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通行權存在
潮州簡易庭(民事),潮補字,114年度,991號
CCEV,114,潮補,991,202508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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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潮補字第991號
原 告 蔡建興
被 告 蔡○○
中華民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一、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通行權存在事件,原告起訴雖已繳納
裁判費新臺幣(下同)1,500元。惟按訴訟標的之價額,由
法院核定;核定訴訟標的之價額,以起訴時之交易價額為準
;無交易價額者,以原告就訴訟標的所有之利益為準。法院
因核定訴訟標的之價額,得依職權調查證據。民事訴訟法第
77條之1第1、2、3項分別定有明文。復按鄰地通行權之行使
,在土地所有人方面,為其所有權之擴張,在鄰地所有人方
面,其所有權則因而受限制,參照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5規
定之法意,鄰地通行權訴訟標的之價額,如主張通行權之人
為原告,應以其土地因通行鄰地所增價額為準;如否認通行
權之人為原告,則以其土地因被通行所減價額為準(最高法
院78台抗字第355號裁判意旨參照)。法院依職權調查土地
因通行鄰地所增之價額為何,得經由鑑定結果認定之(最高
法院111年度台抗字第596號裁定意旨),或比較附近有道路
通行已實價登錄之土地價額(最高法院111年度台簡抗字第2
15號裁定意旨參照)。
二、經查,原告起訴請求:確認原告所有坐落屏東縣○○鄉○○段00
0地號土地對被告各自所有坐落同段82、111地號土地如附圖
所示斜線部分道路土地有通行權存在。被告應將如附圖斜線
部分土地所示A部分土地上之地上物除去。準此,原告為主
張通行權之人,本件訴訟標的價額,應以原告所有坐落屏東
縣○○鄉○○段000地號土地(下稱系爭土地)因通行鄰地所增
價額核定之。依前揭說明,請兩造:
㈠、於收受本裁定5日內具狀陳報本件訴訟標的之具體價額,並提
出相關估價報告,或陳明是否願支付費用送鑑價機關鑑價。
㈡、如逾期未陳報、亦未表明願支付鑑價費用,本件即依下列方
式核定訴訟標的價額:
原告所有系爭土地係坐落於屏東縣萬巒鄉非都市土地之一般
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面積為901.12平方公尺(即272.5888
坪),經查,系爭土地於591網站上114年5月之實價登錄價
格為5,319元/坪(145萬元、272.59坪)。又以萬巒鄉之非
都市土地、一般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為搜尋條件於591網
站上查詢112-114年萬巒鄉類似條件土地交易之實價登錄價
格【剔除特殊交易、面積差距過大(於本件僅採計交易面積
80~300坪以下)之交易情形】,並輔以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
檢視每筆交易土地臨路與否,已臨路之土地地號、總價、交
易總面積、單坪價格均如附表一所示,每坪平均單價為19,3
80元(小數點後四捨五入);另未臨路之土地地號、總價、
交易總面積、單坪價格如附表二所示,每坪平均單價則為6,
757元(小數點後四捨五入),則系爭土地相類條件土地112
-114年之交易實價,臨路與否之每坪平均單價價差為12,623
元(即19,380元-6,757元=12,623元)。是可合理推論,系
爭土地因主張通行權可對外通行後,所增價額為每坪12,623
元,則本件訴訟標的價額應核定為3,440,888元(計算式:12
,623元/坪×272.5888坪=3,440,888元,小數點以下四捨五入
),應徵第一審裁判費41,865 元。
三、承前,如原告未能查報本件訴訟標的具體價額,亦不願支付
鑑價費用,即應於收受本裁定10日內補繳第一審裁判費40,3
65 元(計算式:41,865元-前繳裁判費1,500元=40,365元)
。如逾期未繳納或繳納不完全,即駁回其訴。
四、持本裁定向地政機關申請屏東縣萬巒鄉新庄段82、111地號
土地登記第一類謄本全部。
五、以書狀陳明本件被告姓名、出生年月日、職業、國民身分證
號碼、營利事業統一編號、電話號碼及其他足資辨別之特徵
,中華民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應列法定代理人,並按應受送
達之他造人數提出繕本或影本。
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8 月 25 日
潮州簡易庭 法 官 麥元馨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表明抗
告理由,如於本裁定宣示後送達前提起抗告者,應於裁定送達後
10日內補提抗告理由書(須附繕本),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
1,500 元。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8 月 25 日
書記官 林語柔
附表一(土地有臨路)
編號 坐落 總價 交易總面積 單價(每坪) 1 萬巒鄉牛角灣段961-34、961-35、961-36、961-37、1003地號 85萬元 89.36坪 9,560元/坪 2 萬巒鄉民生段1334地號 600萬元 220.99坪 2.71萬元/坪 3 萬巒鄉萬金段253地號 65萬元 76.64坪 8,479元/坪 平均 750萬元 386.99坪 19,380元/坪
附表二(土地未臨路)
編號 坐落 總價 交易總面積 單價(每坪) 1 萬巒鄉新庄段107地號(系爭土地) 145萬 272.59坪 5319元/坪 2 萬巒鄉民生段839地號 100萬元 89.99坪 1.11萬元/坪 平均 245萬元 362.58坪 6,757元/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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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