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司促字,114年度,20558號
TCDV,114,司促,20558,202507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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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促字第20558號
債 權 人 蕭國清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尚格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上好開發
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
聲請:
㈠提出債務人借款新臺幣3560萬元之相關釋明資料(如:借據
、支票、本票或匯款收據等影本)。
㈡確認債務人尚格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合法法定代理人
為何?並請提出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及法定代理人之最新
戶籍謄本正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
㈢釋明葉家良、葉育銘與債務人尚格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上好開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有何關聯?
㈣確認請求利率為週年利率百分之6計算利息之記載是否有誤
?(依借款關係請求,若未約定利率,以年息5%計算利息
。)
㈤提出更正後支付命令聲請狀繕本7份(毋庸附證據資料,並
請註明案號、股別)。
二、特此裁定。
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7 月 30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陳汎樺
附註:
一、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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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尚格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上好開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開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
有限公司發 , 台灣公司情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