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教育事務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行政),訴字,112年度,1454號
TPBA,112,訴,1454,202508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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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五庭
112年度訴字第1454號
原 告 陳楷

被 告 新北市新莊區裕民國民小學

代 表 人 黃榮泰(校長)
訴訟代理人 程相仁
被 告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代 表 人 張明文(局長
訴訟代理人 黃右嘉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林佩賢
李宗翰
上列當事人間有關教育事務事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8 月 15 日
法 官 蔡如惠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8 月 15 日
書記官 陳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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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