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
新店簡易庭(民事),店小字,114年度,777號
STEV,114,店小,777,202508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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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小額判決
114年度店小字第777號
原 告 明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矢持健一郎

訴訟代理人 胡書誠
陳巧姿
被 告 楊子超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於民國114年8月14日言詞
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一、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17,655元,及自民國114年6月8日起
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
二、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三、訴訟費用新臺幣1,500元,及自本判決確定之翌日起至清償
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由被告負擔百分之7
2,餘由原告負擔。
四、本判決原告勝訴部分得假執行;但被告如以新臺幣17,655元
為原告預供擔保後,得免為假執行。
  理由要領
一、本件為小額訴訟事件,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18第1項之規
定,僅記載主文及理由要領
二、原告主張車牌號碼000-0000號自用小客車(下稱原告車輛) ,於民國112年12月12日12時許,因被告駕駛車牌號碼0000- 00號車倒車未注意後方車輛之過失,受有維修費用新臺幣( 下同)24,373元(含工資6,500元、烤漆10,200元、零件7,6 73元)之損害,爰依保險法第53條第1項、民法第191條之2 規定,請求被告賠償上開損害等情,業據提出與其所述相符 之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行照、汽車保險單、明台 產物汽車保險要保書、估價單、車損照片、電子發票證明聯 、汽車險理賠申請書及理算報告單等件為證(本院卷第13、 15、17至19、21、23至27、29至31、33、81、115至117頁) 。又本件交通事故雖未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資料陳報,衡諸常 情於上開時地確有發生本件交通事故方有上開道路交通事故 當事人登記聯單之紀錄,然僅因事故地點發生於私人土地內 ,非屬道路範圍之侵權損害事故,故未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資 料;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係就道路交通管理而設,所揭示之 準則仍得參酌並據為於非道路區域駕駛人應負注意義務之內 容及作為判斷當事人有無過失之依據,是原告車輛於上開時



地受有損害,洵堪認定。被告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未於 言詞辯論期日到場爭執,復未提出書狀答辯供本院斟酌,依 民事訴訟法第280條第3項準用同條第1項,視同自認;本院 審酌前揭書證,堪認被告確有倒車未注意後方車輛之過失, 致原告車輛受有損害,被告應負過失侵權行為責任。三、衡以原告車輛有關零件部分之修復,既以新零件更換被損害 之舊零件,則在計算損害賠償額時,自應將零件折舊部分予 以扣除,依行政院所發布之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及固定資產 折舊率表,自用小客車之耐用年數為5年,依定率遞減法計 算,原告車輛自出廠日108年6月至發生本件交通事故日即11 2年12月12日止,約使用4年7月,依上開折舊規定,原告請 求零件費用7,673元經折舊後餘額為955元,加計工資6,500 元、烤漆10,200元,則原告請求原告車輛維修費用17,655元 【計算式:零件955+工資6,500+烤漆10,200=17,655】,為 有理由,應予准許。至逾此部分之請求,應屬無據,應予駁 回。
四、綜上所述,原告依保險法第53條第1項、民法第191條之2規 定,請求被告給付17,655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即11 4年6月8日〔本件起訴狀繕本於114年5月28日寄存送達,此有 回證1份可證(本院卷第57頁),依民事訴訟法第138條第2 項規定,自寄存之日起,經10日即114年6月7日發生送達效 力〕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遲延利息,為有理 由,應予准許。逾此部分之請求,則無理由,應予駁回。五、本件原告勝訴部分係適用小額程序為被告敗訴之判決,依民 事訴訟法第436條之20條規定,應依職權宣告假執行;並依 同法第392條第2項依職權宣告被告如預供擔保,得免為假執 行。
六、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9條。並依職權確定本 件訴訟費用額為1,500元(即裁判費)如主文第3項所示。中  華  民  國  114  年  8   月  22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新店簡易庭               法 官 林易勳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對於本件判決如有不服,應於收受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上訴於本院合議庭,並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具繕本。當事人之上訴,非以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不得為之,上訴狀應記載上訴理由,表明下列各款事項:
㈠原判決所違背之法令及其具體內容。
㈡依訴訟資料可認為原判決有違背法令之具體事實。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8   月  22  日               書記官 黃品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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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明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