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4年度金訴字第521號公 訴 人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黎美佳選任辯護人 林志騰律師 謝雨靜律師 林舒婷律師上列被告因商業會計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民國113年度偵字第21613號),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14 年 7 月 9 日 刑事第五庭 法 官 陳郁融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書記官 蔡宜伶中 華 民 國 114 年 7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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