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沒收(智慧財產案件)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單聲沒字,114年度,85號
TYDM,114,單聲沒,85,202507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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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4年度單聲沒字第85號
聲 請 人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陳依函


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著作權法等案件(112年度偵字第23007號
),聲請單獨宣告沒收(114年度聲沒字第580號),本院裁定如
下:
  主 文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沒收。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被告陳依函前因違反著作權法等案件,經聲
請人為不起訴處分確定在案,惟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屬侵
害商標權之物品,爰依刑法第40條第2項、商標法第98條規
定(聲請書贅載刑法第38條第1項規定,應予更正),聲請
宣告沒收等語。
二、按違禁物或專科沒收之物得單獨宣告沒收,刑法第40條第2
項定有明文。又侵害商標權、證明標章權或團體商標權之物
品或文書,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商標法第98
條亦有明定。
三、經查,被告前因違反著作權法等案件,經臺灣桃園地方檢察
署檢察官以112年度偵字第23007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有該
案不起訴處分書、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佐,
並經本院核閱該案偵查卷宗無誤。而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
經鑑定結果,認係「歐姬兒」、「OZIO蜂王凝膠乳」、「なち
ゅライフ」商標之仿冒品,有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扣押物品清單
、扣押物照片、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商標檢索系統資料、JOCo
smedics株式會社申請調查報告書、歐姬兒股份有限公司
作權歸屬聲明書、IAC株式會社調查報告書、比加素美化學
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調查報告書在卷可佐(見桃園地檢
署112偵23007卷第63頁、114他443卷第37頁、臺北地檢署11
1他5971卷第47至82頁、第155至158頁、第163至166頁),
足認確係侵害商標權之物品,為專科沒收之物,依前揭規定
,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應予宣告沒收。從而,本件聲
請於法有據,應予准許。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36第2項,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4  年  7   月  21  日         刑事第十四庭 法 官 黃皓彥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李宜庭中  華  民  國  114  年  7   月  21  日3附件:
編號 商品名稱及數量 所侵害之商標權 商標註冊審定號 商標權人 1 蜂王乳凝露1罐 「歐姬兒」 00000000 日商歐姬兒股份有限公司 「OZIO蜂王乳凝露」 00000000 「なちゅライフ」 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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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歐姬兒股份有限公司 , 台灣公司情報網