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展清算完結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聲字,114年度,1061號
TCDV,114,司聲,1061,202507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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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聲字第1061號
聲 請 人 丁志明


上列聲請人因曉築生活股份有限公司延展清算完結事件,本院裁
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清算准自民國114年7月3日起展期至民國115年1月2日止完結
清算。
  理 由
一、按清算人應於6個月內完結清算,不能於6個月內完結清算時
,清算人得申敘理由,聲請法院展期;前開規定,於股份有
限公司之清算準用之,公司法第334條、第87條第3項分別定
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人主張其係曉築生活股份有限公司之清算人,因清
算事務尚未完成,無法於6個月內完結清算,聲請裁定准予
展期。
三、經本院調閱本院114年度司聲字第17號延展清算完結事件卷
宗,核與前開規定尚無不合,應予准許展期,爰裁定如主文 。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500元。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7   月   23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張世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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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曉築生活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生活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