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拍字第209號
聲 請 人 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財育
代 理 人 陳錫鎮
相 對 人
即債 務 人 黃郁樺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參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 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
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前開規定於最高
限額抵押權準用之。民法第873條、第881之17條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
(一)原債權人大眾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眾銀行
)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106年1月17日金管銀控字第10
500320920號函核准與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簡稱元大銀行)合併,大眾銀行為消滅銀行,元大銀行為
存續銀行,依公司法第319條準用同法第75條規定,因合
併而消滅之大眾銀行,其權利義務,應由合併後存續之元
大銀行概括承受,合先敘明。
(二)相對人黃郁樺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為其對大眾
銀行借款之擔保,經設定登記如下之抵押權:
㈠登記日期:⑴民國107年01月11日。
⑵民國110年04月07日。
㈡權利種類:⑴⑵最高限額抵押權。
㈢擔保債權總金額:⑴新臺幣3,840,000元。
⑵新臺幣1,280,000元。
㈣擔保債權種類及範圍:⑴擔保債務人對抵押權人現在(包括
過去所負現在尚未清償)及將來在本抵押權設定契約書所
定最高限額內所負之債務,包括借款、透支、貼現、買入
光票、墊款、承兌、委任保證、開發信用狀、進出口押匯
、票據、保證、信用卡契約、應收帳款承購契約、衍生性
金融商品交易契約及特約商店契約。⑵擔保債務人對抵押
權人現在(包括過去所負現在尚未清償)及將來在本抵押
權設定契約書所定最高限額內所負之債務,包括借款、票
據、透支、保證、墊款、信用卡契約。
㈤擔保債權確定期日:⑴民國127年8月10日。
⑵民國140年4月6日。
㈥清償日期:⑴依各個債務契約約定。
⑵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約定之清償日期。
㈦利息(率):⑴依各個債務契約約定。
⑵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約定之利率計算。
㈧遲延利息(率):⑴依各個債務契約約定。
⑵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約定之利率計算。
㈨違約金:⑴依各個債務契約約定。
⑵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約定之違約金計收標準計
算。
㈩其他擔保範圍約定:⑴1.取得執行名義之費用。2.保全抵押
物之費用。3.因債務不履行而發生之損害賠償。4.因辦理
債務人與抵押權人約定之擔保債權種類及範圍所生之手續
費用。5.抵押權人墊付抵押物之保險費及依墊付之債務契
約所約定之利息。⑵1.取得執行名義之費用。2.保全抵押
物之費用。3.因債務不履行而發生之損害賠償。4.因債務
人向抵押權人辦理約定之擔保債權種類及範圍所生之手續
費用。5.抵押權人墊付抵押物之保險費。
債務人及債務額比例:⑴⑵黃郁樺,1分之1。
相對人即債務人黃郁樺於民國97年8月25日向原債權人大眾
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新臺幣3,200,000元,清償日為
民國117年8月25日,並有約定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
時,即喪失期限利益,得將借款視為全部到期。另於民國11
0年4月15日向聲請人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新臺幣
3,000,000元,約定有利息及違約金,清償日期為民國130年
4月14日,應按月繳納本息,如一次未履行,經催告後即喪
失期限利益。詎債務人自民國114年2月15日起即停止繳款,
經催告後應視同全部到期,兩筆借款尚欠本金共計新臺幣2,
416,457元及利息、違約金等,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
償。
三、經查,聲請人主張之上開事實,業據提出他項權利證明書、
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及其他約定事項、土地暨建物登記謄本、
擔保借款約定書、金融房屋貸款契約書、最新戶籍謄本、催
告通知函及回執等影本為證,經核尚無不合,且已據本院發
函通知相對人於收受該通知後7日內,就本件最高限額抵押
權所擔保之債權額陳述意見,惟相對人於收受該通知後,逾
期迄今仍未陳述意見,依首揭規定,本件聲請,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1,500元。
六、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 執之。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7 月 11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洪士原
附表:
編 號 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 範 圍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 號 平方公尺 1 臺中市 南屯區 三塊厝 678 1,035 10000分之126
編 號 建號 基 地 坐 落 ----------------- 門 牌 號 碼 建築式樣主要材 料及房屋層數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 權 利 範 圍 樓 層 面 積 合 計 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1 5121 臺中市○○區○○○000地號 住家用、 鋼筋混凝土造、 10層 二層:57.99 合計;57.99 陽台:9.29 雨遮:2.03 全 部 臺中市○○區○○○○街000號2樓之2 共有部分:三塊厝段5171建號,面積:2,696.95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00000分之1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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