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裁定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司票字,114年度,7435號
KSDV,114,司票,7435,202507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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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票字第7435號
聲 請 人 良品國際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廷恩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李世安間請求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
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
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聲請費新台幣1500元。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7 月 17 日
鳳山簡易庭
司法事務官 李曜崇
本裁定不得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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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良品國際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品國際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