止之 行政契約(本院卷第11、12頁)。又原告先、備位訴之聲明 第3項如果全部勝訴,其因此所可獲得之利益為被告應與原 告簽立3年行政契約,預估總租金為新臺幣(下同)612,936 元,被告則預估為511,272元;若原告具備優先戶資格部分 全部勝訴,即得續約最多6年,總租金經原告推估為1,225,8 72元(本院卷第375、376頁),被告則預估為1,022,544元 (本院卷第387頁)。兩造之估算金額雖略有出入,惟均在1 50萬元以下,是依上開規定,本件應屬行政訴訟法第104條 之1第1項第3款所定,由地方行政訴訟庭為第一審管轄之通 常訴訟程序事件。原告向無管轄權之本院高等行政訴訟庭起 訴,顯係違誤,而被告機關所在地為臺北市,在本院轄區, 本件自應由本院地方行政訴訟庭管轄,爰裁定如主文。三、依行政訴訟法第18條、民事訴訟法第28條第1項,裁定如主 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8   月  5   日 審判長法 官 洪慕芳
法 官 周泰德
法 官 郭銘禮
一、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二、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高等行政訴訟庭 提出抗告狀並敘明理由(須按他造人數附繕本)。三、抗告時應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並提出委任書(行政訴訟 法第49條之1第1項第3款)。但符合下列情形者,得例外不 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同條第3項、第4項)。得不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之情形 所 需 要 件 ㈠符合右列情形之一者,得不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  1.抗告人或其代表人、管理人、法定代 理人具備法官、檢察官、律師資格或 為教育部審定合格之大學或獨立學院 公法學教授、副教授者。 2.稅務行政事件,抗告人或其代表人、管理人、法定代理人具備會計師資格者。 3.專利行政事件,抗告人或其代表人、管理人、法定代理人具備專利師資格或依法得為專利代理人者。 ㈡非律師具有右列情形之一,經最高行政法院認為適當者,亦得為上訴審訴訟代理人 1.抗告人之配偶、三親等內之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具備律師資格者。 2.稅務行政事件,具備會計師資格者。 3.專利行政事件,具備專利師資格或依法得為專利代理人者。 4.抗告人為公法人、中央或地方機關、公法上之非法人團體時,其所屬專任人員辦理法制、法務、訴願業務或與訴訟事件相關業務者。 是否符合㈠、㈡之情形,而得為強制律師代理之例外,抗告人應於提起抗告或委任時釋明之,並提出㈡所示關係之釋明文書影本及委任書。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8   月  5   日 書記官 林淑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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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